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我的朋友们戳右上角 把我分享给大家!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江歌案庭审进入第三天。
该案一审开庭审理共计7天:12月11号至15号,18号加审,20号将对案件审理结果进行宣判。
▼
而在第一天,日本警方、法医与陈世锋律师的对证公堂中,我们可以得知:事发当天情况与刘鑫之前供述的并不吻合。
>>>>
日本检方
1.指控陈世锋犯“恐吓罪”与“故意杀人罪”。 而故意杀人表现在:陈世锋的作案凶器水果刀来自其就读大学的研究室,并在事前预备好了衣物替换,说明其在犯罪前就有预谋要杀人。
2.杀人动机:想与刘鑫复合,但江歌碍事,遂起杀意。
3.刘鑫在案发当时报警,根据警方的的电话录音,电话中第一句是刘鑫用中文说:“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证明刘鑫清楚门外是陈世峰,也证明门锁住了。
陈世锋方面
对于日本检方的控诉,陈世锋方面称:
1.承认恐吓罪,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刀是刘鑫递给江歌自保用的。他是在和江歌搏斗过程中,抢过了刀,并误伤了江歌,且第一刀江歌就倒下了。之后的几刀,是因为不想给家里增加医疗费用的负担,所以选择继续伤害江歌。
2.衣物是下午要拿去洗的。因为日语不好,没找到干洗店,所以一直放在包里。
3.杀人动机:无蓄意谋杀。本来是带着酒,想跟江歌好好聊聊如何能与刘鑫复合的,但在搏斗过程中,误伤了江歌。
4.刘鑫锁门,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门铃,但刘鑫没有给江歌开门。
法医供述
下午,江歌尸体解剖人出席庭审,对尸体表面和贴身衣物的痕迹和刀痕进行了说明。
江歌被刺颈部11-12次,在致命伤之前已有5-6刀防御伤。最致命伤口为颈部左侧动脉的刺切伤,颈部伤口深6.5到8厘米,被凶手反复刺两次。江歌左颈部动脉被刺切后,瞬时大量出血,无法发声,很快失去意识。另外,江歌遇害时,所穿衣物有22处刀口。
而陈世锋律师所提及的“陈世峰脸上的疤痕有可能是江歌持刀所伤”,被法医明确否定了该说法。
>>>>
现场
11号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在志愿者翻译的陪同下入场。审理过程中,她一直吸气强忍着情绪,死死盯住陈世峰,直到检方陈述到江歌身上的伤口时,她才满脸涨红,抬起头拼命喘了口气,然后哭得俯下身去。
陈世锋在叙述过程中,神情淡定,语气平稳。但始终不敢与江歌母亲对视,目光也不曾扫向观众。
12号上午,江母作为证人出庭,关于事发当天的微信聊天记录,回答多方提问。同时警方会继续提供证据和陈述,涉及当天陈世峰事发前后24小时的行进路线、公交路线、电话路线和作案工具等。
在江母向法官宣誓时,陈世峰直视了江母三十秒;在江母说道“如果知道女儿会遇害,她会把电话一直打下去,减少女儿遇害的风险”时,陈世锋用手帕擦了下眼睛和脸;其余时候,陈世锋都咬着下嘴唇,偶尔将眼神扫向桌面。
而本应于13号出庭作证的刘鑫,不会直接现身法庭,而是在特定的房间用视频方式出席法庭。
庭审第一天总结
1.杀人凶器归属尚不明确。
2.陈世锋确犯恐吓罪。
3.刘鑫锁了门,且清楚门外是陈世锋。
庭审第二天
今天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出庭作证。她的证言包括,命案发生时她的经历、江歌与陈世峰的接触、江歌离世前关于未来的打算。
下午,检方展示了余下的20件证据。包括刘鑫的供词调查书、陈世峰威胁要发布的刘鑫照片、案中3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和水果刀等证物。
在作证环节,检察官询问江秋莲,你有听女儿说过有防身用的刀吗?她说没有。
检察官再问,有听说过刘鑫有护身用的刀吗?答案依然是没有。
