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昨天三源,今天长生,明天呢?后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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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缓缓君
首发 | 缓缓说
01
“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
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写下的一句名言。
150年过去了,这句话又一次被验证。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然而这才仅仅是一个开始。
7月20日,吉林省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公开了一份针对长春长生生物的处罚决定书,这份处罚决定书透露的内容彻底点燃了公众的愤怒。
经查明,长春长生生物批次为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检验结果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该批次疫苗共计253338支,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2600支,现库存仅剩186支。
所谓的百白破疫苗,是由百日咳菌苗、白喉类毒素及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成,可以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接种对象为3~24个月龄的儿童。
没错,这是一种婴幼儿疫苗,这就是为什么公众如此愤怒的原因。
愤怒之外,还伴随着恐慌,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家长能够承受自己的孩子遭殃。
儿童疫苗,说小了事关你的下一代,说大了事关整个国家的未来。
那么这家生产、销售劣质疫苗的公司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吉林省药监局开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书》:
长春长生被没收库存的剩余疫苗186 支、没收违法所得85.88万元。同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万元,罚没款总计344.2万。
也就是说,生产劣质疫苗索要付出的代价仅仅是344万的罚款。
那么这家公司的收入又是多少?
02
根据长生生物的年报:
2017年,长生生物实现营业总收入15.53亿元,其中疫苗销售15.39亿元(占营收比重高达99%),净利润为5.66亿元。其收入几乎全部来源于旗下的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即涉案企业长春长生为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的子公司)。
吉林省药监局开出的344罚款,不足公司年度净利润的1%。
这样的处罚真的有威慑力?
(新闻曝出后,有网友质疑说,这样的处罚力度简直就是在鼓励造假)
还让人感到蹊跷的是,百白破疫苗的案子,早在去年10月27日吉林省药监局就已立案调查,为什么时隔9个月调查结果才出炉。
而且还是在国家药监局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后才做出处罚决定的(国家药监局的公告是15日发的,吉林药监局的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是7月18日)。
(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是7月18日)
这样的时间安排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人民网在《“疫苗事件”持续发酵,长生生物25万支劣药今何在?》一文中透露:
“记者21日晚多次拨打吉林食药监局多位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或挂断了记者来电。 ”
(人民网文章截图)
如果国家药监局不介入的话事态会怎样发展?
这个我不清楚,但我清楚的是,就在这家公司因为百白破疫苗的案子被调查的时候,又曝出了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丑闻。
顶风作案,谁给他们的胆?
03
再深扒下去,长生生物这家公司还存在很多的疑点。
比如他们2017年的研发投入为1.2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8%。
而长生生物的销售支出却占到了5.83亿,而销售员工一共才25人,人均销售支出高达2332万。
2018年03月22日,长生生物举办了“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在互动交流环节,有网友向董事长高俊芳提问:
2017年报中,员工构成表格里面(第88页),销售员工才25个,对应的销售费用:5.83亿,管1940多个县区(注:20170209投资者关系表),怎么能够覆盖得来?(注:智飞生物2017年报里的销售员工有1089人,销售费用3.14亿,两家都是疫苗上市公司,人员比例及人均销售费用差别这么大,为什么?)
董秘赵春志回应称:
“公司采取的销售模式为与推广商合作进行销售,与智飞生物以自营为主的销售模式有较大差异。”
长生董秘并没有正面答复网友的问题,却也间接承认了人均销售成本高达2332万这一事实。
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怎么用出去的?
(长春长生曾被曝出行贿医生)
除此之外,这家公司还非常热衷于理财,其2017年度委托理财发生总金额达到了111.58亿(其中有20.5亿在2017年底时仍未到期),研发支出只占理财费用的1%。
而且根据@新浪财经 的一篇报道,长生生物2016年的研发资金4300万元中,有4200多万以“费用化”的形式支出了,当年的研发投入几乎没有。
长生生物与其说是一家生物制药公司,不如说是一个资本运作公司。
更致命的问题则关于这家公司在私有化的过程中,是否涉及到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根据人民日报客户端刊载的文章《25万支问题疫苗全部卖到山东!长生生物藏了多少真相?》:
2003年时曾有公司愿意以每股3元的价格受让长生生物的全部股权(此前长生生物为国企长春高新的控股子公司),远超高俊芳(现长生生物的董事长)每股2.4元的报价。
该公司还给吉林省政府的一位主要领导打了一份报告称
“此前,我公司曾多次就长春长生股份转让及本公司受让上述股份之意向长春高新致函。其间,我们的报价均高于其他方报价,但从未得到过公平竞争的机会。目前,我公司已给长春高新报价3元/股,高出其他方协议收购价,但我公司仍没有得到介入的机会。”
然而长生生物的股权最终还是转让给了高俊芳。
(文章截图来自人民日报手机客户端)
在完成私有化之后,高俊芳一直担任长春长生的总经理,现为长生生物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其儿子张洺豪担任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在《胡润百富榜2017》上,高俊芳家族以51亿身家位列第820位。
(高俊芳,图片来源:长生生物官网)
04
劣质疫苗的风波爆发后,人民日报发文称,不能任由恐慌情绪蔓延,相关部门要及时回应,一查到底,方可纾解疫苗焦虑。
作为公众,当然希望官方能及时给予回应,让我们更快更全面地了解真相,但这些都只是事后的补救措施,更重要的是事前预防。
就以这次的长生生物的疫苗事件为例,那些接种了劣质百白破疫苗的孩子,根本就无法获得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这三种疾病的免疫能力,而这三种疾病的致死率都很高。
那么可以补种吗?
