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救救我的女儿,一位母亲的哭诉

2015年09月09日 瓜子新西兰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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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50岁的母亲,我的女儿因拒绝和男朋友刘锐复合,被刘锐用极其残忍的手法杀害,虽然最终医院极力抢救保住了我女儿的生命,但她以后终生只能卧床,在女儿被遇害的这半年以来,我和她父亲承受了无以言表的巨大的精神折磨,我们三次艰难地把她从死亡线上挽救回来,我的孩子从一个健康优秀的研究生,被刘锐残忍地杀害,造成颅脑重伤一级,脑缺血、脑缺氧窒息、认知障碍、语言障碍、双侧肢体偏瘫、终身护理依赖(注:这一部分写司法鉴定结论)。并且仍然在遭受各种后遗症的病痛。此种严重后果,我们无论付出多少心血都无法挽回她健康的身心,也无异于剥夺了我们的希望和生命。

我女儿晶晶(小名),本名:陆阳 1988年生,湖北黄石人,就读于: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环境与工程专业,今年27岁,在今年1月19日中午12点到1点左右,被她男朋友————刘锐,残忍的杀害,现在虽然经过医院的奋力抢救,命是保住了,但是却落下了终生残疾的病痛。

刘锐,湖北黄石人,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2014年毕业,环境与工程专业。

晶晶与刘锐同为大冶一中同班同学,在高考完毕之后两人谈的恋爱,一谈恋爱就是8年,8年内刘锐一直未向家人公开和晶晶恋爱的事实,另一方面也和其它女孩子暧昧不清,所以在此期间两人分分合合很多次。晶晶平时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而且她爱刘锐非常深,刘锐是一个心思比较深且较爱计较的男孩子,两人相处都是晶晶处处包容刘锐,迁就刘锐,甚至感情方面刘锐有过一些类似“出轨”的情节,晶晶也原谅了他,时间一长就助长了刘锐越来越大脾气的大男子主义,他们这段感情,分分合合都是由刘锐说了算的,而晶晶只有接受与被接受的份。

在2012年-2014年间,晶晶和刘锐就合计着结婚买房的事情,但是总因房子首付,还贷以及房产写名不能加晶晶的名字种种原因而迟迟没有定下来,原因是说房子由男方家出资购买,我们家承担整个房屋的装修和家电,但房屋不能加上晶晶的名字。。。。。。我和她爸爸认为我们就只有晶晶一个女儿,只要婚后幸福刘锐对我女儿好,还是勉强同意的男方的提议。但是后来刘家人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将买房之事搁置了,直到2014年的12月份,刘锐又提出结婚买房,这次要求是刘家付30%的首付余下的70%贷款,规距还是一样,要求晶晶参与还贷但是房屋仍然归刘锐一人所有,晶晶反对,刘锐随即表态,如果晶晶不同意就不结婚。两人不欢而散,大约20分钟之后刘锐短信通知晶晶要求退婚,并且要求我们家退还当时订亲的彩礼,并且在双方家长未知的情况下,刘锐直接至电给我,要求退婚和彩礼。当时我和晶晶的父亲很认真的看待这件事情,所以随即联系了刘锐的父母要求见面,并在电话中简单的告知此事。

2015年1月1日,对于刘锐要求退婚一事我们家里开了个小型的家庭会议,晶晶表示在8年的这个感情里,她因为懦弱迁就刘锐在感情方面受了很多委屈,刘锐人心眼小,爱计较,包括之前的感情出轨这些她都能忍,但是对于房子一事,她认为刘锐触犯了她的感情底线,不尊重我和她的父亲。并且分手,退婚都是刘锐表态的,所以这一次她表示很坚持,不想再合好。我们再一次联系了刘锐的父母见面商量退婚的事情。

