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起海外人士在申请FIRB购房许可将面临新的申请费标准。第四季度重大事件——FIRB重大改革还剩最后14天,请大家抓住最后时机!另外,澳洲物业法同时面临大改革啦!!!
FIRB是Foreign InvestmentReview Board的简称,中文翻译为澳洲投资审批委员会。该组织主要负责审批外国投资者在澳洲的投资项目。
除了澳洲永久居民和澳洲公民以外的外籍人士,都需要申请FIRB。
持有澳洲12个月以上有效签证的外籍人士可以购买一套自住二手房,但要在签证到期离境前3个月,必须出售该二手房。
未持有任何澳洲12个月以上有效签证的外籍人士(包括拥有短期签证的境外人士,例如:旅游签证等)。
全新住宅是指直接从发展商购买的居所,而该住宅在过去并未有人居住超过12个月;可用于住宅开发的空地,然后在24个月内开工建新房。
根据法案规定,国库部长有30至90天的时间考虑申请并作出决定。对于普通民用住宅房地产的购买申请,通常在递交申请30天内会得到批准答复。
FIRB新政将于201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FIRB不再单独管理,将联合澳洲税务局(ATO)一起对住宅类物业进行管理。
免费变收费--2015年12月1日前:没有申请费;2015年12月1日后:在澳洲购买100万澳元以下房产的海外投资者,须缴纳5,000澳元的申请费;购买价值在100万-200万澳元房产的海外投资者,须缴纳1万澳元的申请费;购买200万澳元以上房产的海外投资者,房价每提高100万澳元须再额外增加1万澳元的申请费。
在新政实施前是先购买后申请FIRB;在新政实施后是先申请FIRB,批准后再购买。
在新政实施前购买,没有不同于本地常驻居民的额外税费;在2015年7月1日起,在澳洲购买房产的海外投资者,需额外缴纳3%的印花税;在2016年1月1日起,在澳洲购买房产的海外投资者,每年需额外缴纳0.5%的地税。
20年一变的澳洲最新物业法案将出,抽烟、停车、分租都是重罚项目!不过以后不怕被开发商骗啦!
期待已久的物业法改革内容终于出来了!最新的《2015年物业法案》已经提交给议会审议。修改的目的正是要让物业法更加现代化,以更好的反应和适应未来人们的居住和生活方式。
此次的法案修改花了4年时间准备,才最终提交给议会。新州革新和监管厅长Victor Dominello说:“上一次对物业法的重大修改还是20年前,如今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新规有表面的改变,也有实质性的改变。
有一些名称改变、内容不变的条款,比如:物业委员会,维修基金和楼盘经理的名称有所变化。的名称有所变化。
也有些条款有重大的变化,比如:
允许在大部分屋主同意的情况下出售整栋楼,而不是像过去规定的必须达到100%同意。
为打击不良开发商建造劣质楼盘然后“玩失踪”,买房者找不到人负责的情况,开发商将被要求缴纳2%的质量保证金。
像各种澳洲规章制度一样,这次的新规中在很多条条款款的细节当中也存在着让人容易疏忽而犯错的“小陷阱”。
具体来看:
此次,新物业法对“非法分租”的打击力度空前的严格!
按照新规定,公寓物业将可以通过制定法规,限制每个房间最多只能居住2名成人。
任何违反这个规定的房主或者主分租人将面临第一次最多5500元,再犯最多1.1万的罚款。
为了避免在楼盘出现质量缺陷时物业管理和开发商潜在的利益冲突,新法案规定,开发商和跟开发商有关联的人在物业成立的前10年内不得担任物业管理人。这种“一站式”做法的终结,也就是回避在楼盘出现质量缺陷时物业管理和开发商潜在的利益冲突。
适用范围:新的规章修改将只适用于新成立的物业,除非现在的业主委员会采纳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