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公安局要求,交管局拟对天津港“8.1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部分机动车因救助危难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消除。从爆炸事故发生至8月13日24时,对机动车在救助危难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核后予以消除。有此情况的群众,可就近到各交警支队、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登记。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要求,交管局拟对天津港“8.1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部分机动车因救助危难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消除。从爆炸事故发生至8月13日24时,对机动车在救助危难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核后予以消除。有此情况的群众,可就近到各交警支队、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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