根据丁香医生的说法,这种疫苗补种存在一定风险。
(截图来自丁香医生)
所以对于那些接种过劣质疫苗的孩子而言,他们的父母已陷入了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就是为什么说,事前预防永远比事后补救更重要。
而且有关疫苗的问题,已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屡禁不止的顽疾。
2016年2月2日,央广网发表过一篇报道《济南查获大宗失效人用二类疫苗案,涉国内24省市有疾控人员参与》,澎湃新闻随后以《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或影响人命,山东广发协查函》为题进行了跟进,进而引发了“疫苗之殇”的大讨论。
事情的起因是,山东菏泽市一家医院药剂师庞某,离职后因非法从事人用二类疫苗的经营活动,于2009年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并处罚金50万元。
然而庞某竟然在缓刑期间顶风作案,还联合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一起重操旧业,甚至变本加厉。
5年间,这对母女从国内10多个省市的100多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用于防治流感、乙肝、狂犬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生物制品),然后再加价出售到24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5.7亿。
为了降低成本,她们在运输过程过程中没有采用2-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运输(有着医学背景的她们不可能不知道疫苗需要冷链运输),这就有可能导致疫苗失效,甚至是因存储不当而产生污染。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评论称,庞某这样贩卖疫苗等于是在“杀人”。
(截图来自澎湃新闻的报道《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或影响人命,山东广发协查函》)
5年间,这对母女非法销售了多少问题疫苗已难以统计(根据涉案金额估算超过200万支疫苗),又有多少人因为问题疫苗而产生副作用甚至是丢掉性命成了一笔糊涂账。
而且公安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疾控部门基层站点的工作人员也有参与其中,形成了一条黑色的产业链。
(警方抓捕庞某现场)
再早一点,2010年3月17日,被誉为“中国揭黑记者第一人”的王克勤对山西的疫苗问题进行了实地走访,随后发表了《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一文。
文中王克勤称山西大量疫苗疑因存储不当存在质量异常,导致数十名儿童死亡、残疾、发病。同时还指控药企存在违反招标程序和官商勾结的情况。
随后王克勤被免职。
但几年之后,庞某母女的案子被曝光。
当《疫苗之殇》在朋友圈刷屏时,方舟子炮轰媒体害了中国的公共卫生事业。
《环球时报》更是发文斥责疫苗产业毁了你们负责。
然而事实证明,把公共卫生搞烂的是整个系统,而不是把问题揭露出来的媒体。
涉及到失效疫苗事件的药企并不只是长生生物一家,还有武汉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
为什么问题疫苗屡禁不止?
因为违法的收益极高,而成本极小。
来看看国外的案例。
就在不久前的7月13日,美国密西西里法院判决强生公司向 22 位女性赔偿 46.9 亿美元,原因这22名女性认为,她们患有癌症可能与使用了强生的爽身粉有关。
爽身粉中含有的滑石粉并非致癌物质,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和致癌物石棉产生交叉污染,后来在调查中也确实从强生的爽身粉中检出了少量石棉。
虽然无法证明这些女性罹患癌症是由爽身粉中的少量石棉所导致,但陪审团认为强生让它的用户暴露在罹患癌症的风险中,所以法院对强生开出46.9 亿美元的天价罚金。
国外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处罚一直都是极为严格的,动辄天价罚金+终身取消行业资格,这才让企业和资本家们有所顾忌,不敢轻易作恶。
相比之下,吉林省食药监局对长生生物的25万支问题疫苗,仅做出了344万的处罚,甚至还不到该公司年度净利润的1%,根本就没有震慑力。
这有法律条文层面的不足。
根据《药品管理法》: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劣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顶格处罚也不过是三倍罚金,这就是344万罚金的由来(违法所得85.88万,三倍罚款258.4万元,合计344万)。
但《药品管理法》还规定:
“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相关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吉林省食药监局做出的处罚决定书可以判断,监管部门认为这25万支问题疫苗不构成“情节严重”,这个判定依据是什么?
应该给予公众一个交代。
除此之外,关于这个事件,还有很多疑问没有解开:
1.这25万支疫苗,有多少已注入孩子的身体,有多少被封存,至今没有公布(之前有自媒体根据剩余库存就推测25万支已全部注入人体是不准确的)。
2.对于已经被注射问题疫苗的孩子,将采取怎么样的补救措施和赔偿?
3.为什么去年10月吉林省食药监局就已立案,却在9个月后才通报调查结果?
4.长生生物的企业负责人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5.什么时候才能修订完善法律体系?
疫苗原本是造福全人类的发现,如果因为这个事件而拒绝接种疫苗,这无异于因噎废食。
但我们需要的是安全的疫苗和可靠的监管。
可按照现有的法律,其处罚之轻,可以说是对犯罪行为毫无震慑(想想那个缓刑期间重操旧业还变本加厉非法经营疫苗产品的庞某)。
这意味着我们把自己的安全,以及我们下一代的安全,都寄托在了资本家的良心之上。
可马克思早就说过:
“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
缓缓君:985高校工科男,时代华语图书签约作者。有一些故事,也有一些观点;有一点理性,也有一点温度,已出版《我就喜欢这样的你》,公众号:缓缓说(huanhuanshuo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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