检察官第三次问,来日本期间,江秋莲是否在女儿家里看到过这把水果刀。“没有。”
此时,一直低头的陈世峰,突然抬头,目光聚焦,望向证人席上的江秋莲。
首次披露的15号证据
检察官展示的第11份证据,即刘鑫的供词调查书里,她讲述了与陈世峰相识的过程。
2016年4月,陈世峰和刘鑫进入大东文化大学,成为同学。认识1个月后,陈世峰向刘鑫表白。刘鑫承认自己当时对他抱有好感,觉得这个男孩子“平时课上发言内容不错,也经常受表扬”,于是接受,两人很快同居。
陈世峰与刘鑫
7月,短暂的蜜月期结束。他们开始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吵架。比如刘鑫觉得陈世峰做的饭不好吃,两人看电影的品味不同。几次吵架,刘鑫都觉得陈世峰死死盯着他,直到她道歉才作罢。
8月末的一次争执后,陈世峰赶刘鑫出门,她便提出分手,陈世峰紧紧抓住她的手臂。她觉得害怕,逃了出来,在他们住的小区里大声用日语呼救。陈收掉了她的手机,她说自己害怕家暴,不敢去拿。
此后,刘鑫搬离陈世峰的住所,在打工的中华料理店老板家住了一段时间后,搬进了好友江歌家。
所有证据中,第15号证据尤为关键,此前也从未向外界披露。那就是陈世峰与刘鑫在最后一天(2016年11月2日)的聊天内容。刘鑫将聊天内容交给了日本警方。警方通过拍摄刘鑫的手机微信界面,留下了这份记录。
这一对情侣,2016年4月在大东文化大学相识,5月相恋,8月分手,11月发生命案,他们的关系一直是这个案件的模糊地带。二人间究竟发生过什么,陈世峰杀人的动机又是什么?他到底是冲着刘鑫还是江歌去的?这一份长长的聊天记录,也许能提供一些解释。
“你让我的心情很糟糕”
2016年11月2日,周三,是刘鑫要去东京高岛平地铁站附近的拉面馆打工的日子。据拉面馆的同事说,刘鑫每周三、周六和周日都会在此工作。
根据刘鑫同事小林的供词,大概在下午4:30,刘鑫给他发微信:“我快到店里了,前男友要跟我到店里,赶不走,想让你帮帮我。”小林回答,好的。
检方的证据显示,这时候的刘鑫已经上了地铁,陈世峰尾随。
昨日首次开庭,检方已经披露的3人行动轨迹是:正是在这一天中午,陈世峰去江歌家找过刘鑫,刘鑫没有开门,并将此事告诉了江歌。江歌不放心,回家找刘鑫,随后两人一起出门,江歌前往法政大学,刘鑫到大东文化大学附近去打工,两人搭乘不同的线路而分开。
陈世峰与刘鑫就读的大东文化大学 图 / 罗婷
下午4点48分,刘鑫收到了陈世峰发给她的3张照片。检方用日语“不衣姿”(没穿衣服)来描述这些照片。这3张照片是检方的第13号证据。其中一张照片中,刘鑫穿着内衣,没有露脸。发送完毕后,陈世峰又撤回了一张,并威胁刘鑫说,要把照片发给刘鑫父母。
刘鑫回复:“你拍吧,我不想理你。”
陈世峰又问:“还有录像,你想看吗?”刘鑫说:“不看,你的人品终于暴露了。”
过了会儿,陈世峰又说:“我从没这么爱过一个人,我想到你会生气,但是没想到你想把我删了,还想报警。”刘鑫没有回复。
5点11分,陈世峰再发一条:“我很后悔,真的不想承认失去了你,我的压力很大,需要你来支持我。你又总是不回复我,造成一个恶性循环,你说我恶心,你才恶心呢。我每次都被你逼得这么惨。我要上传照片。”
刘鑫回复:“不要管我,我再也不会见你了。”
陈世峰再发:“你让我的心情很糟糕。”刘鑫再回复了一句:“不要再联系了。”
到站后,刘鑫下了地铁,两人的对话就此结束。
“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5点30分,刘鑫到了拉面店。他的同事小林后来接受了警察的询问,回忆了其后发生的细节。
小林记得,刘鑫是哭着进来的。当时小林在做饭,店长问刘鑫为什么哭,刘鑫用日语哭诉,我的前男友为什么会知道江歌家的地址啊?小林再去问,她又用中文回答了一次。
5点38分,陈世峰给刘鑫发来一条微信:“还没打工吧?咱俩谈谈吧。要不出去说?”他还问刘鑫,怎么才能复合。刘鑫回答,这是没可能的。
根据现场的第11号证据,即刘鑫的供词调查书显示,刘鑫称,陈世峰曾多次去找她,包括9月15日在学校,还有10月12日刘鑫生日时在她打工的拉面店外。陈世峰反复表达要挽回的想法,但刘鑫坚持,说自己已经没感觉了。
