本文来自美国参考雾谷飞鸿博客 发表于 2015-07-15 Xiao
上个月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个判决,推翻了洛杉矶市政府实施了一百多年的一项作法:警方在没有搜查令或逮捕令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旅馆业主提供住客登记信息。最高法院的判决意味着今后洛杉矶警方要想查阅旅馆住宿者的信息,除非业主同意,或事先取得法官的许可,否则不能强迫业者提供此类信息。这一判决,再次引起个人隐私与保护公众利益之间如何取得平衡的争论。
从1899年开始,洛杉矶警方根据当时通过的一项法令,得到授权,允许警察可以通过检查旅馆住客登记记录发现罪犯,打击卖淫嫖娼、赌博、贩毒、贩卖人口等罪行。这个法令的主要目的,是便利警方防止罪犯或犯罪团伙利用旅馆,尤其是廉价酒店或汽车旅馆作为犯罪基地作案。根据这项法令,如果警方怀疑某家旅馆的住客在进行非法活动,可以不经过法官或检察官的许可,随时查看住客记录。这些记录包括:客人的姓名、家庭地址、人数、停在旅馆停车场内的住客车辆型号及牌号、客人住宿日期、房间号码、住宿付款方式等。如果支付的是现金,还需要查看带照片的身份证资料。
在过去很长时期内,洛杉矶警方通过对旅馆客户登记资料的检查,不但查找出不少嫌疑人,也震吓了犯罪团伙,使他们不敢随便将旅馆作为犯罪基地。但这一作法却被旅馆业主视为扰民措施,一些被认为容易滋生犯罪行为的廉价汽车旅馆,有时一天警察上门数次要求业主提供住客登记信息,业主不胜其烦。那些拒绝遵守警方请求的业主,可能被控犯有刑事轻罪,并面临6个月监禁或1000美元罚款的处罚。
不少旅馆业主认为,警察对住客的临检法令不但不合理,而且侵犯了宪法第四修正案赋予他们的权利。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执法人员不得在没有得到法官的同意下,搜查及拘捕嫌疑人。2003年洛杉矶旅馆协会及40多家旅馆业主联合起诉市政府违法,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最后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判决,判定市政府败诉。
支持旅馆业主的人对最高法院的判决欢欣鼓舞,认为是保护个人隐私权的一大胜利,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法律副总监认为这一裁决是一个“重大进展”。但反对方则认为,这一裁决将妨碍警方获取重要信息防止犯罪行为,特别是当毒品交易、卖淫和贩卖人口等在汽车旅馆内进行时。很显然,这一判决牵涉到保护私人隐私与保护公众安全之间如何取得平衡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目前也是美国社会激烈争论的话题,其实质是公众是否愿意让出部分个人隐私换取更多安全保护措施。
最高法院的判决,不但影响洛杉矶警方今后的执法行动,也影响到各地警方,因为全美一百多个城市有类似洛杉矶市的法令。不过,尽管最高法院判定洛杉矶市违法,但也给警方的执法行动留有余地,即只要旅馆业主愿意主动配合,警方即使没有搜查令也可查看旅馆客户的注册信息,与以前作法的唯一区别是警方不可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强迫旅馆业者配合。
正在执行任务的洛杉矶警察(照片:美联社)
洛杉矶街头的骑警(照片: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