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馆程序
文 | 刘宇律师
5. 领馆面试
在参加面试前,申请人必须在参加面试的国家与授权医生进行体检预约。体检预约的目的是参加体检、接种必要疫苗并筛查传染性疾病。每位移民家庭成员必须在预设的签证面试日期前参加体检。体检必须由使馆认可的医生操作,由其他医生进行的体检将不被认可。体检后,医院会将体检结果直接发给美国使馆或存放在密封的信封内交给申请人。申请人不得打开该密封信封,且必须在面试时将其交给领馆官员。
许多美国使领馆要求签证申请人进行快递服务预登记。该服务用于在面试后将申请人的护照和签证发给申请人。各美国使领馆会有不同的要求。面试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仔细阅读面试所在国使领馆网站上的具体要求。
每位签证申请人在面试时必须携带以下文件:
● 预约信:必须携带领馆预约信作为面试安排的证明。
● 民事文书:指递交给NVC的每份民事文书的原件和副本。面试时会收集副本,而原件是用来验证每份文件的真实性并会还给申请人。
● 资格证明文件:职业类移民申请人应提供获得职业类签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关工作邀约或投资的证据。
● 财务文件:由申请人和任何联合担保人递交给NVC的经济担保书和其它证明性财务文件的副本
● 体检结果:如果医院将体检结果包在密封信封内交给申请人,则申请人应在面试时交给领馆官员。
● 护照:每位申请人必须携带并递交其有效护照。
● 照片:每位申请人必须携带并递交两张彩色的、相同的护照尺寸照片。
● 其它文件:申请人应该在参加面试前仔细阅读面试预约信和使领馆的特别指引,以了解面试时是否还需要携带或递交其它文件。
申请人应在预约的面试日期和时间前往美国使领馆,领馆官员将会面试申请人、提取指纹并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获得移民签证的资格。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果不会马上得知,而是要几天后才知晓。在职业类移民申请中,使领馆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文件以对相关信息进行进一步确认。鉴于无法保证一定能够获得签证,申请人不应在获得移民签证前采取类似辞去工作或购买不可退款的行程安排等永久性行为。
如果获得签证,申请人还会同时收到一个密封的移民文件包。申请人必须在登陆美国时将该移民文件包交给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官员。移民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申请人必须在此期间登陆美国。在登陆美国时,申请人还必须支付220美元的移民费用于制作绿卡。
6. 禁止入境
根据INA第212(a)款,某些类别的个人被列为禁止入境人群,这意味着这些个人将被禁止入境美国。禁止入境的依据如下:
● 健康原因:如果外国人被确认患有对公共健康产生影响的传染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淋病、麻风病(传染性)、梅毒(传染期)、肺结核(活跃期)和其它任何总统行政命令指明的应受检疫的疾病),该外国人将被禁止入境。
● 刑事原因:如果外国人曾犯有或曾承认犯有道德堕落罪行(CIMT)或买卖受控药品的罪行,该外国人将被禁止入境。
◆ CIMT一般包括总体上内在表现为卑鄙的、恶劣的或腐化堕落的、与被接受的道德规则相悖的、亏欠于个人之间或社会的义务的相关罪行。这些罪行包括但不限于谋杀、强奸、纵火、抢劫、盗窃、偷窃和欺诈。但也有例外情况,比如罪行被判定为“轻微罪行”,即最长刑期不超过一年且实际刑期不超过六个月的罪行。另外,在寻求入境美国前犯有CIMT罪行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5周岁以上的青少年也属例外情况。
◆ 犯有两项或以上罪行且所有罪行的总刑期达到5年或更久的外国人将被禁止入境,不论其所犯罪行属于CIMT与否。
◆ 其他不属于CIMT罪行范畴但会造成禁止入境后果的罪行包括毒品走私、人口贩卖、卖淫和洗钱。
● 安全原因:个人可能由于以下美国国家安全原因被禁止入境。
◆ 对于以开展各种非法活动为目的而进入美国的意图的合理怀疑;
◆ 恐怖活动、恐怖组织成员或与恐怖组织有联系;或
◆ 身为极权主义政党成员。
● 经济原因:如果个人被认定为“公共负担”,将被禁止入境。“公共负担”的定义为“因贫困、精神错乱、疾病或残疾而需要依靠政府救济维持生活的人”。“公共负担”的评判因素有:(1)年龄;(2)健康状况;(3)家庭状况;(4)财产、资源和经济状况;及(5)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
