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某法院受理“校园贷”纠纷,400多名大学生成为被告,据了解,这些大学生贷款都是几千元,为了卖苹果等高端手机,但是买完手机直至毕业后,都不还钱。
起初,法官和原告还联系这些学生举行个座谈会,了解还款情况和不还款的理由和想法,结果非但没人理他们,大学生们还假装不知道这件事。
最后法官找到学校与老师沟通,原告也做出让步,只要学生把本金和诉讼费结清,他们就不要违约金和利息了。
结果令人意外,只有3名大学生被告选择和解,把本金还了;其余大学生收到法院传票后,共同建了一个群,统一口径说:“现在严打高利贷,校园贷是犯法的,所以他们借的钱不用还了。”
What?
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支持国家政策法规,没有错,但是这不是作为法盲和借钱不还的理由。
法官也无奈的表示:“现在虽然是打击非法房贷,但是正常的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然而这些大学生依然装糊涂,假装不知道真有点说不过去了。
近几年,校园贷一直处于风口浪尖并持续发酵。女大学生脱掉衣服就可以轻松借到钱,在满足物质欲望的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很多学生因为不能按时还钱而被爆裸照受到威胁,导致铤而走险发生惨痛的结果。
我们似乎总能看到新闻报道,某地学生因深陷校园贷而年华消逝,相信很多人都会感到震惊,作为祖国未来的花朵,社会中的知识分子怎么会失去了最基本的自我思考?十年寒窗究竟在追求着什么?他们真的需要那么多钱吗?即使需要,就没有别的更理智更清醒的方式来获取吗?
不能否认的是校园贷行业的乱象丛生,鱼龙混杂。但是对于这种大环境的辨别,我想作为一个已经成年的人总有最基本的判断吧。这种铤而走险的背后其实是心理的不成熟、对社会的无知、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对于这种天道酬勤、自给自足的忠言置若罔闻。欲望是把双刃剑,能掌控欲望的人,欲望就是天使,给予你奋斗的力量;被欲望掌控的人,欲望就是魔鬼,把你拉入万丈深渊。看不清社会,更看不清自己,最终在校园贷的路上无路可走,亦无路可退。
究其原因:社会环境的变革,使得身处社会的我们也发生改变,当前社会中不同年龄的消费观或多或少有存在扭曲和极端。
50、60年代的人,从苦日子过来舍不得花钱,会存钱;70、80后,经历改革开放消费观念也开放了些许,但是有钱都拿去还房贷、车贷、人情了;90、00后,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还钱啊?那是明天的事!
当然无论处于哪个年龄段的人,都有聪明人,毕竟谁都有困难的时候。预支未来,不是不可以,也不是不好,关键在用之有道。只不过这400多名大学生把钱用在了最没用的虚荣上,既不能解家庭支出之渴,也不能饱自己安身立命之饱。
寒窗十几载,不应换来的是年纪轻轻就体会自己作出来的走投无路感;更不应作为学识出众的祖国栋梁,面对欠款甩手几句:“我们不用还钱,因为法律在.....”,法律律人,道德律己,我想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不太及格吧。实在不应该!
最后想说,当大环境如此时,也不要忘记思考,就随波逐流。欲望这东西,就像喂不熟的狗,总是欲求不满不说,没准还随时给你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