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热了,听nancylee八一八澳洲那些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案和谋杀案降降温。
往期回顾
杀人剥皮烹尸女魔头(Katherine Knight)
看这个案件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备,我这么重口味的人都觉得蛮恶心的。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头皮发麻,胃里翻江倒海,非常不适。
凯瑟琳(Katherine Mary Knight)生于1955年10月24日,是澳大利亚第一位被判无期徒刑并终生不允许保释的女性。目前关押在新州Silverwater妇女惩教中心。她于2000年2月29日谋杀了她当时的伴侣约翰(John Price)。她趁约翰睡着的时候用刀捅死他,然后用剔骨刀完整的把皮剥下来。将剥好皮挂在肉钩上,把他的头割下来炖,再切下他的臀部的肉放烤箱烤熟和其他蔬菜放在盘子里等约翰的孩子回来吃。
家庭背景-论家庭背景的重要性
纵观凯瑟琳的原生家庭,父母关系混乱,她自己成年后的男女关系也乱得一塌糊涂,看得我头都痛。按照网上流行的说法“一想到为人父母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太可怕了”。确实啊,任何可以排出正常精子卵子的人都可以做父母,但是有没有资格另谈。有些人把孩子生下来,却不给TA提供好的家庭环境,毁TA一生,当初还不如直接射在墙上。特别在澳大利亚,以前生小孩政府给一笔现金,之后还有各种牛奶金。一些赌毒之徒纯粹为了拿到这笔钱而生孩子,生了之后不管不顾,甚至虐待孩子,以至于相关部门要介入把孩子送到寄养人家中(foster care)。一代代恶性循环,可恶可悲。孩子生下来本来是天使,纯粹粹的一张白纸,但是因为恶劣的家庭环境,硬生生被荼毒然后走弯路。
凯瑟琳的母亲芭芭拉(Barbara Roughan)和当时的丈夫住在新州猎人谷一个叫Aberdeen的小镇上。他们一共养育了4个儿子。芭芭拉(Barbara Roughan)后来和她老公的好朋友兼同事肯(Ken Knight)有染。Aberdeen当时只是一个有着1800人口的小镇。俗话说,坏事传千里。这件事情当时在镇上影响非常恶劣(朋友妻不可欺)。于是芭芭拉被迫和情夫肯搬到另一个叫Moree的小镇上。芭芭拉的4个儿子不愿意跟她一起走,2个大的和父亲一起居住,另外2个小的被送到悉尼的一个阿姨那里寄养。做母亲做到这种程度也是够令人沮丧的。1955年,芭芭拉和肯生下一对双胞胎,两个都是女孩。其中一个就是后来令人闻风丧胆并令Aberdeen这个小镇一夜成名名声大躁的凯瑟琳。
凯瑟琳的父亲肯酗酒成性而且是个暴力狂。他醉酒后就会虐待芭芭拉,一不开心就变身功夫小子,芭芭拉顶着黑眼圈出门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更甚的是,有时一日对她强奸10次(令人发指啊,如果在凯瑟琳出生之前她妈就把她爹干掉了,就不会有后面的这个案件了)。在这样扭曲的关系下,芭芭拉憎恨男人和厌恶性生活。但是令我们这些普通人大开眼界的是,芭芭拉经常跟她的孩子分享性生活的细节(果然什么锅配什么盖)。后来,凯瑟琳声称她经常遭受几名家庭成员的性侵害(虽然不是来自她的父亲),直到11岁才停止受到伤害。法官对细节有疑虑,但精神科医生接受她的说法,因为她所有的家人证实这些事情确实发生过。除此之外,芭芭拉和肯经常殴打自己孩子,使用一切可以信手拈来的工具,譬如电线或者狗绳。他们甚至在门板上悬挂着一块木板,以便他们在需要的时候到手擒来。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家庭?