5点42分,刘鑫说,要不(拉面店)店口说吧。陈世峰要求去车站口。刘鑫说不想去。陈世峰妥协。
根据小林的证言,6点时,店员小林和店长准备出门,遇见了刘鑫和戴着口罩的陈世峰站在拉面店门口。刘鑫跑到小林旁边,指着小林说对陈世峰说,这是我的男朋友,是我喜欢的人。小林说,刘鑫是希望陈世峰能就此放弃,但陈世峰什么话都没说,掉头就走了。
本案嫌疑人陈世峰
没有等太久,6点10分,陈世峰再次给刘鑫发来微信:“为了把你追回来,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如果你真的和他在一起了,我也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刘鑫没有回复。
这时,刘鑫和小林正在一家麦当劳里聊天。小林还记得,刘鑫对他哭诉,说不想复合。安抚好刘鑫的情绪后,小林把她送回了店里。
半个小时后,陈世峰再次发来信息,要求第二天和刘鑫在学校的大礼堂见面。
7点到11点,是刘鑫在拉面店的上班时间。她在这期间一直没有回复陈世峰的微信。到了晚上11点9分,她回复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时间,你想干什么?你想谈什么?你能为我做什么?”
“你和他到哪一步了?”
回复这条微信时,刘鑫应该是刚刚从拉面店下班。
而陈世峰,这时候已经坐上了开往江歌家的地铁。据检方意见,他带了一件用来换的衣服,背了双肩包,戴了口罩,还带了一瓶威士忌。检方还指出,他带走了大学研究室里一把橘红色外壳、塑料刀鞘的水果刀。
江歌案中涉及的凶器水果刀,和这把类似 图 / 凤凰网
收到刘鑫回复后,陈世峰马上回答:“真爱要如何表达?”
刘鑫说:“我已经回不来了,你开始新的生活吧。”
陈世峰发了一条长长的语音:“我想调整自己的心理,但是做不到,我一直很痛苦,一直做梦梦到你。我想从这种痛苦中解脱出来。我都这么努力了,你能拒绝吗?我很痛苦,我解脱不了。”
接着又是一条语音,很短:“你和他到哪一步了?”这个“他”,指的是帮刘鑫假扮男友的小林。
刘鑫回答:“这是我的隐私,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是2016年11月2日晚上11时37分,刘鑫与陈世峰的最后一次聊天。
监控显示,11时40分,陈世峰下了地铁,走出车站。到达江歌家所在的公寓后,他藏在了公寓3楼。随后江歌和刘鑫也到了家。
半个多小时后,命案发生。
注:以上微信聊天记录,均由日本检察官用日语念出,再由翻译帮助记者翻译成中文,措辞或有商量余地。
1.很难引渡,回国后也难以再定罪。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到本案,犯罪嫌疑人陈世峰与被害人江歌同为中国人,但根据属地原则,要依据日本刑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2.陈世锋被判死刑几率小
日本判死刑难度大,且死刑执行期长。
因为日本司法界普遍认为:让犯罪者在监狱中接受长期的训导和教育,用时间折磨他们,使他们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进行忏悔。如此,会比直接执行死刑更具意义。
而死刑执行期长,主要是为了防止冤案出现。所以保留了死刑犯不断上诉的权利。
▼
3.江歌母亲发动的签名请愿可能并不会起太大影响
江歌母亲发起的签名情愿会对日本的司法系统带来压力,但可能不足以影响判决结果。
以上,为世界编为大家搬运总结的第一天开庭信息。不加任何自我推测,公道自在人心,机智的你们也一定有自己的判断。
最后,套用一句网络上的话语——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希望审判后,江歌母亲仍可以在大家的关心下,坚强地活下去。
文章来自:
新世界日语、每日人物
大家看完了有什么想法?
在文章底部留言给我们!~
In澳洲在线
澳洲生活,我们为您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