● 移民原因:如果个人之前曾有违反美国移民法规的记录或曾被怀疑存有违反美国移民法规的意图,将被禁止入境。以下行为可能造成因移民原因的禁止入境:
◆ 在未被接纳或许可的情况下入境美国;
◆ 非法在美滞留;
◆ 未出席递解程序;
◆ 被美国政府递解或驱除出境;
◆ 为获得移民利益进行欺诈或虚假陈述;
◆ 寻求在没有授权入境文件的情况下进入美国;或
◆ 偷运或试图帮助偷运外国人进入美国;
● 其他原因:个人还可能由于其他原因被禁止入境美国,如不具有美国公民资格、逃避征兵、在选举中非法投票、拥有多个配偶或参与国际儿童诱拐。
如果个人属于禁止入境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则即使其已获得申请批准,美国使领馆也将拒发签证或被CBP禁止入境美国。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禁止入境的情况并非已详尽无遗,只是列出了法律规定的禁止入境主要原因的总体概览。认为自己的情况有可能属于禁止入境原因的移民申请人应向其律师咨询。
如果发现自己的情况属于禁止入境原因,也并不一定会对移民前景产生致命影响。INA授权了许多(但不是全部)禁止入境原因的豁免。个人同时符合多个禁止入境原因也并非罕见。鉴于个人的具体原因和情况不尽相同,申请豁免需要向USCIS递交一份或多份以下表格:
◆ I-601表:禁止入境原因豁免申请表
◆ I-601表:临时非法滞留豁免申请表
◆ I-212表:遭驱逐或递解后重新申请入境美国许可申请表
鉴于具体的禁止入境原因不尽相同,豁免要求也会有所区别。但是,在大多数豁免案例中通用的一条要求是申请人必须证明在其无法入境美国的情况下,某个合格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亲属将会面临极端困难。
7. 超龄
授予申请人随从子女移民资格的签证类别要求子女的年龄必须在21周岁以下。如果子女在获得签证前年满21岁,就会发生“超龄”情况,意味着该子女无法与其父母一起移民美国了。由于审理积压和漫长的签证排期,超龄情况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采取正确的策略,避免超龄发生也是可以做到的。
2002年国会通过的《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解决了由于USCIS漫长的审理时间导致的一些超龄问题。根据CSPA的规定,子女受益人的年龄在等候USCIS审理申请期间将被冻结。因此,只要在子女年满21周岁前递交申请,则即便该子女在等待申请审理期间年满21周岁,也能符合获得签证的资格。
然而,虽然CSPA解决了因USCIS审理时间导致的超龄问题,但并没有解决因等待优先日到来而产生的超龄风险。但在可以使用以下一项或多项策略的情况下,避免超龄还是可能的。
◆ 故意延长等待USCIS审理申请的时间;
◆ 同时递交调整身份申请;
◆ 根据签证公告牌的表B递交调整身份申请;和/或
◆ 支付签证费并递交移民签证申请(如可行)。
因此,鉴于以上原因,拥有年龄接近21周岁的子女的移民申请人应寻求有关保护子女签证资格的法律建议。
8. 领馆程序和调整身份的比较
在USCIS批准申请后,移民申请人可以通过两种不同途径获得绿卡。如上文所述,身在美国境外的申请人需要参加领馆程序。已经身在美国的申请人则可直接向USCIS递交I-485表,即调整身份申请表,并可在等待申请审理期间留在美国。但是,调整身份并不是强制性的。身在美国的申请人也可选择领馆程序方式,通过在美国境外参加移民面谈获得绿卡。
领馆程序相较调整身份有几大优势。其一就是领馆程序更为高效和迅捷。在美国境外申请签证所需填写的表格和文书工作与向USCIS申请调整身份相比要少一些。一般情况下,领馆程序最快6个月即可完成,而亲属移民调整身份的平均时间为8到10个月,职业类移民的调整身份则大多超过两年以上。领馆程序所需缴纳的政府费用也更低,大约为565美元/人,而调整身份则需1,225美元/人。
另外,领馆官员在调查事实和决策过程中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且他们的决定不受任何审查、上诉或重新审理请求的制约,而调整身份申请则完全受USCIS的管辖。与USCIS相比,想要就具体案件质询联系美国使领馆的难度要大得多。此外,由于存在禁止入境原因而被拒发签证的美国境外申请人可能在很长时间内(甚至永远)都无法入境美国。
因此,许多申请人都因选择了领馆程序而受益于更短的审理时间和更低廉的费用。身在美国境内的申请人可以不选择递交调整身份申请,而是通过去往美国境外参加签证面谈完成领馆程序。但是,那些情况复杂但符合调整身份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还是避免领馆程序为妙。对这部分申请人而言,充分利用给予美国境内外国人的保护才是更好的选择。
(全文完)
刘宇与贝特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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