凯瑟琳和她的孪生姐姐/妹妹关系很好。除此之外,她的一名阿姨对她也疼爱有加。但是这名阿姨在1969年自杀身亡。同年,凯瑟琳全家搬回Aberdeen镇。
凯瑟琳在Aberdeen上的高中。据熟悉的人回忆,她性格孤僻,喜欢独来独往。而且骄横无礼,欺负弱小同学。她打伤过一名男同学,她本人也被老师打伤过一次,而这名老师是出于自我防卫对她进行反击。令人脑洞大开的是,情绪稳定的时候,她也算是一名良好的学生。15岁那年,她辍学回家。因为没有什么技能,她在一家制衣厂找到一份裁剪的工作。一年之后,她在屠宰场找到她梦寐以求的“好工作”,并在短时间内被提升为一名剔骨工,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套剔骨刀具。变态的是,她睡觉的时候一定要把这套刀具挂在床头。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为了在需要的时候能一伸手就拿到。
大多数屠宰场工人对被屠杀的动物都是有同情心的。他们会动作迅速,确保动物免遭折磨很快死亡。很少有人在割动脉时让动物慢慢流血而死。年轻的凯瑟琳就是这种人之一。
混乱的私生活
1973年,凯瑟琳结识了同事大卫(David Stanford Kellett)。大卫也酗酒。他曾经亲眼目睹他的好朋友在一次事故中丧失,后来又亲身经历一起造成6名孩子死亡的车祸。这两起事件给他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从此他染上酗酒的坏习惯。他和凯瑟琳开始交往之后,完全被凯瑟琳控制。当然,如果大卫和别人发生争执,凯瑟琳会毫不犹豫的用拳头支持他。
1974年,两人结婚。凯瑟琳的母亲芭芭拉给大卫的建议居然是“不要在凯瑟琳背后乱来,否则她会杀了你”。新婚之夜,凯瑟琳暴怒之下掐住大卫的脖子威胁要弄死他,原因是才只和她发生三次性关系就变成软脚虾睡着了。(上面不是提到芭芭拉有时候跟自己的孩子分享性生活细节吗?他爹有时候是一夜6次郎,有时候又变身一夜10次郎,达不到这个要求的都该杀!男同胞看到这里是不是很有压力?)
多年之后,大卫称凯瑟琳是一个“完美”的妻子。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饭桌上总是有热乎乎的饭菜(到这里为止,感觉说的好像是我自己),容忍自己酗酒的恶习,而且凯瑟琳知道如何取悦他。但是,她的人格障碍又决定她是一个充满暴力的人。有时候,从温情到暴怒只发生在几秒钟之间。所以,他们的婚姻生活注定是充满暴力的。在凯瑟琳怀孕的时候,有一次大卫外出晚回。凯瑟琳是这样的一个人,如果你答应10点钟回家,但是10:15才回到,那么她就会大发雷霆。如果10:30才回到,那么她就会起杀心。当晚,当大卫回到家的时候,凯瑟琳已经在门边等候了。大卫一打开门,她用一个锅狠砸他的头部。他晕了过去,两天之后在医院醒了过来,颅骨严重受伤。警方准备对凯瑟琳提出指控,但是大卫后来撤销指控。因为当他回到家的时候,他发现凯瑟琳把刀具挂在床头。他怕性命不保,哪里敢指控她。
还有一天早上,大卫醒来。他发现凯瑟琳横跨在他胸前,手里拿着一把刀,对着他的喉咙比划着,一边大笑着,说:“如果我要杀了你是件多么容易的事情!”
1976年5月,凯瑟琳生下一名女婴梅丽莎(Melissa)。不久,大卫对凯瑟琳的暴力行为忍无可忍,他出轨了,并和情妇私奔到昆士兰州(这不就是一名渣男吗?在妻子怀孕生孩子的时候出轨)。在大卫私奔的第二天,凯瑟琳推着装有女婴的推车,在镇上的主路上暴怒的把婴儿车甩来甩去(孩子,你投错胎了)。凯瑟琳被送进医院,她患上了产后忧郁症,需要呆在医院里几个星期进行治疗。出院不久,她把只有两个月大的女婴放置在铁轨上。同时拿着一把偷来的斧头,跑到镇上扬言要杀人。万幸的是,在火车即将到来的前几分钟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名男子发现了铁轨上的女婴并把她救了下来。凯瑟琳被警方逮捕并送去医院。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她第二天就获得了自由。土澳的警察啊,你们这样不是助长了某些人的气焰吗?!
