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专业文章集】:美国胡德翰律师谈EB-5投资移民 之 如何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一)(总134)

2014年09月16日 EB5美国投资移民



美国胡德翰律师谈EB-5投资移民
之 如何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一)(总134)


作者:胡德翰律师 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投资人的利益也就两点。一是要在两年后拿到绿卡,二是要确保资金安全最好还能有盈利。前面讲过如何选择项目,但即便选对了项目那也只是第一步,因为更重要的是如何使项目的运转从一开始就严格按照移民法的要求并创造符合法律要求的就业人数。一个好的项目如果没有很好的运营它同样会既达不到移民法关于就业人数的要求也不保资金安全。所以就有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必要,尤其是在项目启动后的开始阶段因为问题往往就出现在这个阶段。那么如何在投资后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上面提到的投资人的两大利益呢?更进一步,在投资前如何得到在投资后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律保障呢?

1. 投资人的律师要对项目方提供的合同进行修改
投资人尽管是在申请投资移民但仍然是法律关系中应该得到平等对待的一方。他和投资人在其他法律关系中的应得的平等地位是一样的。说的更白一些,投资人和地区中心或项目方在这个交易中是平等的。然而现在的情况却是所有条款都是地区中心或项目方决定,投资人能做的就是在中介的对美好前景的激情描述中看着词不达意的外加一句“本合同以英文为准”的中文合同然后在几份厚厚的经过起码三位美国专业律师精心设计的合同上签字。那地区中心请三位律师精心研究的合同会是保护谁的利益呢?当然不会是投资人。那么如何才能够为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对已经做好的专门保护项目方的合同进行修改呢。这里就涉及到成本问题或者说项目方觉得值不值的问题,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是具体权利义务的变更地区中心是否接受的问题。一般地区中心做这些合同时会由公司法律师,证劵法律师,还有移民法律师一起完成整套的合同。当然也有的是由懂公司法和证劵法的移民律师一人完成。我为客人申请地区中心时所有合同及文件就是我一人完成。而这整套的合同大约要花五到八万美元律师费才能完成。如果是某一个投资人要改合同那地区中心肯定是不会同意的。但如果是有律师代表很多投资人或甚至整个项目所有的投资人那项目方肯定愿意。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完全改变了投资移民市场项目方说了算的游戏规则。那么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呢?答案是肯定的:完全能!但有条件:(1). 律师要非常有经验特别是要有起草这些法律文件的经验或者申请过地区中心的经验,(2). 律师只能代表投资人的利益。第(1)条好理解,但第(2)就得解释一下。


作者注:本文如有涉及任何EB5项目,律师文中言论之意图和行为只是对该项目有关美国移民法之法律后果进行评估而非美国联邦或各州有关证卷法意义上的“finding or soliciting”“investors”之意图和/或行为。

胡德翰律师是全美唯一的一位彻底改变现有投资移民游戏规则只代表投资人的利益并要求项目免除管理费(又叫签约费一般四万到六万美元)的律师,是全美最早做投资移民的专业移民律师之一也是极少几个有申请过地区中心经验的美国律师之一,全程参与移民局有关EB5 投资移民的各种会议(包括投资移民政策制定等咨商会议),对投资移民的法律制定及对投资移民的发展走向和具体政策解读有全面准确的掌握, 是目前为止全美唯一对投资移民的最关键要素“就业机会”的经济学分析进行过专门研究并全面掌握移民局认可的经济模型IMPLAN 和 RIMS II 的应用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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