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夫婦陳本權和劉琴芬的豐田Sienna廂型車3日停在法拉盛出租房屋前,執法人員曾於這輛車搜出數千包香菸。
三名華裔交易數千包未上紐約州稅的香菸,利潤高達約4萬7000元,並且持有數千張偽造稅章(tax stamps),當場遭執法人員逮捕。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布朗(Richard Brown)3日宣布,三人被控違反紐約州稅法、持有偽造工具等罪名,將面臨最高15年監禁。
法院文件顯示,三名被告分別為報住在長島賽奧塞(Syosset)Birchwood Park Drive的華裔夫婦41歲的陳本權(Ben Chuan Chen,姓名皆為音譯)和38歲的劉琴芬(Qin F. Liu),以及報住在曼哈坦華埠勿街(Mott St.)的53歲的鄭慶迪(Qing D. Zheng)。
根據檢方起訴書,此案的調查始於去年底,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執法人員於1日持法庭授權的搜查令,在陳本權與劉琴芬擁有的法拉盛60大道136-19號出租房屋進行搜查,發現未上紐約州稅的375條香菸和33540張Commonwealth of Virginia偽造稅章。
執法人員還目睹,劉琴芬駕駛2014年款灰色豐田Sienna廂型車與鄭慶迪交易,當場人贓俱獲。當時鄭從福特Escape休旅車上拿出一個黑色塑膠袋放入劉的汽車內,而劉琴芬手中拿著裝有現金的信封。執法人員隨即攔住兩人,持另一張搜查令搜索豐田廂型車,在黑色塑膠袋裡查出含60包一大盒的未上稅香菸,車裡還有163條香菸;執法人員還收繳了劉琴芬手中信封裡的3310元現金和鄭慶迪身上的1031元現金。鄭慶迪的福特汽車也被搜查,車上放有172條未上紐約州稅的香菸。
陳本權與劉琴芬的豐田Sienna廂型車3日仍停放在法拉盛出租房屋車道,住戶潘先生表示,屋內所有人都為租客,房東夫婦不住此,但經常會把車開來。他與其他房客都不願談論執法人員上門搜查一事。
三名被告已於2日在在皇后區刑事法院過堂,每人均被控一級非法持有偽造工具、五級違反紐約州稅法包括逃避香菸和菸草物品稅以及持有和分發未上稅香菸且企圖銷售。陳本權以10萬元保釋金額被關押,另外兩名被告交保候審。一旦罪名成立,三人將各自面臨最高15年監禁。此案下次開庭日期為16日。
布朗指出,紐約市每一包合法繳稅的香菸所貼稅章代表著該消費稅(excise)和銷售稅(sales tax)已支付給紐約州和紐約市,此案中偽造的稅章和走私香菸逃避了4萬7397元左右的稅款,這已經是本周皇后區發生的第二起大型走私香菸案,第一起的被告為居住在皇后區瑞吉屋(Ridgewood)的34歲男子Ayad Sharhan。
布朗強調,菸草走私者將成千上萬的未上稅香菸從其他地方帶入紐約再次銷售,此舉逃避了應該承擔的稅務責任,欺騙了公眾。一個店主或者消費者因為購買一包未上稅香菸而節省的每分錢,都是在讓誠實的納稅人成為受害人,被迫去為走私者支付更高的稅款。
转自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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