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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国公民在移民加拿大8年后,被指当初申请移民时隐瞒了曾有一名非婚生女儿的事实,被移民部取消了永久居民身份。他以人道理由申请留下,结果也被驳回。法官表示,该男子回国与妻子、女儿团聚,是抚慰他情绪最好的选择。
根据法庭文件,该男子王某(化名)今年42岁,移居加拿大前在中国一间工厂做初级管理人员(Junior Manager)。2002年,他遇到了张某(化名),并发展成“床上关系”。当时两人都不是对方的唯一。
2008年6月,王某接到张某姐姐的电话,说张某生下一个小孩,请他立刻到广东佛山的一家医院。王某表示,当时他并不确定自己是否孩子的父亲,但还是去了,并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明,允许医院将自己的名字写在孩子的出生证明上。
2008年12月9日,王某通过萨省提名计划成功移民加拿大。2010年2月5日,他返回中国并于2月23日与张某结婚。同年3月23日王某提出亲子鉴定的要求,4月15日的鉴定结果显示他就是张某女儿的生父。
2014年9月,移民部发现王某在提出移民申请时,并没有坦白他在中国有女儿的事实,于是取消了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并在2015年5月发出驱逐令(Exclusion Order),将王某驱逐出加拿大。
王某提出,如果被驱逐,他非常担心居住在加拿大的阿姨。但是移民部表示,王某的阿姨在加拿大有3个女儿,并没有证据显示王某离开后她们不会向自己的母亲提供援助。
另外,王某还向移民部列举他返回中国后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其中之一是由于他未登记女儿的出生,因此女儿没有户口,上不了公立学校;如果女儿去私立学校,那么每年的学费高达1200加元。对此移民部同样提出疑问,女儿的出生证明上写了王某的名字,为什么最后却没有向中国政府登记女儿的出生?
移民部认为,王某的一系列说辞并不可靠。
最终,移民部表示,尽管被驱逐后因前途未卜,王某可能遭遇经济困难和情绪上的低迷,但考虑到他在中国长大,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的工资和生活水平会有所降低,再加上他的母亲、哥哥、妻子和孩子都住在中国。综上考虑,回到中国生活、与家人团聚是他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