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来孩子与配偶分开,婚前购买的物业是否需要分给该配偶?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澳洲有多会撩汉/妹,你或许也不知道他们已经同居,但在澳洲,同居一样是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同居一年以上的事实婚姻伴侣享有与婚姻制度下夫妻的同等权益。
明确当事人的财产,包括资产、负债和经济来源。
房产、汽车、银行存款、保险等及包括在双方名下的所有财产,无论是联名财产,还是个人名下的财产和婚前财产都算在内。财产无论是何时获得,在谁的名下,在哪个国家都被计入共同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养老金也可以进行分配。
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很多财产,同时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则这方的贡献一般会被认为较大。但随着婚姻时间的增加,带来婚前财产的一方的特别贡献就会相对减少。这里无论婚前财产是在谁都名下,由谁付的首期,由谁来还款都是一样的,没有明确的界限。
衡量各方未来的需要
这一步,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开后的经济收益能力,健康状况及为照顾孩子的需求等。简单来说,如果分开后孩子主要与母亲居住,而目前又不能工作,则她很有可能可以分到更多的份额。
最后,法官会做出认为合理和公平的分配方式。
这一条体现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
综上所述,在婚姻关系破裂的财产分割分配过程中,没有很明确哪一方一定能分多或分少的比例。而澳大利亚法院在考虑财产分割分配事宜之时,在公平公正的大前提下,也被要求考虑很多细枝末节。
例如:双方婚前拥有财产的多少,双方婚姻关系时间的长短,双方是否有孩子,分开后孩子主要有谁来照顾和与谁住(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是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的)等等一系列无法一一叙述的事实。
因此,很难在一个时间节点(例如买房时),较为准确的推断出日后双方分开时财产分割分配的比例。
如果国内父母为在澳生活学习的子女置业,今后孩子在澳洲结婚,如果对婚前部分物业进行一定程度的保障。
以下有几种方式可供读者参考:
配偶间(包括事实婚姻)可以做财产协议,就其各自名下的财产进行分配和约束。如果将来双方一直在一起,则该协议可以不生效,如果某一天双方分居或离婚,那么可以按照该协议内容就各自的财产进行分配。
但是,澳洲法律对于该类协议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双方必须各聘一位律师代表由四方共同完成这份协议内容和签署。如果格式不达要求,那么该协议无效。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必须在配偶间进行,所以父母无法替代子女签署。此外,如果日后就婚姻及财产纠纷诉讼法院,法院还有自由裁量的权利重新评定,就合理和公平的方式分配双方财产(财产协议则没有此限制)。
一些父母可能通过借款给子女在澳洲买房的方式,对子女名下的财产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即使将来房子卖了,也需要根据借款协议将该部分房款还给父母。然而,正如上期栏目“澳洲无婚前婚后财产一说 购买澳洲房产需多加思量”中我们讨论过的情况,随着子女与配偶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子女从父母方面获得的资助的比重就会越轻。
当然,父母也是希望子女能够家庭和睦美满,因此该份协议在短期内的效用还是比较受到父母欢迎的。
当然,父母如果在这方面有较多的担忧,可以将物业写在自己名下。对于没有澳洲身份的海外人士来说,购买新房、楼花和空地目前都是允许的。同时,我们也建议父母在适当的时候赴澳设立遗嘱(或称“平安纸”),为自己在澳的财产进行日后的分配和规划工作。由于澳洲法律对遗嘱的格式也有特别要求,父母应当事先咨询律师做相关准备工作。
此外,父母可以设立一个信托基金,通过信托基金购置该物业。信托基金的操作方式好比去银行存钱,本金一直存在银行,每个月可以拿出利息来供子女使用。信托基金可以持有物业、股票、古董等各类投资产品,并在受益人(自身和子女,子女的配偶及孩子等都可在其受益人范围)。然而,设立基金的成本较高,如果自己在澳洲的资产规模较大,可以考虑设立家庭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