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移民局近日宣布了新的移民修订法案,这些法案涉及了457工签、旅游签、打工度假签以及入籍申请。”
以下是新的修订法案的主要内容:
企业协议下的457签证持有人应与公民和PR享有同等待遇
该项法案称,获得提名的457签证申请人,包括那些按照《2009年公平工作协议》签订了企业协议的申请人应当与澳洲公民或PR享有同等的工作待遇。(该项修正适用于2015年12月1日及之后递交的提名申请)
劳工市场测试的真实性,工作协议要关于劳工市场测试的新法案内容为:只有在第三方近期内做了真实的劳工市场测试,且获得移民部长的认可后,联邦政府才可以签订工作协议(劳工协议)。该劳工市场测试不适用于牧师(Minister of Religion)或宗教助理(Religious Assistant)这两类职业。
移民部长还需要通过移民局官网公布有关工作协议谈判及相应的项目协议的政策纲领,包括资格要求和协议各方的义务等。根据政策规定,项目协议应当是关于大型基础设施或资源开发项目的一揽子协议,在这些项目之下,可以有多个工作协议。以上修正适用于2015年12月1日及之后签订的工作协议。
新法案规定对于那些持有一个或多个访客签证、打工度假签证、工作旅游签证或者过桥签证的持有人,他们在澳洲居留的时间总计不能超过12个月时,600签证申请才可能获批。特殊情况除外。
关于申请第二个打工度假签证的3个月工作的要求:
要想获得第二个打工度假签证,需要从事三个月的指定工作,这个工作的报酬必须符合澳大利亚相关法规和薪酬制度的规定。该工作等同于88天的全职工作。
如果申请人现在或曾经持有417签证入境澳洲:
(a)持该签证在澳洲偏远地区从事过(不论是全职、兼职或零工)一段或多段时间的指定工作;且
(b)总工作时长达到或者相当于至少三个月的全职工作;以及
(c)获得的报酬符合澳大利亚相关法规和薪酬制度的规定。
(该项修正自2015年12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2015年12月1日及以后递交的申请)
另有6类签证被附加PIC 4020条款
6个签证类别被附加上了PIC 4020--公共利益条款,分别是124& 858澳洲杰出人才类永居签证,405投资者退休签证,410退休签证,771过境签证和988海上船员签证。(该项修正自2015年11月21日生效,适用于在此日期之前已经递交但尚未结案的申请,和在此日期及之后递交的申请)
对于那些在2012年7月前递交但尚未结案的申请,其英文成绩在递交前三年有效期内的,视为符合要求。该项修正即刻生效。
入籍申请费用上涨,入籍条例中的Schedule 3关于入籍申请费用做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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