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海外购房政策改动详细解析

2015年07月02日 重庆澳利通澳洲房产



近期,因为2015年7月1日维州将对海外购房者增收3%的税,引得整个行业和广大海外客户人心惶惶。而且对于这3%的税基是征税价值(dutiable value)还是合同价值(contract price),一直众说纷纭。

艾美小编进行了大量的深入研究和证据采集,在此为大家辟谣:
7月1日起对海外买房者征收的3%税,是按照房产的征税价值进行计算的!

首先这样的法令一定会通过SRO(State Revenue Office)来发布的,因此小编在SRO官方网站找到了这个文章
http://www.sro.vic.gov.au/node/1546


其主要内容是,作为此次变动的主因的“维州税法更改法案2015”已经于2015年6月29日被通过了。
下文明确说明:对于海外购房者征收的3%的额外税款(dutiable value)是基于征税价值计算的。

随着事态渐渐明了,小编又听到不同的声音:“我们很多海外客户关心的off the plan公寓,也就是常说的楼花是不是也按照这个规律计算呢?”

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已经掌握了相关证据。

State Taxation Acts Amendment Bill 2015,也就是上文提到的维州税法修正法案2015当时在2015年5月提交给议院时,附带了一份Explanatory Memoranda,也就是相关的解释备忘录。小编找到了这份解释备忘文件。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vic/bill_em/staab2015306/staab2015306.html>


这个文件也证实此次额外税款的税基是物业的征税价值,而非合同价格。
条款18对海外买家购买别墅楼花进行了详细举例。

同理,如果海外买家买一套合同价为50万澳币的楼花,应征税价值(dutiable value)为5万左右。在新的政策实施后,这位买家需要多支付的3%税是建立在5万Dutiable Value的基础上,即3%*$50,000=$1,500。

至此争相大白,请广大海外客户放心,此次变动对海外人事购买公寓楼花的冲击微乎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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