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社会老龄化的问题日益突出,许多老年人都在为自己晚年如何安然无忧地度过而发愁。不只是老年人,许多中国移民40多岁来到加拿大,忙着找到自己的工作定位,忙着把孩子送进大学,一通忙下来,蓦然回首,发现自己也不得不考虑日益迫近的养老问题了。
加拿大的养老院和养老医疗机构收费之高众所周知,其实大部分普通人是无力承担的。于是,最近一个词开始在媒体上火了起来:“抱团养老”。
在多伦多附近小镇Port Perry,有4位老太太闺蜜,决定一起买屋抱团养老,引发了大家的关注和争论。
这四位老太太,年龄在65岁至71岁之间,是一生的好朋友了。她们的名字分别为:Beverly Brown,Louise Bardswich,Martha Casson和Sandy McCully。
老姐妹在CTV的节目上
她们四个人随着年纪的增长,养老问题就摆在了眼前。Bardswich和Casson一样,都是大学的退休行政人员,Brown和McCully 都是退休护士。
其实和所有的老人们一样,她们既也不想给自己的孩子们增添压力和负担,又不想住在老人院;但是,一个人卖了大屋搬到小公寓里住,也不太爽。于是4个闺蜜共同商议,决定一起买一座大屋,共同居住,抱团养老。
当地的一名建筑承包商John Lucyk对这个计划很感兴趣,他在小城中心拥有一栋3,400平方英尺的房子,走路就能到商店、药店、银行、餐馆等地。经过申请获得政府批准后,Lucyk改造了房子以容纳四个新业主。
四个人抱团养老的新家
征求了4个业主的意见之后,设计人员专门根据业主的性别和年龄提出了装修意见。比如,扩大了门和楼梯,还装了电梯,地下室也重新装修了,以便当中哪位闺蜜以后也许会再组建家庭使用。
几个月后四人搬进了新装修的房屋。她们各自支付了25万加元的所有权成本份额,每月花费大约1,500元用于生活费用,如购买杂货、支付水电费地税等账单和清洁服务等。
在这个房子里她们有共同的区域,如厨房、客厅、饭厅和洗衣房,几个人轮流做饭,同时每个室友都有自己的大卧室,每个卧室里装有壁炉、电视、浴室。房子的车库可以放三辆车,有客房、杂物室,另外还有全年的水疗池。
4个人在新家
搬进新家后,她们列出了各种条例,方便大家遵守,比方说不能在其他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做车库二手货拍卖、养宠物,甚至还设计好了如果闺蜜又嫁人了该怎么办。“如果谁要带男朋友回来住是可以的。但那位男士也要平摊食物的费用哦。当然,如果他和我们大家都相处不好,我们就不欢迎他来住。”
Bardswich说,我们都意识到,与单独生活相比,几个人住在一起会节省很多,而且最大的好处是,确保当你跌倒时猫不会吃你的脸,Bardswich开玩笑说。
其实不久前,某知名华人网站也介绍了华人版的“抱团养老”方案。位于gta北部的一座大屋,周遭农场空间巨大,可以养鸡种菜、自给自足,屋主诚邀一些年龄相仿的老年人在那里共同生活。后续报道据说还成功举办了一次规模甚大的聚餐联欢活动。
“抱团养老”其实也是社会群体心理的一种非常正常的反映。老年人的子女忙于工作,本来就有疏离之感。人性天生喜欢分享与诉求,养老院一则费用高昂,二则大多数老年人心理上总有一点排斥感。所以“抱团养老”的提法应运而生,一则费用要低很多,二则没有那种藩篱,志同道合一起生活,心理上也要轻松很多。
但是其中的风险不可不考虑。
养老院和老年医疗机构都配备有医生、护士和护工这三道保障,但“抱团养老”显然是不具备的。尤其对于老人来说,可能真出了点什么问题,老人家帮老人家,实在是有些困难。
所以,“抱团养老”这种说法虽然容易引起老年人的共鸣,但必须考虑背后隐藏的风险。那些希望退休后过上有保障的生活的人士,还是应该研究一下相关的养老医疗保险和理财服务,在财务和健康方面尽量消除不确定性,关键时候要麻烦子女那也是他们应尽的义务不用顾虑。
事实上,在加拿大养老不能指望儿女,养老院才是主流。
2013年,中国把“子女经常回家看望父母”列为法律条文。子女定期探视父母究竟属道德或法律范畴,列入法规究竟是进步还是越俎代庖,这个问题一直有所争论。而在加拿大,则肯定没有这样的法律条文。事实上,无论是法律还是人情,加拿大根本就没有“儿女养老”一说。
在加拿大乃至整个北美,家庭养老都并非养老的主流形式,父母无需补贴成年子女,而子女一般也不赡养老人,大部分加拿大人年纪老迈后,都会选择把住房卖掉,然后住进各种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靠退休金、老年金,以及养老基金的分红来支付养老的费用。
由于社会养老是主流形式,因此养老机构备受重视,分为多个等级。最高规格的称为护理安老院,这类安老院的入住者为完全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需由护工24小时照顾,费用全免,一般为医院附属,因此也被俗称为“老人医院”,实际上它们并不是医院。
这一级别的安老院既有公营的,也有教会等机构办的,但均享有政府补贴,常备护理人员的收入丰厚且有保证,并有大量义工协助。但是,这类安老院最大的问题是床位非常有限,申请入住的老人在有的省份需要排队6年才能获批,这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耆英而言实在是相当难堪。
此外,由于安老院的老人私密空间有限,属于自己的天地仅一张病床和一个床头柜,“社会联系”只剩几张照片和家人定时不定时的探望,因此20%的老人会感到精神抑郁,近来某些安老院开始尝试家庭式护理,比如让护工穿家常衣服、将病房布置成公寓形式、设计专用厨房和起居室供老人回味家庭生活等,效果较好。
较次一级的养老院是护士中心,老人有较多活动空间,可以会客和互相交往,但需要护工全天候照顾。一般能基本生活自理或在护理安老院照顾一段时间后情况好转的老人,都会被送到这里。护士中心除了自由度稍高外,管理和设施跟护理安老院差异不大,最大差别是费用——护士中心每天收取费用,基本相当于一个普通退休者养老金的绝大部分。
再次一级的养老院为退休人士之家,基本为集体老人公寓性质,有护士24小时监护,每天接受1小时医疗检查和护理,社区医生会定期巡访,费用不高,但住在这里的老人如果身体状况恶化,会随时被转送医院,并进而安排去上两级老人院。
最普通的为老人公寓,55岁以上即可申请入住,房租很低廉(如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一室一厅仅300加元),公寓里各种锻炼和活动设施一应俱全,可以自己做饭,也可去食堂就餐,由于同住者都是老人,彼此可以作伴,排遣孤独。这类公寓一般有政府或非盈利机构的补贴,由于老龄化严重,排队现象同样明显,很多老人只能望屋兴叹。不过加拿大政府也想出了一些变通手法,如允许老人自己找房屋,政府给予高额补贴。
当然,加拿大也有各种商业养老机构,床位不紧张,但费用十分高昂。
那么,子女们呢?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和家庭,日常自然是各忙各的,一些子女会经常抽空去看望父母,但也有人不这样做,这未必意味着关系疏远。当然,中国老人的一些义务,如看护第三代,帮忙做家务等,加拿大老人也可“豁免”——乐意做不妨做一点,不乐意可甩手走人。
除非大富大贵之家,老人通常不会把物业等不动产留着传给子女,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重税的缘故。加拿大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但没有继续供养成年子女的义务,法律上也未规定子女必须赡养老人。
文章来源:今日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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