随后我们和刘锐的父母见面商量退婚的事宜,当时刘锐的母亲一直追问我,退婚一事是由谁提出的?其实我明白刘锐母亲的用意,因为按照大冶人的规矩,如果退婚是由男方家提出,则彩礼是不退的,其实我和她爸爸想着既然都不谈了,还留着人家的钱干嘛,何况俩孩子还是同学,所以我们告知刘家的父母,虽然退婚是由男方提出的,但是彩礼还是一分不少的退还给他们,结果刘锐的父亲根本就不收,硬说俩孩子是在过家家,推持不下, 我们怕把场面闹僵了,就没有当场再坚持下去,想着年前找机会再把彩礼退还给刘家。说实话,听晶晶述说这8年来和刘锐在一起所受的委屈,做为母亲的怎么会不难受?我也心疼我的女儿,所以坚定了她退婚的想法,我和她爸也想早点和刘家的人把关系撇清楚。

刘锐提出退婚后,我看得出来,晶晶虽然表面没事,但是人消瘦了好多,做为母亲,我的心里比任何人都难受,刘锐不仅从未向家人公布和晶晶的恋爱关系,还要求晶晶一定要是研究生文凭,否则刘家人不接受。对于刘家这样苛刻的要求,她都可以接受并且深爱着刘锐,,可想而知,爱的多深多痛。

接着时间就到了1月9日,晶晶和她的表姐以及同学三人一同去泰国旅游,在此之前刘锐又曾两次找到她要求复合,但是还是被晶晶拒绝了,之后刘锐就删除了晶晶的微信和 QQ。晶晶她们一行人是9日出发去泰国,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在我自己女儿的事情都还没有完全放下心来,晶晶的姨妈(我的姐姐)被确诊结肠癌,唉。。。。。。

因为她们在外旅游,所以1月17日晶晶和她表姐一落地,家里人就和她们两个取得了联系并告知了此事,所以晶晶和她表姐决定19日(周一)各自办理请假手术,然后坐高铁返回黄石。

不幸就发生在19日那天,直到今天回想起来都是如死一般的心痛。19日上午刘锐联系晶晶要求见面,并且要让晶晶帮他完成一个未了的心愿。晶晶应邀赴约,至晶晶答应刘锐见面开始一直至中午1点期间,晶晶的表姐一直联系不上晶晶,刘锐的手机也同样如此,觉得此事不对,晶晶的表姐拨通了晶晶爸的电话,家里人也联系不上他们二人,手机均为没人接听,所以我和她爸马上驱车赶往武汉,路上也拨通了刘锐母亲的电话,要求对方家里速与刘锐联系,刘家人说联系不上刘锐,在我们催促下他的母亲说了这样的一句话:刘锐在等他姐的回话(刘锐不是独子,还有一个亲姐姐),且叫不要将此事告知他的父亲。当时因为我心里也在担心我女儿的安危,听着感觉有点奇怪但是没有多做想法。并且在我们联系不上晶晶和刘锐时,他的母亲还打电话过来问我们要了晶晶的身份证号码。到校后,几经辗转,我们通过学校的领导,将刘锐在校租住的出租房房门撬开,才发现我女儿倒在地上。

房间没有开灯,打开灯才看到晶晶的包还有一些行李都散落在床上,她人已经倒在靠窗户边的地上,头是朝着窗户,脚是朝向大门的位置,她的口鼻用封口胶全部粘死,口鼻里全是分泌物,脖子上有勒痕不说还有一根绳子死死的勒住她,地上全部是血迹,头上有被钝器敲打的血迹,整个双手的指甲缝里全是血,看着自己好端端的孩子变成这样,我当时准备往楼下跳,晶晶的导师一把拉住了我,我们抱头痛哭,晶晶的爸爸此时说完了,完了,完了,晶晶已经没有呼吸了。因为我们是一行四人从黄石赶到武汉,晶晶爸爸赶紧让另外的两个朋友一个负责给晶晶做心肺复舒,一个把封口胶还有绳子全部解下,他则用嘴将自己女儿口中的污秽物全部吸出来,而晶晶的表姐进来见到第一眼就叫喊着冲到屋外拨通了刘锐姐姐的电话,告知他弟弟把晶晶杀害了,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刘锐姐姐的回答竟然不同于常理,她回答到:刘锐杀人了关我家里人什么事,关我父母什么事,那是他和你妹妹的事情。听到这些,晶晶的表姐就生气的挂了电话转而打电话报警和120。

