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针对澳大利亚和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的分析发现,中国投资者比澳大利亚投资者更受益。
澳大利亚公平交易和投资网络组织,专门针对协议中的投资领域进行了分析,发现中国企业能够将中国工人带至澳大利亚工作,而澳大利亚企业在中国却无法享受同样的待遇。
在中国做生意的澳大利亚企业,只能够引入高级管理人才和特殊技能工人。
中国企业享受的条件,适用于至少50%以上中国股权的企业,如果企业中没有任何一方占到50%的股权,那么如果中国企业具备实质利害关系,也将适用。实质利害关系是指,单个外国人持有15%以上项目的股权,或者多个外国人和机构持有40%以上项目的股权。项目必须涉及农业、食品业、资源和能源行业、交通、电子信息、电力供应和发电、环境和旅游等行业的基础设施开发。
给中国来澳工人支付的最低工资将可以在企业和移民部之间协商,而不一定非要按照澳大利亚最低工资。虽然澳大利亚被要求不要歧视来自中国的投资,然而中国方面则没有相类似的规定,中国仅仅被要求不要歧视某些可以投资的行业,比如交通、旅游、医院、老年护理、教育、金融服务等。
协议中的投资者和东道国纠纷协商条款,比起澳韩自由贸易协议中的条件,显得不太公开透明,不用经过纠纷质询,相关的纠纷内容也不用公开。不过这些条款还不是最终的条款,三年后可以进行复审。
澳大利亚公平交易和投资网络统筹人罗纳德(Patricia Ranald)说:“不平衡的市场进入程度,以及还没有充分协商就订立协议的事实,似乎看起来像澳大利亚政府急切订立自贸协定,而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而中国方面成功地防御了很多现存的市场限制。”
澳大利亚贸易和投资部长罗柏(Andrew Robb)发言人称,协议中设定投资者东道国争端纠纷解决条款由来已久。澳大利亚和中国投资者按照现行的投资协议,也会受到类似条款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