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 香港入境携逾12万港元现金或票据需申报 否则最高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2018年07月18日 HM华美优胜海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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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战下,为了稳定中国大陆内地金融,当局宣布从7月16日开始,凡从大陆入境香港,包括大陆以及其他国家的旅客和港人,如携带12万港元或以上者,必须要向当局申报,否则最高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据深圳特区新闻网引法新社报道,这是香港方面实施《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的新规定,但香港的传媒,大多却没有这个新规定的相关报道,反而却被深圳传媒广泛报道。



报道指,香港的新规定是为了打击不法分子及恐怖分子跨境洗黑钱及筹集资金,《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于7月16日开始实施


报道指,海关将会沿用“红绿信道”进行清关工作,旅客或港人如携带总价值高于12万港元(约合10.2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包括支票、债券等),入境时需主动作书面申报,通过红色信道。


除此之外,在出境或过境方面,抵港人士或离港人士,如海关人员要求,也需如实披露出入境情况。跨境货运则需以电子方式预先申报。


旅客如携带总价值高于12万港元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却无主动申报或行绿色信道,则违反申报规定。


报道指,初犯者需向海关缴纳2000港元罚款,无需接受刑事检控,但如再犯则会被诉至法庭,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报道又指,香港海关将于7月16日至10月15日,设定为期3个月的宽限期,如旅客无心初犯,海关将会对其作出书面警告。


(图片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香港海关助理关长何佩珊接受深圳特区新闻访问时表示,应条例规定,海关增设了54个额外职位及4只从英国购入的钞票搜查犬,接受过特别训练的搜钞犬可分辨出钞票墨水的浓度,如有发现大量现金,海关人员就会上前检查。


香港海关还强调,这项新措施并不是外汇管制,而是履行国际责任。一般旅客不会受太大的影响,而整个清关程序仅需2、3分钟,预计会简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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