我和晶晶导师的哭喊声很快惊动了围观的人群,学校领导也赶过来了,校医务室的校医也拿着急救箱过来了,从晶晶爸尝试去救自己的女儿大约也有半个小时左右,我一直在屋外的地上坐着哭喊,就听到有人大声说,有心跳了,刚才出了一口气,紧接着120和110也在这个时候到了,我们赶紧将晶晶送到光谷三医院进行救治。

经医生的签定需马上进行抢救,抢救确诊晶晶头部有三处被钝器击打的伤口,呼吸微弱立即上呼吸机,头部缝针且需要马上进行脑部CT,并且医生当时表示晶晶已经有出现癫痫的症状,询问我们家属以前有无病史,我们告诉医生没有癫痫病史,所以怀疑是因脑内缺氧窒息时间过长导致脑细胞死亡包括头部外伤严重导致神经损伤且口腔内还有呕吐物,一系列检查之后需立即进重症监护室进行观察。

在光谷的三医院度过了最危险的72小时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2月3日转至同济医院,教授再次确诊为脑内缺氧窒息时间过长导致脑细胞死亡包括头部外伤严重导致神经受损,左半边肢体长期伴有抽搐,且右半边肢体瘫患,仍继续转治同济医院神经内科重症继续观察。

在重症治疗十多天后,主治医生私下告知我们,今后晶晶的一生有可能就在床上度过了,虽然人已经苏醒,但是还没有意识,现今考虑到我们经济方面,建议我们转至治疗神经科继续治疗。(晶晶在同济医院重症治疗期间平均治疗费用每天为一万以上,做为平常家庭的我们想到以后晶晶昂贵的治疗费用,采纳了医生的建议)。

转至神经内科后已近大年三十,此时家家户户正在欢渡春节,我和晶晶的父亲却看着病床上手脚不停抽搐的女儿直掉眼泪,做为一个50岁的母亲,我接受不了女儿被害的事实,也没办法目睹女儿在病床上遭受病痛的折磨,晶晶的左脚平均40秒就会抽搐一次,且抽搐时左脚的脚趾全部呈弓字形,整条脚全部绷得直直的,关节不能弯曲,左肘为弯曲状,手关节往内掰,不能伸直,手指也呈弓字形,因为神经受损太严重,完全丧失了语言功能,身体上所带来的疼痛也不能用言语表达,连喊叫声都没有,只有通过面目扭曲的表情表达她疼痛的极限,我和晶晶父亲只能24小时不停轮流的给她按摩,以缓解她的疼痛。

就这样的伤痛折磨还没有结束的时候, 3月中旬时,晶晶因长期卧床所以导致肺部感染,又转至呼吸内科抢救,因当时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书,要求我们家属做好心理准备。

在刘锐在逃期间晶晶一直在光谷三医院的ICU内,还没有度过危险期,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刘家人并没有出现在医院配合我们家属积极的参与治疗晶晶的病情,更没有主动的拿过一分钱的医药费,每次都是医院催促我们帐户上没钱了,我们联系刘家人,他们才会拿一万块,两万块过来,这些钱让我觉得,我们是在乞讨。我的女儿被他的儿子害成了终生残疾,而他们却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和我们说过,并且还派各种脸生的人来打听晶晶的病情。

