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不惑之年的中国移民赵先生在加拿大申请入籍被拒,移民部的理由是他只提供护照和出入境记录报告,这不足以证明他达到了居住期要求。加拿大法院文件称,2004年8月,中国公民赵先生来加拿大留学。2014年8月,他提交了入籍申请,自称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间住在加拿大。2015年2月,当时43岁的赵先生参加移民部面试。移民部要求他补充文件,比如租赁协议、房贷文件、工作证明等。移民部表示,如赵先生未在30天内补充文件,又没有合理的解释,移民部就会认为他放弃入籍申请。赵先生马上要求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出一份出入境报告(ICES Report)。这份报告显示,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间没再进入加拿大。2015年4月,赵先生向移民部递交了出入境报告和护照。护照显示,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期间没离开加拿大,也没再进入加拿大。他不想提供其它文件。2015年5月,移民部最后一次提醒赵先生:如果他不能在30天内补充文件,又没有合理的解释,移民部就会关闭他的入籍档案。他马上告诉移民部,他提供的文件很充足,不需要补充文件。入籍申请者只递交一份或两份文件不够,需要提供更多文件,提供的文件越充足,越能顺利入籍。移民部承认的文件包括有效的护照和旅行证件(Travel document)、过期的护照和旅行证件、租赁协议、房贷文件、工作证明(比如雇主的信)、读书证明(比如学校成绩单)、税务局的评估报告 (Notice of assessment)、信用卡帐单、银行记录等。除了提供以上文件,移民顾问还建议可以提供医疗记录、义工证明和手机账单。出入境记录,以前是CBSA对入境旅客的入境记录,包括旅客姓名、入境日期、入境海关和护照号等信息,现在出境至美国的外国旅客的出境信息也进行记录。许多人申请CBSA出入境记录,主要因申请公民或更新枫叶卡时需证明自己在加拿大居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