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税】2018年1月15日前需要注意的事

2017年12月12日 磊落说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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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物业空置税

Vacant Residential Land Tax


2018年1月1日起,墨尔本近郊以及中部区域的地区将对过去一年(历年而非税务年)内空置超过6个月的物业征收物业空置税。不同于地税、缺席业主税以及联邦年度空置费,这是一项新的独立维州州税。


物业空置税按历年(calendar year)计算,空置6个月不必要连续6个月时间,即一个历年内累计空置6个月以上就需要支付空置税。


随着墨尔本地区出租屋空置率不断下降,该项税款旨在缓解维州的房屋供给短缺问题。




哪些地区的空置房将被课税?


位于上述行政区域的空置物业将于2018年开始课税,图片来源:SRO




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业主需要按照空置物业价值(Capital Improved Value)的1%课税。如果A在上述行政区拥有一套价值50万澳币的物业,并且在2017年内空置超过6个月,那么需要缴纳5000澳币的空置税


物业价值 CIV 是由一般估价程序程序(general valuation process)确定的,该价值能在业主的市政费通知书上。


图片来源:SRO


什么是住宅物业/土地?


住宅物业/土地 (Residential Property/Land)是指可以被用于居住目的的物业/土地,例如公寓房。同时也包括正在重新装修或者被拆除后正在建设的新物业。但是不包括空地、商用物业、退休疗养物业等。


“空置”的定义


当一个物业被认为是“空置”,那么意味着该物业在过去的一个历年内,

  • 以该物业为自住物业的主人或者受主人许可的居住者

  • 或者租赁协议内的租客(短期或者长期)

    • 租客不需要是同一个(组)

    • 用于短期租赁的物业必须住满6个月


物业不能由业主或者其家人朋友间断地或者偶然地居住,必须是业主的自住物业,或者是使用押金的租赁物业。


新政过度


由于空置税的立项维州议会于2017年5月通过的,所以住宅物业都将被默认在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31日的四个月内被居住。因此2017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物业只需要被居住使用2个月以上,维州业主就不需要缴纳空置税。


豁免


可以享受地税豁免的土地同时也可豁免空置税,同时,如果在过去一个历年内,


  • 土地所有权有所变更

  • 物业从非住宅变更为住宅

  • 物业作为度假屋(Holiday Home),并且业主至少居住了4周

  • 由于工作地点原因,业主至少居住了140天。


业主也可以享受空置税豁免。


业主可以使用州税局的网上工具自主测试自己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空置税 http://www.sro.vic.gov.au/node/5978


业主的义务


如果业主拥有一套住宅物业,同时在2017年内空置超过6个月,业主有义务在2018年1月15日前,通过州税局网上平台自主通知州税局。https://www.e-business.sro.vic.gov.au/vacantlandtax/ident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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