几天之后,凯瑟琳用刀刺伤一名女子,胁迫这名女子开车带她去昆士兰寻找大卫。在一个服务站停车的时候,这名女子伺机逃跑。当警察来到现场的时候,凯瑟琳抓了一个小男孩作为人质,威胁要杀了他。警察用现代化高端武器---一把扫帚击败她,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在医院里,凯瑟琳跟护士透露了她的计划。她本来要杀死服务站的机械师,只因他修好了大卫的车,使得他可以开车和他的情妇私奔到昆士兰。她打算到达昆士兰之后,杀死大卫和他的母亲。当大卫从警方口中得知凯瑟琳为他所作出的疯狂举动之后,居然感动得涕流满面。靠,这就是真爱啊!辜负这样一个情深一片的女子我不是眼瞎了吗?!于是,他抛弃了情妇,回到了凯瑟琳身边。苍天啊,我实在无法理解这些人的脑回路。这样疯狂的“爱”,难道不是应该让人感到害怕而避之不及的吗?!
1976年8月,凯瑟琳刑满释放。她和大卫还有大卫的母亲一起搬到了布里斯本。1980年,他们迎来了第二个女儿。
有一次,凯瑟琳在屋子里看到她的母亲芭芭拉(Barbara )通过车窗掐住她丈夫大卫的脖子,因为大卫说话冒犯了她(论基因的重要性)。凯瑟琳冲出门外,抓住自己的母亲就是一记钩拳,直接把芭芭拉给打晕过去了。这恐怖的一幕被大卫惊恐万分的母亲亲眼目睹,她建议大卫趁还活着肢体完好赶紧离开这个恶魔一般的家庭。
1984年,凯瑟琳和大卫分居。她搬回Aberdeen镇和父母住一起,后来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她回到原来的屠宰场工作,不久因为腰伤辞去工作,依靠政府的残疾救济金生活。政府同时为她提供了免费的公屋。
1986年,凯瑟琳遇到38岁的David Saunders(她有多喜欢叫David的男人啊?为了和第一个大卫区别开来,这里我用戴维)。几个月之后,戴维搬进凯瑟琳的房子和她同居。但是他保留了自己的一个公寓。凯瑟琳爱吃醋,有时候他们会因此吵架发生冲突,戴维就会回到自己的公寓去住。这个时候,凯瑟琳就会服软,装作温情脉脉的样子去公寓里求戴维搬回来(天底下果然一物降一物)。
戴维的朋友对他的暴力遭遇已经见惯不怪了。有时候他们会开玩笑下赌注他一下次被暴打的时间。对于戴维来说,他经常在上班的时候面部有伤口和瘀青。有一次凯瑟琳甚至打断了他的两条肋骨,而他手腕的伤口如此严重,他不得不为此缝针。
1987年5月,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凯瑟琳醋意大发,威胁戴维说如果他出轨,她会用锅把他的头骨打碎(这不正是发生在她第一任丈夫身上的情景再现吗?)。为了警告戴维,她当着他的面用一把刀割断了他的小狗的咽喉(人家小狗得罪你了吗?)。1988年,两人迎来了他们的女儿(这种关系下还生孩子,真是什么都拦不住生孩子的脚步啊)。戴维出首付买了一个房子,1989年,凯瑟琳用她的工伤补贴金偿还了贷款。在这个房子里,凯瑟琳用动物皮毛,头骨,角骨,生锈的捕捉动物的工具,旧靴子,大砍刀,耙子等用来装饰这个新房。虽然美好的家庭生活在向他们招手,但是凯瑟琳怎么可能安于这种平静的生活呢。在一次争吵中,凯瑟琳用剪刀捅戴维的腹部,然后再用熨斗狠砸他的面部。戴维再次搬回他的公寓。不久之后回家,发现凯瑟琳这个泼妇用剪刀把他所有的衣服都剪成了布条。他跟公司请了长假然后跑出去躲了起来。凯瑟琳四处打听他的下落但是没有成功。几个月之后,戴维因为思念女儿返家,发现凯瑟琳恶人先告状,去了警察局申请了AVO禁令。AVO是指暴力禁制令。如果家庭暴力受害者担心今后再次遭受暴力或安全威胁,那么 AVO可以保护她们。这些禁制令有时被称为禁令或保护令。暴力禁制令不属于刑事指控,而是一种为受害人提供今后保护的禁制令。暴力禁制令中规定了对相关人员行为的限制,从而让受害人更有安全感。但是凯瑟琳明明是施暴者啊!!!
