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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亲历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美国
这才是美国出品,ID:MIGUO-1,作者:Noah,编辑:荔枝。
美国人更想生儿子吗?
很多关于“性别选择”的文章”先入为主地推论说:如果可以选择,绝大多数美国夫妻都想要儿子。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情况的确如此,但美国却明显不同。实际上,大量证据表明美国父母喜欢女儿和喜欢儿子一样多。
美国父母不“重男轻女”的证据:
· 收养数据。美国父母收养的女孩远多于男孩,即使在待收养男孩多于女孩的地区。
· 堕胎数据。没有证据表明美国女胎的引产率高于男胎。事实上,自从堕胎合法化后,女孩的出生率反而出现了小幅上涨。
· 性别选择数据。目前尝试通过“性别选择”技术生儿育女的美国人大多希望生女儿。
美国父母可能“重男轻女”的证据:
· 盖洛普性别偏好民意调查。 盖洛普咨询公司从1941年开始的一项民意调查指出,假如只能生养一个孩子,美国人更希望生男孩。男性对男孩的偏好很强烈,而女性对女儿的偏好略高于男孩。
· “要儿子(The Demand for Sons)”研究。这项研究广为人知,宣称只有女孩的夫妻比有男孩的夫妻更容易离婚。这个结论非常可疑。
收养数据与性别偏好
收养父母有权选择被收养者的性别,假如美国人偏好男孩,那么被收养的男孩应该多于女孩。假如女孩不受欢迎,那么应该有很多女孩难以被收养。然而事实与此相反。寻求收养的美国夫妻想收养女孩的远多于想收养男孩的,无论被收养的孩子来自国外还是美国国内、无论领养地待收养的男孩是否多于女孩,无论是从俄罗斯(待收养的男孩更多,而收养女孩的等待过程更长)还是中国(几乎所有被领养的孩子都是女孩)。这一趋向早在1916年就已显现出来(可参阅文章"Why do so many people prefer girls!")。
国际收养
美国夫妻从国外收养的女孩远远多于男孩。这一趋向表明在很多亚洲国家,待收养的女孩更多。在美国,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家庭将这些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女孩收养到自己的家庭,用心抚养。
美国夫妻收养女孩只是因为没有或很少有男孩弃婴吗?有些亚洲国家的确如此,但是在俄罗斯(包括前苏联时期),待收养的男孩更多,且收养女孩的手续耗时更长。即使如此,美国人还是更想收养女孩。
结论:收养数据和性别偏好
虽然收养父母更喜欢女孩并不意味着所有美国父母对自己亲生的孩子也有同样的性别偏好,但是这种趋向明显且持续。我们不能忽略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当美国人有权利选择时,他们选择了女孩。收养数据表明了美国人做出的实际选择,而不是对一项民意调查假设性问题的回应。
堕胎数据和性别偏好
我最近读过一篇关于反堕胎的文章,文章指出:因为美国家庭偏好男孩,导致女胎被引产的比例高于男胎。我联系了这名作者,然而他不能证实这个观点,而是告诉我他是从别处读到了这个说法。他读到的文章很可能是说在世界范围内,女胎被引产远多于男胎,但没有证据表明在美国也是如此。事实上,自从堕胎合法化以来,女孩的出生率和男孩比起来反倒提高了。
因性别选择导致的堕胎在美国很罕见
在美国,胎儿的性别很少成为堕胎的决定因素。大多数堕胎都发生在无法检测胎儿性别的妊娠早期。
怀孕10周后堕胎
胎儿性别绝对未知。占77%
怀孕11-12周内堕胎
可能检测出性别,但可能性极低。占12%
怀孕13-15周内堕胎
有些人知道胎儿性别,但大多数不知道。 占6%
怀孕16-20周内堕胎
