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还是2006年?总之十年之前的纽约开始流行这样一种派对,相当于时尚夜生活的代名词,也就是以“粉象”为首引领的派对潮流:充斥着模特与酒精,漂亮男女彻夜狂舞、饮酒作乐,夜店老板们让这些派对在西27街和Chelsea 以及 the Meatpacking等时髦地段不停流转,成为一种特定的商业模式。
想要进这些夜店的门相当困难,安保严密,关卡重重,从而营造各种高不可攀。这里吸引着狗仔、渴望被曝光的名人明星,以及那些幻想能与名流一夜惊情的普通人。那时候,上东区的奢华酒廊和下东区的廉价酒吧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年轻男子若能把约会地点定在“粉象”且大方付钱,绝对迅速提升好感率。
但一切都在改变,音乐是主要诱因。在2007到2008年间,像Justice的D.A.N.C.E和Hercules,还有Love Affair的Blind,这些舞曲的流行促使大量的人重新走进派对,在这里,跳到大汗淋漓,汗水会晕妆,还会弄乱头发。这副样子可不太美妙,尤其出现在次日的八卦头条上的话。
换句话说,喜新厌旧是寻欢作乐人的常性,渐渐的,很多派对动物开始不愿在“粉象”这样的夜店抛头露面,这种靠青年男女饮酒纵情狂欢来吸金的商业模式变得过时,不怎么奏效了。
与此同时,Andrew W.K在唐人街开业了Santos Party Haus夜店,概念走复古路线: 每个人购买套票,穿着运动鞋, 尽情舞动身体;这儿有最好的DJ,他们和音乐成为舞台的焦点。
当然,也有像 Output 和 Verboten那种能容纳上百人的大型夜店,靠魔幻音响系统和强大表演阵容;还有像 Cameo Gallery,Glasslands和 Bossa Nova Civic这种小型夜店,舞池好比朋友家的地下室,小到你会觉得夜店里的每个人都好像认识;甚至还有专为熊孩子打造的 “Fuzipop”,连DJ都是个9岁的小屁孩。
“粉象”开业后的确非常成功,但这之后必须快速寻找创意,它越来越不够酷,逐渐成为架着烧包墨镜的小痞子、四线明星、带保镖的外国土豪以及钓凯子女的聚集地。
作为旧时代纽约夜生活的标志之一,“粉象”终于撑不下去,宣布破产,没有一个真正的派对动物会为之遗憾,因为今晚他们有太多地方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