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件显示,梁道行的儿子和这位商业伙伴从深圳出发来到香港。在香港机场,这位商业伙伴不但祝愿梁道行的儿子一路顺风,还慷慨送上10万港币(约合1.78万澳元)现金,以供他在澳洲留学的开销。半年后,梁道行的儿子回国度假,并再与父亲的这位商业伙伴见了面。据悉,这位商人给了他“七八万港币”,相当于一共给了他约18万港币。 2014年11月,这些款项被中国当局认为是贪腐所得,时任深圳市南山区委书记的梁道行因此获刑十年。最近公开的中国法院文件中显示,有很多这样的贿款被用于在澳度假、留学或置业。 此外,原湖北省官员樊建国(Fan Jianguo,音译)也曾为他儿子在澳买房收受了4笔贿款,总金额超过130万澳元。法庭文件显示,他2次受贿63万人民币(约合13.3万澳元),还有两次收了2万美元(约合2万7670澳元),用于购置澳洲房产。 2014年3月,樊建国被判无期徒刑。 另据国内媒体报道,梁道行,男,汉族,1949年3月生,广东深圳人,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1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物理系无线电技术专业毕业,大学(普)学历。曾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年1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3月,开除党籍,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2月,梁道行受贿一案在肇庆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道行以受贿罪获刑10年。法院认定其受贿人民币194.851万元、港币178万元和美元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