胎儿性别一般在怀孕20周左右时可检测确定。占4%
怀孕20周后堕胎
如果做了超声检查,很可能已经知道性别。 占1%
因此,美国只有5%的堕胎手术可能与性别有关,因为只有5%的堕胎手术发生在孕妇可能知道孩子性别后。我想指出,美国每年有130万例堕胎手术,“5%”已是令人震惊的65,000 条生命。无论这些幼小的灵魂因何种原因失去了生命的权利,都是令人难过的悲剧。
美国疾病防控中心记录并发布大量的堕胎数据,但是并没有被引产胎儿性别的信息。
堕胎合法化后,女孩的出生率反而提高了
备受推崇的《美国医学协会杂志(JAMA)》1998年发布的报告显示,1970 到 1990年,美国男孩和女孩的出生比例从106:100的正常值降低了0.0001(万分之一)。 这个数字听起来很小,但对于美国巨大的人口基数来说,在统计学上意义重大。没有人暗示说这一趋势是男胎遭到引产的结果,但毫无疑问,这表明美国并不存在大量因为性别选择而导致女孩胎死腹中的事情。
结论:堕胎数据和性别偏好
很多人可能看到过胎儿被引产的数据:女胎42%,男胎25%,但这个数字是世界范围内的数字,反映了亚洲尤其是东南亚地区引产很多女胎的现象。在美国,只有很小比例的堕胎发生在孕妇可能知道胎儿性别以后,并且没有证据证实哪一性别的胎儿被引产更多。
性别选择数据与性别偏好
事实上,在寻求使用现有性别选择技术的夫妻中,想要女儿的更多。
MicroSort(微分类技术)性别选择
80% 使用MicroSort 精子分离技术的美国夫妻想要女儿。
使用MicroSort技术的美国夫妻对孩子性别的要求:女孩占80%,男孩占20%
不过,使用MicroSort怀上女胎的成功率为91%,而男胎仅为76%,这也可能是使用该技术的很多夫妻更想要女儿的一个原因。
艾利克逊(人工授精)法性别选择
尽管艾利克逊人工授精法怀男胎的成功率更高,但艾利克逊医生 (Dr. Ericsson) 报告说更多人还是想要女孩。在48所合法认证的艾利克逊诊所中,有些诊所为客户选择的女孩和男孩性别比为2:1。
使用艾利克逊人工授精法的美国夫妻对孩子性别的要求:女孩是男孩的两倍
基因选择技术产品 (Gen-Select kit)
基因选择技术宣称在选择男孩或女孩上的成功率均为96%。持有该技术的公司称,基本上所有使用这项价格为199 美元(约1350元)技术的美国夫妻都是为了让二胎和老大性别不同(凑个“好”字)。但是使用这项技术来生女儿的夫妻比用它来生儿子的夫妻多8% 。
使用基因选择技术的美国夫妻对孩子性别的要求:女孩占54%,男孩占46%
艾利克逊(人工授精)法性别选择
艾利克逊人工授精法宣称,使用该方法怀上男胎的成功率高于女胎:男胎81% ,女胎74%。然而,该方法的发明人,公司总裁罗纳德·艾利克逊医生 (Dr. Ronald Ericsson) 看到了使用者对女孩的明显偏好,并总结说“希望第一个孩子是儿子的时代一去不返了。”
性别选择论坛
在几个关于性别选择的线上论坛里,希望选择下一个宝宝性别的妈妈们讨论、学习并分享她们的发现。一个名为iVillage的性别决定小组是最活跃的论坛之一,已发布有25万个帖子。尽管其中的数据多为趣闻轶事,但不容忽视的是小组成员中选择要儿子的只占较少的一部分,多数人想要女儿。无论人们选择哪种性别选择方式,比如高科技方法如MicroSort 或 PG以及家用方法如薛德思法 (Shettles) 或O+12,都呈现出这一趋向。
性别选择论坛中妈妈们的性别偏好大致估算:女孩90%,男孩10%
尽管肯定有例外,但通常在线论坛的成员:
· 两个性别都喜欢,儿子和女儿都想要。没有人希望所有孩子都是儿子或都是女儿。
· 寻求性别的均衡,尤其是在前两个或更多孩子是同一性别时。只有少数人为二胎选择性别,没有人选择一胎的性别。
下面,本文作者继续怒怼盖洛普民意调查和名为“要儿子(The Demand for Sons”的研究的结论。
盖洛普民意调查和性别偏好
盖洛普咨询公司于1941年首次以问卷形式调查美国人是否偏爱儿子或女儿。而半个世纪多以来,人们的答案始终如一:偏爱儿子。
问题:“假如你只能有一个孩子。你希望要男孩还是女孩?”