刘家人不仅在态度极其恶劣,还有协助刘锐逃逸的嫌疑。3月中旬因晶晶因肺部感染,故我联系了刘锐的父母告知现在我女儿的情况,第二天刘锐的父母赶往同济,刘锐的父亲见面后就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坐在同济医院住院部门前的长椅上,跷着二郎腿,并且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是不会出钱的,要钱你们自己找刘锐,还有我儿子算自首,最多判10年内。嚣张在气焰简直让人不能忍受。在事发的1月19日,在于晶晶失联的情况下,和刘家人沟通,刘锐的母亲和姐姐的话语都有一些前言不达后语,让人迷惑。直到我们赶到武汉通过学校领导打开了刘锐出租屋的大门,发现晶晶被害,将晶晶送至医院救治之后等我们心情平和下来才发现,其实在案发之后第一时间刘锐将晶晶杀害后就已告知其亲姐(本文之前有提及到我们和刘锐母亲、姐姐的电话对话),而刘家的人故意隐瞒事情的真相,拒不告知我们晶晶身在何处,导致我们找到晶晶时已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刘锐在杀害晶晶后马上逃逸,当时由洪山区卓刀泉派出所出警并告诉我们家属此案重大,已将刘锐列入网上追逃通缉犯。事发一周左右,25日公安机关通知我们犯罪嫌疑人刘锐被抓,并告知刘锐是在广西北海被抓,不算自首,且告知我们会以故意杀人罪来向检察机关递交材料。

直到刘家人3月份在同济医院发飙告诉我们他儿子算自首,我们才恍然大悟,再次联系公安机关并求证此事,结果公安机关的答复和之前大相径庭:说家属参与了抓捕犯罪嫌疑人归案算自首!但是据之前刘锐的母亲亲口告诉我们,在刘锐被缉拿到汉的当日零晨,是在高铁站接见的刘锐,并不是公安机关所说是一同前往抓捕归案。(可惜当时我们没有录音,对于之前公安机关所说也同样如此,所以我们没有证据,我们只能心焦,心痛)另外之前公安机关说是会以故意杀人罪递交检查机关,事情的结果却是一波三折,原来公安机关是以故意伤害罪递交检查院,最后却被检查院以各项指证为故意杀人将此材料打回,重新提交。当我们得知此消息后去公安机关提出质疑时,给出的答案是:公安机关怕刘锐在犯案后畏罪自杀,所以以故意伤害罪进行批捕是希望他能够投案自首。(因为对法律常识的模糊,批捕和向检查院递交材料有无联系,我不得而知,而且这个理由成立吗?)是刘锐的母亲在说谎还是公安机关在刻意隐瞒?还是因为我和晶晶的父亲都年老昏花,所以听力减退?这个事实有谁能解释给我们听?

直至8月28日开庭,我们家属再一次强忍心痛,才具体知晓女儿在案发当天遭受到怎样的非人折磨;

当时刘锐用铁锤第一锤击打晶晶的头部,见她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其后用双手掐住晶晶颈部,至她倒地昏迷后,再次用铁锤击打头部数次,并且用跳绳缠在晶晶颈部,用力上提,想将之吊起(因晶晶身高172,体重108,加上昏迷,所以刘锐一人的力量无法将其吊起),最后又用封口胶堵住晶晶的口鼻。五个连贯的加害行为招招致命,因严重伤害,生命垂危,刘锐恐被人发现,而使晶晶被救,采取了将晶晶锁在房间内,整个作案过程毫无迟疑也没有半点恐惧,就像个极其冷静的杀手,在这5个小时中没有半点对晶晶愧疚,或试图弥补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由其放任死亡的结果。

而庭上公诉人明显偏袒被告人刘锐,一直用几个大脑空白来引导刘锐回答,认为刘锐杀害晶晶时脑子一片空白,故意杀人未遂,且犯罪后自动投案,建议基准量刑十年,在此基础上请求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公诉人没有履行去揭露和证实犯罪的责任,视乎错位地成了被告的辩护人,在公诉人的引导下,被告律师甚至作出刘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实在耐人寻味。