1990年,凯瑟琳和她原来在屠宰场的同事John Chillingworth建立关系。不久怀孕,次年产下一名女婴(到目前为止,她有4个女儿,分别来自3个不同男人)。他们的关系持续了三年,后来凯瑟琳勾搭上一名有妇之夫,也是叫约翰(John Price)。
当当当,后来被杀并被剥皮的男主角华丽丽的出场了。
约翰(John Price)生于1955年1月6日。是三名孩子的父亲。他婚内出轨,后来导致他婚姻破裂。(但是又有些报道说他是离婚之后才和凯瑟琳约会的,不知道哪个是真的。无论如何,结识这个后来令人闻风丧胆的“黑寡妇”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他最小的女儿跟前妻一起生活,而两个大的儿子则和约翰一起生活。所有认识约翰的人都说他是一名好男人。约翰虽然对凯瑟琳的暴力过去一清二楚,毕竟Aberdeen是一个不到2000人的小镇,但是在1995年,他还是让凯瑟琳搬到了家里。凯瑟琳和他的两个孩子的关系不错,而且那时侯他在矿上工作,薪酬丰厚,虽然吵架时有发生,但总体来说好像是一束盛开的玫瑰花--热烈而芬芳。
但是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打开的是什么。
1998年,约翰拒绝了凯瑟琳结婚的要求。这让凯瑟琳怀恨在心。为了报复约翰,凯瑟琳向约翰的老板打小报告说他偷窃公司东西。其实这只是一个已经过期的急救箱(first aid kit),也许并不是约翰从公司盗取的,也许是他从垃圾桶捡回来的。即使是这样,约翰还是被他工作了17年的公司解雇了。10万澳币年薪的工作在九十年代算是高薪了。第二天,约翰把凯瑟琳从家里赶了出去。不出一天,消息传遍了整个社区。大家都对凯瑟琳的所做所为议论纷纷。约翰的朋友从来都不看好凯瑟琳,对他离开凯瑟琳都感到开心。
但是,生活总是有很多我们意想不到的但是。几个月之后,约翰和凯瑟琳重归于好。我说这哥们到底有多缺女人啊?!按说凯瑟琳15岁辍学,她举止谈吐粗俗,很难进入深入的交谈。当然,约翰不过也只是一名体力劳动者,就是我们所说的蓝领。(题外话,但是在澳大利亚这个奇怪的国度,体力劳动者远比脑力劳动者收入高。)他们两个之间没有很深的精神交流,说到底,更多的是肉体上面的交流。约翰的朋友对此深感无力,加上他俩总是打打闹闹,慢慢的,约翰昔日的朋友都疏远了他。
1999年底,约翰和凯瑟琳的第一任丈夫大卫碰头,两人大男人抱头痛哭(我自己意淫的),一起控诉了凯瑟琳的暴力行为。约翰当时说他想和凯瑟琳分手,但是他又害怕她进行报复。大卫跟警方回忆说,当时约翰是如此的害怕,一种真正从心底里表现出来的恐惧,以至于约翰当时止不住的发抖。不过在那时候,两个男人肯定预料不到,他们其中一个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澳洲历史上一起恐怖谋杀案件的被害人。
2000年2月,他俩的关系到达冰点。凯瑟琳用刀刺伤了约翰的胸部。约翰再次把凯瑟琳赶出了他的房子。可惜已经太迟了,死神已经降临。可能他敏锐的觉察到了什么,2月29日,约翰在上班途中顺道去了法院申请禁令,禁止凯瑟琳接近自己和他的两个孩子。下午上班的时候,约翰跟同事说如果他明天不来上班,那他一定是成了凯瑟琳的刀下鬼。他的同事叫他不要回家,但是约翰说他了解凯瑟琳的为人,如果他不回家,凯瑟琳就会杀掉他的孩子。回到家之后,他发现凯瑟琳在自己的家里。他跑到邻居家呆到晚上11点才回家睡觉。
