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出现两张排期表,EB-5缓慢前进!
表格A
由于EB-5区域中心临时法案未获得国会通过,EB-5类别则显示为“U"(Unauthorized-未经许可)。如果美国国会通过该法案的延续,签证公告上EB-5类别的排期截止日期将会是2013年10月8日(在此日前递交的EB-5申请将可进入面试阶段,获取签证)。此截止日期相较于8月初公布的签证公告中的时间(2013年9月22日)跃进约两周时间。
表格B
F类依亲类签证排期表
表格A
表格B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移民局公布的移民申请审核时间:
I-526平均审理速度为13.5个月,与上一次公布的时间为13.4个月;I-829平均审理速度为14.3个月,较上一次公布13.6个月;I-924平均审理速度为11.8个月,较上一次公布11.5个月。
截止到2015年第三季度,在移民局中等待的I-526案件高达13,117个(家庭),也就是说如果这些案件都审理通过则需要至少4万张签证(平均一个家庭3张签证)。结合目前移民申请(I-526)的审理周期,EB-5签证类别审理时间相较没有排期时大约多等待10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应对这一现实的最佳策略就是早上车早排队!
肯特联合移民律师独家分析
对照表A和表B,大家可以看到对于EB-5签证的排期时间是不一致的 ,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1、如果优先日早于2013年10月8日,即可前往广州美国领事馆面试或者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通过身份调整的方式来立即取得签证或绿卡。
2、如果优先日晚于2013年10月8日,但早于2015年5月1日:
a. 意味着在收到国家签证中心(NVC)缴费通知,递交了相关材料后,主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年龄将可被”冻结“,对于临近21周岁的副申请人而已无疑是重大利好。
b. 如果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即可在I-526获批之后,直接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即可在美国作出身份调整取得工卡(EAD)以合法身份留在美国。
最后,目前其余EB类别的申请人可在递交申请后立即在美国申请I-485,无需等到申请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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