当法官在问及整个作案过程持续了几分钟,刘锐很肯定的说4分钟。

在一个人大脑一片空白且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的情况下,怎么可能杀一个人,用4分钟这么短的时间而且手段极其残忍?刘锐就是有预谋的杀害晶晶,如不是,为什么在邀约晶晶的时候说帮他完成一个未了的心愿?他不是激情杀人,更不是头脑空白的杀人,他的每一个步骤,甚至逃跑路线都是有归划的,从学校的监控录像看来,只有刘锐和晶晶进入出租屋的影像,而始终找不到刘锐杀完人后出来的监控,试问一个没有经过布局,思考的杀人犯,并且是初犯,能够这么冷静的杀完人,并且明白逃离的路线?只能说明他的心中早已有一个极其冷酷和缜密的计划。

在庭上,刘锐一直狡辩是由于他向晶晶求婚,结果发现晶晶情变才激发他杀人的冲动,简单一派胡言:

在我们和刘家商量退婚的几天后,1月9日晶晶就同她表姐及同学一起出国旅游了,17日晚上抵汉,1月19号就被刘锐杀害。首先,从情感上来说,晶晶在刘锐身上耗费了8年的光阴,8年中迁就,隐忍,给了刘锐这么深层的爱,她如何在短短的一周内迅速展开新的恋情?另外,从时间上来说,也还没有充足的时间让晶晶重新的认识另外的一个男孩并且在几天之内去接纳,确定恋爱关系,何况在此期间刘锐几次纠缠晶晶。而在1月18日当天因刘锐的师姐结婚,刘锐当时从黄石回到武汉,回到校后与其导师见过一面,他导师有问到过他和晶晶的感情状况,刘锐表示已经和晶晶分手,他已经放下了。接着19号,刘锐说是因为向晶晶求婚被拒,且晶晶表示自己有新的恋情激发他杀人的冲动,试问,18日和所有人告知分手的情况,为什么19日会和晶晶求婚?这符合逻辑么?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向晶晶求婚就是掩饰故意杀人的罪行,都是他预谋的一部份,求婚成功就放过晶晶,如没有成功就别想着活着出去。

庭审中间,当公诉人宣读到,按照刑法刘锐应当处以10年有期徒刑时,刘锐的父亲面露轻松的离开法庭,与他父亲3月里在同济医院里面嚣张的不可一世的态度真是相互辉映。

最后快闭庭时,法官提醒刘锐还有没有话需要对被害人的家属补充时,刘锐没有出声,法官再一次提醒,被害人的父亲在你的左手边,刘锐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就说没有。可见刘锐完全没有一点悔过之心。

作为被害方,我们非常感谢公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也相信审判机关会依法公正地审理此案。但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及参加旁听的亲友仍有多处疑问:

1、主诉检察官归纳案件为故意杀人未遂?晶晶虽经抢救残留了她的生命,但因伤害严重,经签定为重伤一级、残疾一级、终身需全部护理和医疗依赖。对于刘锐的犯罪,应当予以从重处罚。且晶晶在严重伤害生命垂危之际,刘锐没有报警与悔意,致晶晶于死地的意图明显,研究生学历的他,法律意识淡漠,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与冷酷令人发指,并且将其锁在出租屋内,联合家人一起隐瞒事实真相,协助他逃跑,任由晶晶死亡,种种迹象的“故意”依法不属于未遂。而刘家人的包庇需要负法律责任。

2、被告人作案后潜逃外省,多日后经网上追逃归案,公诉书中,对于已经查明的在作案情节,即可以据以从重处罚的一系列的杀人行为和后果,被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而对于事实不清的自首情节轻易地加以认定,显失公平,显失公信。

3、故意杀人罪首先考虑的是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何在基层法院审理?(当日开庭为洪山区法院)

到今天为止一审还未判决,但在8月28日开庭当天,我们家属及所有旁听的亲友都感受到了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我和晶晶的父亲都是50的人,眼见刘锐将我的晶晶从一个即将毕业的优秀研究生杀害终生致残,并且仍然在遭受各种后遗症的病痛。此种严重后果,我们无论付出多少心血都无法挽回她曾经健康的身心,这也无异于夺走了作为父母最后的生活希望。

我们强烈要求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进一步还原事实,公平公开地依法量刑,还我女儿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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