前一天,凯瑟琳去购买了黑色情趣内衣(完全无法理解,要杀一个人还搞这么隆重),2月29日,约翰回家睡觉,她看了一会电视,洗了个澡,换上情趣内衣,唤醒约翰,于是两人开始滚床单(写到这里,我脑子又开始犯晕了。我无法理解约翰的行为,难道是送上门的不吃白不吃吗?)滚完床单,约翰呼呼睡过去,丝毫不知道自己大限已到。
第二天(3月1日)早上6点,邻居发现约翰的车还停在家里,他开始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个时候约翰应该上班去了。约翰的老板发现他没来上班,派了一名同事来他家查看。邻居和这名同事猛力敲打他卧室的窗户,没有回应。他们在前门发现了血迹,赶紧报告了警察。警察上午8点来到。
两名警察从后门破门而入,看到了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一幕:屋子里到处都是血,约翰被剥掉皮的尸体躺在地上,而他的皮肤,除了有几个地方有小破损,基本完美无缺的被挂在肉钩上,头部则不翼而飞。
凯瑟琳趁约翰睡着的时候用刀刺他。约翰从梦中痛醒,挣扎起来试图逃跑,但是凯瑟琳拿着刀子满屋子追赶他。他曾经跑出前门,但是也许是因为伤势过重他跌回屋内,也许是因为凯瑟琳把他拖回屋内。总之,他因失血过多死亡。他至少中了37刀。有些刀伤深入到体内器官。多大的仇恨才会下这么重的毒手。
伤口导致大量血液流失,整个房子到处是血,有些地方血迹飞溅到1,2米高。当警察第二天早上到达现场时,有些血液还没有完全凝结,只是边缘部分凝结而已。
(案发现场)
杀了约翰之后,她淡定的洗了个澡,之后拿着他的银行卡开车1小时到ATM取了1000澳币。这1000块钱从来没有被找到,凯瑟琳也没有交待这笔钱的下落。她把车开回家,再步行到约翰的家。接下来她开始用剔骨刀把整张皮小心翼翼的剥下来,包括他的脸,耳朵,头皮和脖子,就像一件衣服一样(真特么变态)。她在屠宰场工作的时候无数次做过这个事情,所以她知道她在干什么。她知道切口的位置,清楚如何拉回皮肤而不撕裂,这是需要相当技巧的。她甚至故意在尸体上留下一小方形的皮肤,上面有她曾经刺伤约翰留下的疤痕。她做得如此的专业,后来殡医师能够毫无问题的把皮肤包裹回约翰的身上(我深深的佩服这名殡医师)。
有关斩首的讨论很多,法医病理学家蒂姆(Tim Lyons)解释说,骨头上没有痕迹,凯瑟琳的刀不得不穿过肌肉,腱,韧带和神经血管束。刀不仅必须锋利,而且手法必须熟练。我们平常说的刀起头落就是这样的情况吧。
紧接着凯瑟琳割下臀部上的肉放烤箱里烤熟,和其他素菜分别放在两个盘子里。她是如此的精心的准备晚餐,她甚至还做了粘酱。盘子底下压着一张纸,分别写着约翰两个孩子的名字。警察在后院还找到另外一份被扔出去同样的“饭菜”。警方推测是凯瑟琳试图吃但是无法下咽,把它扔出门外。凯瑟琳纯粹享受杀死和折磨她爱人的尸体,这也使得她成为澳大利亚犯罪史上最残酷的凶手之一。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警方在灶上的一个锅里找到了约翰被砍下来的头颅,和一些蔬菜一起炖着。锅还是暖的,温度在40-50度之间。也就是说,凯瑟琳是在早上开始煮约翰的头的。她还变态的把约翰无头尸的双腿交叉摆好,左臂则放置一个空的饮料瓶子。
她在约翰的一张相片上写上:“你侵犯我的女儿,这就是你的下场”(大意如此,因为她读写能力很差,写的东西也是狗屁不通)。这张纸条浸着鲜血,并被一小块肉片覆盖着。警方后来证明她对约翰的这个指控是无中生有。
警察在床上找到凯瑟琳,她因为服药过多处于昏迷状态。被送到医院抢救。
