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梨委员会架构披露 肩负规划住房及就业重任

2015年09月09日 澳洲大众地产投资集团



新州规划厅长斯托克斯(Robert Stokes)披露了让人望穿秋水的大雪梨委员会(Greater Sydney Commission)的架构。委员会将把雪梨划分为六个地区,每个地区委任一位代表来协调开发、住房增长及就业等事宜。委员会旨在防止地方市府妨碍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展开。

  综合《雪梨晨锋报》和《每日电讯报》报导,为强化委员会的独立性,房产开发商和地方市府议员不能担任地区代表。

  大雪梨委员会是在大伦敦政府(Greater London Authority)的基础上组建的,将包括一名主席、三名经济、环境和社区专员,以及六名由地方市府选拔的地区代表。这些代表的最长任期可达两届八年,必须在十多个领域中有所擅长,包括规划、城市设计、工程或旅游业等。

  委员会将把雪梨划分成六个地区:北区、中央区、南区、西南区、西区和西中央区,代表们也有机会对这些分区重新命名。

  斯托克斯表示,该委员会将负责刺激每一个地区的就业增长及发展。六个地区的代表可以通过选举在地方官员中产生,使得地方市府有机会在规划决议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未来十年,雪梨将不断发生变化,而代表经济、环境和社区的独立专员将确保我们在如何保持雪梨可持续发展方面获得专业建议。”

  大雪梨委员会的执行长和主席将入驻州议会的基础设施委员会,将在网上公布进展报告;委员会的第一个任务就是为六个分区制定规划,包括住房目标。

  大雪梨委员会还将审查地方市府的地方环境规划(Local Environmental Plans),并且接过规划厅长的职责,对重新区划提议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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