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我的群(五九二)情感宽恕的故事

2018年07月26日 新西兰生活


我的朋友我的群(五九二)

情感宽恕的故事

群友在新西兰婚恋群讨论“应该怎么面对出轨”的问题。关于婚恋出轨,我们在很早之前就专题谈过。过去,新西兰婚恋群对“人渣”或“出轨”等话题的热络程度,几乎与星座差不多。但是,随着新西兰婚恋群不断的主题沉淀,群友再次讨论此类话题,则展现的客观、理智了很多。


例如,有群友就提出:“现在离婚率那么高,还是当事人不懂得理解和包容”?有群友认为:“很多婚姻,不是理解和包容就可以维持的”!还有群友质疑说:“男人出轨了, 女人就应该理解和包容他”?


当然,婚恋关系有出轨之类的问题,对感情造成伤害是肯定的。但是,每一个婚恋关系的结构都是不同的,没有办法确定一致或统一的应对方案。但是,在普通的婚恋关系中,发生类似出轨的婚恋问题后,不同的婚恋当事人产生的婚恋感受的确是不同的。这与性别有关联,但是,本质上,还是由家庭责任结构决定的。


我们可以从华人明星的案例,开始做简单的探讨。


比如说,有一则新闻说:“陈思诚被曝2年出轨6次,佟丽娅决定原谅他”。从标题上看,这就是一则让人心疼女主人公的新闻。如果在微博上,准有人说:“今夜我们都是佟丽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或许我们会听到某某人说婚恋对象是“人渣”或者“出轨”等血泪史。做为好朋友,很多人认为,挺身而出,为好友出头,显得特别的仗义。甚至,还有人为“受害者”出谋划策“怎么惩罚对方”等等。在很多人的眼中,看到这种出轨的人受到惩罚,是一件大块人心的事情。甚至有群友还举例说,在中国社会,“打小三”会得到警察的帮助,维持秩序。


但是,我下面说的话,可能要让这些群友失望了。


新西兰的婚姻家庭制度,与中国大陆差异很大。新西兰认定的婚姻关系是契约关系。这是不同于中国大陆的婚姻家庭的中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契约关系就意味着,婚姻是双方自主、自由、自愿的约定,没有善恶、没有是非、没有对错。中国大陆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注重的是共同的约束和相互的对等。


在新西兰婚恋群成立的早期,我们就知道了一些华人有“一妻两家”的事情。即一位男士,有一位法定的妻子外,还有一位稳定的同居者。而且,妻子与同居者还相互认识,偶尔还有走动。


这位妻子告诉我说,以前也想过闹离婚之类的,后来,真的上了法庭,法官询问妻子说:丈夫在外同居,对家庭造成了什么直接伤害或者损害?


妻子哭着说:第三者破坏了她的家庭!


法官再次问:“你需要告诉我:你丈夫在外与他人同居,对你们的家庭造成了什么直接伤害或者损害”?


但是,妻子除了声嘶力竭的哭诉,始终说不出个所以然。


换句话说,法官关心的问题是:这位同居者通过同居关系对这个家庭造成了什么直接损害。而不是首先认定:这种同居关系是错误的。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下,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恋情,首先在法律上就会被认定有过错。但是,新西兰的法律制度,不是这样认定的。


新西兰的法律对婚姻,在法律认定上就是:没有对错。即:结婚没有对错,离婚不问对错。面对家庭矛盾或者纠纷,法官是以婚恋双方的共同意志为准则的。如果婚恋当事人之间没有共识或者共同意志,是以保护未成年人为优先的家庭财产的分配准则。


至于一方做了对不起另外一方的事情,这取决于双方是否愿意坚持婚恋共识。如果愿意,就让婚姻继续;如果不愿意,可以让婚姻结束。如果双方能形成新的共识,法庭同样会尊重。但是,不是让对错决定两个人是否在一起或者分开。


在中国大陆,法庭一旦认定一方有过错,在家庭财产的分配上,没有过错的一方会得到更多的分配。但是,新西兰家庭制度中,没有这么一说,除非当事人能讲清楚对方的婚恋过错对另外一方或者家庭造成了怎样的、可衡量的直接损失。


所以,我们在婚恋引导上一再说:婚恋关系存续和发展的过程中,最核心的就是:沟通、接触、交流、互动、共识、共建。所有的婚恋关系,如果出问题,也一定是在这几个方面,特别是共识和共建,特别的重要。可以说,一切的沟通、接触、交流和互动,都是为了更好的达成共识和实现共建。这就是新西兰的婚恋关系。


举一个例子,如果婚恋双方在建立婚恋关系之初就确定一个共识就是:“违背家庭承诺,自愿净身出户”。这种承诺,中国法律不认同,因为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只要有事实和证据证明这种共识是当事人自主、自觉和自愿的行为,新西兰法院未必不认可。


这就需要补充一则家庭案例。


有一位群友结婚前,女士已经在新西兰生活了7年,婚后两年,女士回国与男士共同生活。但是,中国搞产业结构调整,男士从事的企业因为环境问题,被迫中止经营。男士除了自己熟悉的行业,在国内也看不到有什么发展出路,于是随妻子一起到新西兰生活。


