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自费生奖学金”)。现将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奖励情况
在美国、澳大利亚等自费留学生较集中的34个国家实施,奖励规模为500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10人)。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
二、报名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并且正在首都地区、北领地、南澳州或西澳州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自费留学人员。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2018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三、实施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出获奖者,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7月15日至8月31日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请务必于8月31日前向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邮寄两份书面材料,逾期寄达将无法参加评审。邮寄地址:Education Office,6 Dalman Crescent, O’Malley, ACT 2606,请注明“申请国家优秀自费生奖学金”。本次申请概不接受当面递交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更多详情,请点击屏幕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中国驻澳使馆教育处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