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新闻闹的是沸沸扬扬,那就是挪用公款930万元打赏女主播的事情。
先简单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在某著名直播平台中,一直有一个神话般的土豪存在,就是一年挥霍930万打赏女主播这位。近期才被爆出原来这位神话并不是什么富二代,而是一个月薪只有3000元的小会计。在随后警方的调查中发现,这位“土豪”一家三口和父母一起居住,生活都不能用一般来形容,勉强算都是拮据。
而他用来讨好女主播,打赏的930万元钱更是来自于公司的公款,这930万他是一分一毛都没有用于自己的家庭,没有用在老婆、孩子、父母身上。
法院最后的判决:是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20万,并退还所有侵占被害公司的款项。
那么一个被大家广泛关注的问题来了,钱已经被打赏给女主播了,想要退钱只能用其他方法筹钱,也就是要新增债务才可以,那么这位“土豪”的老婆是不是也得跟这个渣男老公一起背负这些债务呢?
答案是:不用,老公欠的债,老婆不一定要去还!!!
整个事件的核心点在于渣男一毛钱都没有用于自己的家庭!所以她才免于和渣男一起承担与渣男的婚内债务。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并且即日起执行。
按照这个最新的解释,夫妻债务纠纷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通俗的理解就是
夫妻婚内一方负债,如果共签就属于共债,如果没有共签,不超过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属于共债,超过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债权人要追讨必须自己举证。
说实话,渣男没有把钱用在家庭,也是她老婆不幸中的万幸,更是要感谢法律的不断健全。这要是放在以前,恐怕就不好说了。
以前我们经常看到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不良嗜好欠下巨款,另一方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巨额债务。
这样的例子在微博上也是屡见不鲜。很多人就这样被无辜牵连,甚至一辈子都无法摆脱。这与以前法律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现在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如果你老公/老婆背着你借钱欠下的债务,并且这些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你可以不用还,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话说回来,真的能做到文章开头那位“土豪”渣男的人应该还是少数,而且万一这些钱有一部分用在了家庭生活上,那就是一笔烂账,不管承担多少都是一件糟心的事了。
因此,在婚姻生活中,一定要避免婚内被负债。
结婚,都是奔着幸福去的,没人希望离婚,更没有人希望被负债。这就需要大家做好提前防范,别说提钱伤感情,万一最后感情没了,钱也没了,可没有人能帮助你了。
共债共签,签名要慎重
根据目前的司法解释,不管是什么样的债务,只要有夫妻双方共同的签名或者是事后追认的,就是夫妻债务,不需要另行举证。
因此,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出售、抵押、租赁、资金出借、贷款等各方面的文件都要慎重签署。一旦签了,那就是认可了责任的承担。
婚前财产公证,婚内财产约定
在中国人的认知中,如果签了婚前财产公证,在感情上总有一些接受不了。但是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问题,更多的是两个家庭的问题,原生家庭会带来什么样的牵扯谁都不好说,所以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一旦一方出现什么情况,对于另一方来说就是最后的保障了。
婚后财产约定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除了上述的两种避免方式之外,夫妻共同生活中的大额支出要做好相关证据的留存;婚内双方要尽量保持经济独立,特别是一方开公司或者是开店,另一方如果没有参与实际的经营管理,就不要做挂名股东、法人之类的;同时尽量避免夫妻共同经营,以免被莫名负债。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但是保护好自己,永远是生存的第一要素。想要了解更多投资理财,欢迎关注钱夹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投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