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职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然而,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
这一优先类别的申请人一般包括两种情况:
(1)申请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申请人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申请人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与领域内的其他人相比,申请人拥有更出色的专长。
3.专业人士,技术工人或非技术工人(EB-3)
4.特殊职业移民(EB-4)
EB-4特殊职业移民的名额占总名额数的7.1%。 EB-4类的申请人必须要获得I-360申请的批准。 特殊职业移民需要进行I-360申请,但美国政府的海外雇员例外,他们使用DS-1884申请。
第四优先类别包括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宗教工作人员, 包括为宗教组织工作,具有职业素养和才能的牧师,宗教工作人员或在宗教组织中参加一项宗教使命的人士;
美国政府的特殊海外工作人员;
前巴拿马运河公司的工作人员;
国际组织的退休工作人员;
国际组织工作人员的家属;
美国军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