男性对儿子的强烈偏好
2000和2003年的民意调查数据表明,女性对男孩和女孩的喜好基本一致,但男性选择要男孩的比女性高2.5倍。
盖洛普民意调查和性别选择
盖洛普民意调查得到的答案指向一个假设的问题,因此并不是美国夫妻所做性别选择的风向标。在这项调查里,选择性别就是简单地打一个勾。而在现实生活中,性别选择非常昂贵、操作繁琐且涉及侵入性医疗手段。
“要儿子(The Demand for Sons)”研究
2003年,两位经济学家达尔 (Gordon Dahl) 和莫雷蒂 (Enrico Moretti) 发布了一项名为《要儿子:从离婚、生育和奉子成婚中看证据(The Demand for Sons: Evidence from Divorce, Fertility, and Shotgun Marriage)》的研究结果。达尔和莫雷蒂分析了美国1949到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发现了几条微妙的趋向。他们说,每一个趋向都可以有别的解释,但是合起来足以表明美国人偏好儿子。
只有女儿的夫妻更容易离婚?
这项研究最广为人知的结论是只有女儿的夫妻比只有儿子的夫妻更容易离婚。于是催生了下面这些报道题目:
· Oh No, It's A Girl! Do Daughters Cause Divorce?
· 《糟糕,是个女儿!生女儿会导致离婚吗?》
· Do Daughters Cause Divorce?
· 《生女儿会导致离婚吗?》
"If you want to prevent your own divorce,
don't have daughters, have sons."
“如果不想离婚,那就生儿子,不要生女儿。”
· Dirty Little Secret: Parents Prefer Boys
· 难以启齿的秘密:父母喜欢男孩
· New York Times: It's a Girl! (Will the Economy Suffer?) [by Denise Lieberman]
· 纽约时报:是个女儿!(家里经济要变糟了吗?)【作者:Denise Lieberman】
我想,记者很忙,应该没有时间认真读完一份71页长的研究报告,但是无论如何前两页还是应该读了的:
... 离婚几率高出1%到7% ... 在数据获取早年间很明显,但随时间逐渐降低,到2000年,已经看不到明显差异。
以下是该研究列出的部分离婚数据
美国人口普查,1940-2000年间离婚案例
只有女儿的夫妻离婚率比只有儿子的夫妻高多少?根据孩子数量:
0.9% 只有1个女儿的夫妻:只有1个儿子的夫妻
2.3% 2个女儿:2个儿子
5.4% 3个女儿:3个儿子
7.4% 4个女儿:4个儿子
达尔和莫雷蒂的解读是父亲更喜欢儿子,如果有儿子后他们更可能坚持一段婚姻。但是,我们也可以这样解读这组数据:哪怕父亲更喜欢儿子,但即使是在有4个女儿的父亲中,还是有93% 离婚几率并不比有4个儿子的父亲高。
无论怎样解读,上述数据只是来自1940-2000年间美国人口普查的离婚案例。下面来看按照普查年份显示的趋向:
只有女孩的夫妻比只有男孩的夫妻离婚率高多少?根据孩子数量和普查年份列出。来源:《要儿子(The Demand for Sons)》
2000年,两类夫妻的离婚率已经没有显著差异。有3个女儿的夫妻(黄线)离婚率仅比有3个儿子的夫妻高0.57%。而有2个女儿的夫妻的离婚率比有2个儿子的夫妻还低一些(请注意绿线最后低于了0)。
从数据角度,2000年的数值超出了标准的误差范围,通不过信度检验。仔细了解这项调查中其他的离婚数据后,我们发现大多数数值都通不过信度检验。
离异男性更可能争取儿子(比起女儿)的抚养权
这项研究称,只有儿子的男性离异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比只有女儿的男性高 11%到22%。同样,这个数字可能有误导性,因为其中包含了1940-2000年的离婚数据。不过,尽管这个趋向逐渐在降低,但是2000年时男性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还是更倾向于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
美国人口普查,2000年关于离异男性