尽管有她精心准备的膳食和亵渎尸体做为罪证,在警方的质疑下她声称她不记得当天发生的事情。最初,凯瑟琳的律师提出过失杀人的提议被驳回。她因谋杀罪名而被起诉。但是她申请无罪。审判开始的时候,巴里法官(Barry O'Keefe)向60名陪审团候选人提出因为证据过于恐惧,他们可以选择退出。有5人选择了退出。后来还有几人申请退出陪审团。而一些经验丰富的警察在犯罪现场搜索证据的时候,因为现场是如此的恐怖,有些人需要申请休长假来调节身心。
开审的时候,凯瑟琳改变主意,说她认罪,于是陪审团被解散。凯瑟琳的律师前一天就通知了法官凯瑟琳改变主意,法官因此下令对其进行精神病评估,以确定她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否意识到因此而产生的后果。两名精神病学家对她评估的结论是她有边缘性人格障碍(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凯瑟琳没有给出她认罪的原因。尽管如此,她依然拒绝对她对行为承担责任。在量刑听证会上,她的律师提出要求凯瑟琳不必听取案发过程的细节,但是提议被法官拒绝。当警方描绘到剥皮和斩首时,凯瑟琳变得歇斯底里,在法庭上大喊大叫。
2001年11月8日,巴里法官指出,因为案件的性质以及凯瑟琳缺乏悔悟的诚意需要严惩。她被判终身监禁,永不得申请假释,并命令她的综卷永不得公开。这是澳大利历史上第一次对女性做出如此严重的判决。
凯瑟琳不仅仅对她身边的男人使用暴力,她同样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有一次,已经成人的女儿梅丽莎(Melissa)和她的朋友去当地的酒吧玩。凯瑟琳气冲冲的进入酒吧,抓住梅丽莎的头发,然后反复把她的头往桌子上撞。梅丽莎跌倒在地上之后,她母亲拖着她的头发把她拖到停车场,在那里再次反复的把她的头往车撞。之后把她丢进车里。酒吧的人惊呆了,但是慑于凯瑟琳的威力,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帮忙。
截至今年,凯瑟琳已经在狱中超过16年。她被其他狱有“尊称”为嬷嬷(Nanna)。因为论残忍程度,没有人能比得上她。如果其他犯人之间发生争端,她就扮演和事佬的角色。她还是狱中活动的组织者。她知道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出去了,她在狱中发展了一些爱好,比如画画和针织。虽然如此,狱警从来不敢对她大意。她不能使用刀子,她甚至不能和其他犯人关在一起,否则她就会有再次杀人的危险。从来没有人来监狱探望她,也从来没有人给她打电话。她的亲人和孩子们已经把她从生活中划去了。
这个案件应该使凯瑟琳在澳洲成为家户喻晓的人物。但实际上,很多人没有听说过她的名字。这是因为媒体觉得她的罪行太过残暴,会引起人们的不适,所以很多报纸当时都没有报道这件事情。犯罪现场的录像被永远的尘封起来。里面的内容是如此的可怕,任何看过它的人精神都会有永远的创伤。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警察,多年来一直抱怨他们当年看到的恐怖景象,而其中一名,则需要持续的看心理医生,以把那个恐怖的场景从头脑中的抹去。审理此案的法官,则3个月没有吃肉,他说一看到肉,就会联想到这个案件。对于很多人来说,她就像一个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