男士说,结婚不久,就发现妻子心情好时,都很正常,但是,只要触动她的敏感点,脾气就变的非常暴躁,喜欢和他讲道理。而且讲的都是车轱辘话,翻过来覆过去都是一开始的几句,让他烦不胜烦。男士的应对方式很简单,就是平时小心谨慎,只要发现妻子生气,一定躲的远远的。


一开始,这套路子还灵验,因为毕竟两人并不是天天在一起,妻子时而不时的要回新西兰,总有小别的感觉。可是,当两人在新西兰共同生活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似乎不是很容易躲了。因为他躲到哪里去,妻子都能准确的很快找到他,一定会把他揪回去,对他讲“道理”。最后,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写“保证书”。似乎,这个办法还算奏效。


男士说,他也是在结婚后才知道,女士家庭有神经病史,是否是遗传,不清楚。一般来说,神经病和精神病还是有区别的,但是,男士说,妻子一家人都容易精神紧张、易怒。在结婚前,别人告诉他,他无论如何都不相信。可是,看到现实的婚恋生活,他开始相信了。


但是,对妻子,那是严禁谈“精神病”或者“神经病”词汇的,只要提,那就意味着没完没了的吵架开始了。他尝试让妻子做医学检测之类的,均遭到妻子的拒绝。


两人就这样在新西兰生活了几年后,男士实在受不了,商量着离婚,妻子死活不同意。在之后的日子里,男士就是想方设法的希望离婚。只要能离婚,他愿意净身出户,甚至每周为她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等等。女士就一句话:门都没有!


2017年,两人回国期间,妻子与男士的母亲发生口角,两人大吵一顿后,男士再次提出离婚。面对法官,男士的理由是:感情破裂。女士出示了一堆保证书后说,都是男士的过错,但是她不介意,愿意宽恕他的过错。


法官认定的是:感情没有破裂啊,于是不同意判定离婚。


回新西兰后,男士一门心思就是想离婚。向新西兰当地的律师做咨询,律师告诉他说,只要他想离婚,一定可以离的成。


男士从家里搬出来,女士找到他,在律师的建议下,男士报警。女士告诉警察说,两人有很深厚的感情。警察征求了男士的意见后,对女士做出警告,如果不听从警告,会发出安全保护令。


男士说,他第一次看到这位女士很不情愿地离开了他。当晚,他买了最烈性的酒,大醉了一场,也大哭了一场。他说,他感觉他的春天来了。


第二天,他回到家里,收拾他自己的个人用品。妻子堵在门口不让他出去,相互争抢中,男士甩手无意击中了妻子的眼睛,妻子倒地,男士夺门而出。妻子嘶吼着冲到车前,他见她左眼泛青,双眼都似血丝,希望最后一次和她谈谈。


为了再次避免纠缠,男士骗妻子说,他只是想出去静一静。妻子这一次反而变得出奇的缓和,希望他签下最后一份保证书,她绝对不会再去见他。 


见妻子这一次这么的痛快,想着自己写各种保证书也很多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他签下了最后一份保证书。


事实分居期间,律师不断给女士发律师函,要求签订分居协议。但是,女士对律师函都置之不理。依据新西兰家庭法,满足12个月的事实分居后可以进入法定分居。但是,法定分居是以双方的分居协议为要件的。律师将女士诉诸家庭法院,要求法官确认双方的分居协议。


女士收到法院令后,以家庭暴力为由,向警察报警。警方找到男士后,拘押了他,警察以“家庭暴力”为由,将他诉讼到家庭法庭。这让男士有些懵了:近一年前的无意甩打,居然能以“家庭暴力”的事由,被警方起诉?


是的,的确可以。


警方依据女士提供的证据,控告男士用拳头反复殴打女士的左眼,要求对男士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警方的控诉是不可撤销的。


讲这个案例,是希望告诉单身朋友:新西兰的婚姻是契约关系,而感情是双方的感受,不是法律的认定。双方因为感情在一起,在绝大多数华人的眼中,感情是婚恋关系延续和发展的基础。这是很多非华裔特别欣赏华人家庭观念的地方。但是,感情是讲给懂感情的人听的生活道理,并不是新西兰婚姻制度的本质。如果对方讲感情,感情就是彼此共同的语言。如果对方已经不讲感情了,让事实证据和婚恋意愿决定婚姻的未来,切勿掺杂感情的因素。


对于华人家庭而言,讲感情是华人家庭的遗传基因,不要轻易的丢弃。但是,在婚恋过程中,凡事要找对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识人察德。只要人是对的,宽恕对方的婚恋过往,自然是对的;如果人是错的,强行扭住对方的躯体言行,也依然是错的。


面对家庭矛盾是这样,面对婚内出轨,同样也是如此。


说到底,感情,是一个很高贵的东西。有人把感情视同生命的一部分;有些人把感情当做人生的一种纠缠。但是,或许通过感情的纬线,能帮助我们分辨出:哪些人的情感过往值得原谅,哪些人的情感过往索性离开。


祝福每一位单身朋友!

祝福新西兰婚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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