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上,只有儿子的男性比只有女儿的男性高多少?根据孩子数量:
10% 只有1个儿子的男性:只有1个女儿的男性
8% 2个儿子:2个女儿
2% 3个儿子:3个女儿
美国人口普查,2000年关于离异男性
达尔和莫雷蒂认为这一倾向说明父亲更喜欢儿子,因此努力获得儿子的抚养权。他们甚至进一步推理说,只有儿子的男性离婚率和只有女儿的男性一样高,不是因为现在的父亲喜欢女儿和喜欢儿子一样多,而是因为现在男性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比以前容易多了。换句话说,他们认为过去父亲留在婚姻中只是为了和儿子在一起生活,但是现在,男性发现他们可以自由地离婚并仍然很有机会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
性别偏好和婚姻、奉子成婚、再婚和第二次离婚
达尔和莫雷蒂进一步提出了关于性别偏好和婚姻的几项发现。
· 婚姻:有女儿的女性比有儿子的女性更可能不再结婚。
达尔和莫雷蒂没有说明这一趋向是否已随着时间而改变,而只是告诉了我们1940-2000年间的合计情况。
美国人口普查,1940 - 2000
只有女儿的女性比只有儿子的女性不再结婚的几率高多少?(根据孩子数量:)
1% 只有1个女儿的女性:只有1个儿子的女性
7% 2个女儿:2个儿子
4% 3个女儿:3个儿子
· 奉子成婚:未婚妈妈如果通过超声检测发现腹中是男孩,则其和孩子父亲在孩子出生前结婚的几率高出4.6%。
这项数据基于加州1989-1994年的人口出生统计数据。我对他们选用加州的数据十分好奇,因为加州比起美国其他地区亚裔人口比例高出很多(加州10.9%;其他地区平均3.6%),而且众所周知亚洲文化十分偏爱儿子。因此,这意味着抽样结果表明7.3% 的美国父亲比一般的美国大众更偏爱儿子。
· 再婚:有女儿的离异女性再婚的几率和有儿子的离异女性一致。
· 第二次离婚:再婚后,只有女儿的女性比只有儿子的女性更有可能离婚。
美国人口普查,1940 - 1980
只有女儿的女性再婚后再离的几率比只有儿子的女性高多少?(根据孩子数量:)
3% 只有1个女儿的女性:只有1个儿子的女性
5% 有2个女儿的女性:有2个儿子的女性
4% 有3个女儿的女性:有3个儿子的女性
· 这项发现只包含1940 - 1980的数据。因此我们不知道到目前为止该数据是上升还是下降了。
只有女儿的夫妻更有可能再生一个孩子
达尔和莫雷蒂发现,只有女儿的夫妻更可能再要一个孩子,可以假定是想要一个儿子。
人口普查,1940 - 2000
只有女儿的夫妻想再要一个孩子的可能性比只有儿子的夫妻高多少?根据孩子数量:
0% 只有1个女儿或1个儿子时,此数据相同
2% 2个女儿:2个儿子
3% 3个女儿:3个儿子
5% 4个女儿:4个儿子
该项比较证实了亚洲人对男孩的偏好。如果前两个孩子是女儿,亚洲人要第三个孩子的可能性明显高于其他族裔。
美国人口普查,1940 - 2000
问题同上,但是根据种族:
2% 白人
1% 黑人
17% 亚洲人
1% 其他种族
就像我们在这项研究中看到的,所有趋向都随时间逐渐降低。到2000年,已有2个女孩的夫妻想要第三个孩子的可能性比已有2个儿子的夫妻高2%。
达尔和莫雷蒂还指出,如果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夫妻会更快地生第二个孩子。多快呢?平均快6.2天,这个结果就好像一个记者说的,像“亨利八世对男性继承人的渴望”。然而,医学文献还提供了其他解释:
· 男孩容易比女孩早产,使得这些女性怀二胎的时间比生了女孩的女性提前。
· 生了男孩的女性在之后的妊娠中更易发生滑胎。
“要儿子(The Demand for Sons)”研究的结论
这项研究指出的很多差异已随时间慢慢减少,而其结论很多都是基于缺乏统计意义的数据。媒体在报道这项研究时曲解了研究结果,偏离了真相:对儿子的偏爱到今天已经逐渐而明显地降低了。
就个人而言,我觉得媒体违背事实讲说“生女儿的夫妻更可能离婚”是非常粗鲁和不负责任的。因此,我要对达尔和莫雷蒂说,你们歪曲数据只为作15分钟的名人,应该为自己感到羞愧。
原创不易,觉得不错的,就随意赞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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