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阿十同学(化名)是万千留学大军中的一名。2013年的时候考上了RMIT Master of Communication Design的专业,喜滋滋地踏上了澳洲这片土地。1年半的时间嗖的一下就过去了,阿十安然无恙的读完了自己的课程。这期间也和大部分人一样,不仅收获了一张毕业证,还收获了一段真挚的爱情(绝无虐狗嫌疑)。。。
但是,一个平淡的开头总是有着那么不平凡的结局。因为只读了1年半的课程,所以阿十没有申请TR的资格。(申请TR需要最少2年澳洲学习,详情请联系小编,我们一对一谈哈) 本想着男友可以带着她一起申请TR但是种种原因没有成功,阿十只能打包回国了。可是,澳洲和中国隔着千山万水,实在不利于爱情种子的茁壮成长,于是满脑子爱情的阿十决定申请一个旅游签回来,然后再申请学生签证。
其实说到这里一切都还是挺正常的。毕竟回去又想回来的小朋友不在少数,只要好好操作,多数情况下都是有方法的。但是,我们阿十同学很不幸,碰到了一个无良中介,在她旅游签快到期的时候帮她申请了AITI的Diploma of translation, 拍着胸脯说能帮他拿到学生签证。结果pia pia的打脸,被拒签了!
拒签的理由是这样的:
总而言之一句话,因为你不满足572.227,所以很不幸的,你被拒了。提起572.227很多资深中介也都只能无奈的低了头。这个条款到底是啥,能让人闻风丧胆,我们来瞧一瞧: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在递交签证的时候,手上没有指定的签证,而你又不是Assessment level1和有特殊原因非得要在境内申请学生签的,就不可以批签。坑啊!移民局都是坑啊。但是奈何这个坑太深,还真的很难爬出去啊。阿十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焦急的抛弃了原来的中介,转而找到了我们。在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我们的移民顾问Michael了。
在运气这件事上,不知道是应该夸他还是笑他。Michael总是能接到各种疑难杂症的案例。但是每次面对客户哭丧的脸,他总是能微微一笑,用标准的港普跟你说:“OK的啦。”在接到这个案子后,Michael仔仔细细地研究了阿十所有的经历,详细地与客户进行了沟通,觉得还是有的救!于是开始洋洋洒洒地写submission了。就客户隐私来讲我们就不便透露具体的反驳理由了。但可以告诉你的,是在Michael拿出submission之后,全公司的人都对他流露出了崇拜的眼神,纷纷议论着:“so da si ne! submission是长这个样子的”
37页都是心血啊!!带着这份沉甸甸的submission和巧舌如簧的辩论实力,Michael领着阿十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向了法庭,漂漂亮亮的打了一场胜仗。“We are the champions/ my friends/ And we'll keep on fighting/ Till the end~~” (请自行脑补背景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