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胡德翰律师谈EB5投资移民 之 再谈EB5排期影响与对策(一)(总155)
作者:胡德翰律师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转载需标明出处
EB5排期一说的由来及应由谁来宣布排期
在2014年8月22日(注意:并不是现在很多报道说的8月23日)一年一度的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年会上,美国国务院签证控制与报告部门主任奥本海姆(Charlie Oppenheim)原本的意思是要辟今年有排期这个谣传的(dispelled rumors),同时预估2015年的5月或6月份开始可能中国出生申请人会有排期。注意,国务院签证部门主任也只能说他是预估而不是官方的正式宣布。这就和我前段时间预估的排期可能从2015年7月份开始是一样的道理,因为都不是正式的官方宣布。大家还记得吗?2013年的时候也预估过2014年的7月份会有排期呢,不是7月份也没有排期吗。那什么才算是真正开始排期呢? 这就是要美国国务院在Visa Bulletin 上做官方宣布。在最近的8月12日出来的Visa Bulletin上写的清清楚楚9月份中国人的EB5签证仍然是Current, 也就是还有名额。这也就是奥本海姆辟谣说2014年没有排期的法律依据。这就是现在在各种中文媒体上铺天盖地的中国人投资移民已停或开始排期的说法的由来。看来没有或很少有媒体认真做过真实信息调查,而且这个调查非常简单。
所以,现在的真实情况是2014年由于国务院做了技术处理导致没有真正排期,但2015年排期几乎不可避免。既然不可避免,那就只有想办法如何去应对排期来达到投资人的目的。这里首先就应该搞懂排期的原由(移民签证配额),排期是如何计算的起始日的和到期日, 然后才是谁会受排期影响及如何应对。
排期的原由:移民类别配额及国别限额
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01,202,203条款,家庭移民(Family-based)类别移民每年配额为22万6千,而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类别移民每年配额为14万。投资移民属于职业移民类别中的第5类,当然这也是EB5的由来。投资移民的类别配额是每年1万,而这1万个签证包括投资人及家属。同时每个国家的名额不得超过7%,但如果其他国家没有用完配额,则也可将其他国家没有用完的配额再给需要的国家申请人。这就是为什么一直以来主要是中国人在申请投资移民但到目前为止中国人至少在8月份前都仍然有名额的原因,因为其他国家没用完的名额给了中国投资人。然而,由于中国财富的 急速膨胀,有太多的中国申请人申请导致1万个名额根本无法满足要求。一旦当年的名额无法满足需求,就只能等下一年的名额;如果下一年的名额还无法满足就继续等下下一年的,依此类推。目前根据各方预估,在2015年5月或6月份当年(也就是2015年)的配额就会用完,也就是排期就会开始。这就是排期的原由。
排期如何计算起始日和到期日
美国无论是移民申请还是非移民申请的批准书都会有一个优先日(Priority Date)和一个收据日(Receipt Date)以及案件的批准日(Notice Date). 优先日(Priority Date)就是排期的起始日期也是决定是否到期的比较日期。比如假如EB5开始排期,某申请人于2014年5月26号递交的申请,可移民局是在2014年5月28号收到,由于案件很多所以收件部门在5月26号到5月30号这个星期的工作日没有时间来发收据而直到6月2号才发收据。这样这个案子的优先日(Priority Date) 就是2014年5月28日,而收据日则是2014年6月2日。当然一般来说这个优先日和收据日不会相差这么长但也有比这还长的,同样也有极少数同一天的。如果这个案件在2015年6月18日批准,则这个就是批准日(Notice Date). 而如果当这个案子批准时真的出现排期那就要等待排期到才能申请I-485(如果人在美国)或DS260 领事馆程序(如果人在美国以外)。那如何确定排期是不是已到了呢?很简单,就是要看国务院每个月的Visa Bulletin,因为这是官方依照移民法授权公布的排期。当然这个每月公布是当月公布下个月的排期到期日。比如到2016年2月份公布3月份的排期显示:EB5类签证中国人排到2014年6月1日。那就是说这个申请人2016年3月份排期已到他就可以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或DS260领事馆签证程序。
排期对投资人子女的影响---超龄
排期对很多人有很多影响,但小孩超龄恐怕是最为重大的一个影响了。由于我们是中国广州唯一有办公室的美国律师楼,我们至今处理过无数的各种移民类别中小孩超龄的案件。也经常和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就超龄问题有很多的争辩。当然有胜也有负。说有“争辩”是想告诉大家这个超龄问题有时候算起来挺复杂的,连领事馆有些时候都算错。我至今还看到有律师写文章说只要移民申请时小孩的年龄不超过21岁就可以了的这种文章。按现在的预估排期可能要2到3年的话,投资人还真得好好算算根据子女的年龄应该决定何时申请。当然对于已经申请了的人也可以算算小孩是否到时超龄。下面我还是以刚才提到的案例的时间依据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做一下计算。
CSPA(儿童身份保护法)及年龄计算
于2002年8月6日生效的儿童身份保护法(the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是计算小孩是否超龄的法律依据。它的核心内容是移民申请的过程中案件在移民局审理期间儿童的年龄是“冻结”的,而当移民申请批准后儿童年龄则又“解冻”了。。。。。。
未完待续。。。。。。
作者注:本文如有涉及任何EB5项目,律师文中言论之意图和行为只是对该项目有关美国移民法之法律后果进行评估而非美国联邦或各州有关证卷法意义上的“finding or soliciting”“investors”之意图和/或行为。
胡德翰律师是全美唯一的一位彻底改变现有投资移民游戏规则只代表投资人的利益并要求项目免除管理费(又叫签约费一般四万到六万美元)的律师,是全美最早做投资移民的专业移民律师之一也是极少几个有申请过地区中心经验的美国律师之一,全程参与移民局有关EB5 投资移民的各种会议(包括投资移民政策制定等咨商会议),对投资移民的法律制定及对投资移民的发展走向和具体政策解读有全面准确的掌握, 是目前为止全美唯一对投资移民的最关键要素“就业机会”的经济学分析进行过专门研究并全面掌握移民局认可的经济模型IMPLAN 和 RIMS II 的应用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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