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从香港入境的KA640航班旅客托运行李中,截获一只活的澳洲大龙虾,重达3.16公斤,为宁波空港口岸首次截获。
工作人员称,在对香港飞来宁波的航班进行旅客携带物检疫检查时,检疫犬对行李传送带上的一只泡沫纸箱反应强烈。检验检疫人员依法进行开箱查验,在填满木屑的纸箱内发现一只澳洲大龙虾,活的。
据了解,该乘客到澳洲游玩时,品尝过澳洲大龙虾,觉得味道十分鲜美,故在返回宁波时以500欧元(约3566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龙虾,准备回宁波和亲友共享美食,没想到在入境时被检疫人员拦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均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
不少网友对大龙虾的处置表示关心,甚至有吃货觉得销毁太可惜,应该清蒸吃掉,做刺身也可以。不过,工作人员说,这样的办法很不专业,绝对不能吃,否则危害很大。
记者了解到,检验检疫人员会对这只大龙虾销毁处理。一般是经高压灭菌后做无害化处理,基本已经灰飞烟灭,再进行填埋。
这么处理是因为,在我国的入侵生物中,约有20%是水生生物入侵物种,其中影响较大,已造成严重危害的主要有水葫芦、大米草、食人鲳、福寿螺等。这些物种都是通过人为带入、自然传播等途径进入国内的。它们会破坏原生态系统的稳定。
检验检疫部门提示:根据《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由于活动物是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主要传染源和传播媒介,所有活动物均属于禁止携带、邮寄物品的范围之内。
与此同时,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新鲜水果蔬菜等产品都被明令禁止携带入境。如需携带入境,应当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取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方可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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