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奥巴马移民改革政令,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发布了2015年10月签证公告牌,对绿卡审批程序实施了一项重要改革,将单一的“优先日”分成了两套日期,即“绿卡最后批准日期”和“递交申请日期”,方便漫长等待的申请人及其亲属提前获批工卡、旅行文件等福利。
最新的移民排期改革规定,从10月开始的2016财政年度设定“递件排期”,允许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前接受部分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绿卡申请(I-485),可先行审批、待移民排期有效时再发出绿卡,申请人将大大缩短等待时间。
大幅缩短等待时间
移民排期表从10月起将有两个表格,将原本移民排期表上的“优先日期”一分为二,A表格为“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日期(移民排期)”,B表格则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日期(递件排期)”。是否使用国务院的递件排期,由移民局依据年度名额的使用进度自行决定。
“递件排期”允许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前接受部分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绿卡申请(I-485),可先行审批、待移民排期有效时再发出绿卡。申请人不仅将大大缩短等待时间,而且如今凡是I-140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可以根据递件排期表提前递交调整身份申请,当事人可提前换工作、家属可以提前就业,全家可提前取得回美纸。但是经贸留学专家提醒,提前递交的申请,不会被提前批准,申请人要等到移民排期到了之后,才能取得绿卡。
排期表应如何看?
表A:
表B:
从A表格中可以看出,此前两个月倒退了八年的中国大陆出生的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类别,移民排期大幅前进到2011年10月15日;而B表格里,优先日期在2013年10月1日的该类别申请人,若移民局允许,则在10月就可以递交I-485,比移民排期提早两年。
对于已连续数月出现排期的中国出生的EB-5投资移民而言,I-526一旦获批,也可提前递交I-485调整身份;按照表A,移民排期为2013年10月8日,但表B中优先日期在2015年5月1日的申请人,只要移民局启动递件排期,就可递交I-485。亲属移民也是排期新政的受益群体,例如包含永久居民之外籍配偶和未满21岁未婚子女的F2A类别,10月移民排期为2014年5月15日,而他们的递件排期则为2015年3月1日。
这是首次出现两张排期表的情况,新规是奥巴马总统去年发表的移民改革行政令的指导精神的一部分,对合法移民而言意义重大。“递件排期”的设置,更为申请人本身提供了便利,美国驻外国使领馆可以根据递件日期约谈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申请人,先审后批,是美国联邦政府对移民系统富有成效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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