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逢澳洲的七月寒冬,许多在澳生活的留学生和华人,都纷纷给自己放了“寒假”,准备回国“避寒”,
每年华人们回国时,总逃不过亲朋好友的念叨:
“听说澳洲的VE霜挺好的,帮我带一个…”
“帮我带个澳洲的保健品呗,钱提前给你…”
“听说澳洲UGG正打折,帮我带一双呗…”
来自亲朋好友的代购请求,总是让人无法拒绝,但是如果你答应帮亲友带东西,一定要量力而为了!
因为目前,国内海关再一次拉响了“严查人肉代购”的警报!
1.杭州姑娘因人肉代购获刑
杭州人小赵(化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用来谋生的“人肉代购”,会给自己惹上这么大的麻烦。
小赵是一名时髦的“85后”,原本在一家外贸企业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一次机缘巧合她发现代购欧洲的打折皮包和日韩奢侈品有大量暴利可赚,便辞去工作,专门搞起了代购。
新闻中提到,小赵在2016年中至2017年初近半年多时间内,多次往返境外代购,累计境外代购货值约280万元人民币,足够可以在杭州买一套一百平方米的房产了!
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网,一次小赵惯例带着装着皮包和奢侈品的行李经过海关时,海关经过检查后,直接把小赵连人带行李扣下!
原来,小赵多次往返境内外,已经受到了海关的警觉,并通过小赵用来售卖货物的微博、微信为引头,对小赵开始立案侦查。
事后,经海关查验,小赵涉嫌偷逃税款约80余万元人民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挣来杭州一套房,却将面临牢狱之灾,小赵面临着这样的结果,只能欲哭无泪…
2.海关规定:这五种货物不予放行
前段时间,中国海关总署重申:
根据相关规定,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不予放行:
(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二)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四)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五)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图片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所谓的“自用”,中国海关给出的解释是:“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举例来说,如果是持有长期签证在澳学习、生活的留学生,回家带三、四个皮包或皮鞋,被海关怀疑的几率,肯定会比来澳洲旅游三个月、回国却带了同等数量的奢侈品的游客要低许多。
但这也并不代表持长期签证的人可以毫无限制的带商品往来于中澳之间,事实上因自用超出合理范围而被扣押的,也不在少数。
3.过海关时“自用”价格需限制
即便是“自用”,在数量和价格上也必须有严格限制。
《澳洲微报》曾经报道过:
一位从美国返回中国的留学生,回国时将一个价值为1971美元的Gucci酒神包,一条LV的围巾(标签价905美元)和一些自用彩妆用品,总共4000美金的商品,和一双Adidas Stansmith的鞋和一些日用品放在托运行李中,
不曾想妹子过海关时,却因为携带物品“超过合理数量”被关进小黑屋,要求她缴纳9600人民币的税后才可放心,还直接导致妹子错过了转乘飞机,损失惨重!
(图片来源:澳洲微报)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过海关被查行李,即使是自用物品也有可能被怀疑抽查,而不少网友也认为,根据国家税率缴纳税款,其实是合理合法的。
近年来,国家也一直在强调自用物品免税入境额度:可携带价值在5000元以内的境外购买自用物品入境、且可以多于携带价值在3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免税店商品,
而多余的,就必须要按照规定交税,如果拒绝缴税,海关有权利扣押超出自用额度或非自用的货物三个月,旅客需要填写入境申报单以后在三个月内取出,过期海关有权处理这些被扣押物品。
说了这么多,
小编还是想提醒各位华人、留学生,尤其是代购党们:带货需谨慎!
如果您是在外长期生活的华人及留学生,过海关时为了避免被查,可以考虑携带不是那么“新”、容易被怀疑是代购的奢侈品,同时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限额,少带几个昂贵奢侈品也完全足够,总之只要你不要太张扬,就不用担心被查;
但对于各位以代购奢侈品、化妆品为目的的人肉代购来说,国家的这一规定其实就是冲着人肉代购这一群体规定的。所以,要不然就乖乖每次过境时交税,要不然就通过邮寄的方式回国并按规定交税,总之,代购仍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是要遵守的。
最后,祝各位近期回国的朋友们,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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