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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翻译自:维基百科
太平洋地区第一个同性恋合法的国家---------新西兰同性恋合法之路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新西兰的一项比较有意思的制度,新西兰同性恋合法制度。新西兰同性婚姻是一项于2013年4月17日在新西兰国会,以77张支持票对44张反对票,三读通过合法化的法案,于同月19日获得御准,法案计划于同年8月19日起正式生效。新西兰也成为全球第13个和大洋洲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事情需从1996年初说起,三对长期居住在一起的女同性恋人在申请结婚证明时遭到新西兰注册总署驳回,因为依据普通法的内容,婚姻必须由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组成。在不满政府如此判断下,同性恋者决定决定提出诉讼并且1996年5月时上诉至新西兰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NewZealand)。上诉者认为《婚姻法》并没有禁止同性婚姻,而依据《1990新西兰权利法》(New Zealand Billof Rights Act 1990)和《1993年人权法案》(Human Rights Act 1993)则禁止对性倾向的歧视以及相关作为。但是在高等法院上,双方当事人则一致认为撰写于1950年代的《婚姻法》以普通法作为解释,自然认定婚姻应该是存在于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的关系,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婚姻法》并没有明确禁止同性婚姻。
但是上诉者认为除了根据《1993年人权法案》禁止对于性向的歧视外,在第六条“彼此解读一致时应以人权法案作为优先”和第十九条“新西兰人民免于受歧视的自由”,因此结婚申请不应该基于性倾向。但是对于上诉者关于同性婚姻的说法,新西兰政府则援引了《1993年人权法案》第五条表示该法案允许人民享有权利与自由是基于“在自由与民主社会中可以明确合理且法律规定的合理范畴”。最后高等法院支持新西兰政府采用普通法的说法,并且在决定中重申婚姻是一名男人和一名女人之间的关系。之后上诉者在1997年12月继续提至新西兰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 of New Zealand)重审裁定,但是仍然是获得同样的结果。
1998年11月30日,两对曾参与上诉案的同性恋者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申请要求起诉新西兰,并且声称新西兰对于同性婚姻的禁令违反《公民权利国际公约》,但是该项申请在2002年7月17日时被委员会驳回。2005年新西兰大选,时任新西兰总理的海伦表示认为《婚姻法》排除同性伴侣的做法是一种歧视,但也表示不会推动修订法律。同年联合党(United Future)国会议员戈登(Gordon Copeland)提出《婚姻(性别澄清)修订草案》(Marriage (GenderClarification) Amendment Bill ),主张将《婚姻法》明确定义为一位男性与一位女性之间的关系、修改《1990新西兰权利发》(New Zealand Billof Rights Act 1990)所提到关于婚姻和家庭这一部分以及新西兰应禁止对于外国同性婚姻的认可。然而这项激进并且对于相关人权法案的修改反而引起总检察长(Attorney-General)迈克尔(Michael Cullen)等人的强烈批评,并且提出与《1990年新西兰权利法案》第七条中关于性倾向等议题有所冲突。2005年12月7日法案进入一读辩论时,以47张赞成票与73张反对票而遭到否决。
2011年8月新西兰支持同性恋者获得结婚以及收养之合法权利人士推出游行活动,同年10月反对团体则于新西兰国会大厦(New Zealand Parliament Buildings)展开抗议游行。2012年12月时,包括前总督凯瑟琳、歌手安妮卡(Anika Moa)和何琳(Hollie Smith)、游泳选手丹永(Danyon Loader)等人参与了线上影像活动并支持同性恋者获得婚姻权利。其中在2007年公开宣布自己为女同性恋者的安妮卡·莫雅在《婚姻(婚姻定义)补充法案》进入三读后,表示计划将在基督城举办免费音乐会以“为同性恋伴侣庆祝一个历史的纪念碑”。另外人权委员会(Human Rights Commission)也表示支持同性恋者结婚,并且提到《婚姻(婚姻定义)补充法案》通过后不代表教会必须为同性恋伴侣的婚礼作为见证者。2013年3月,新西兰国会议员们共同表示支持补充法案通过,这其中也包括先前曾经主张反对同性婚姻的新西兰国家议员。
不过包括新西兰当地的天主教教会、新西兰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of New Zealand)和新西兰优秀家庭(Family First New Zealand)都反对同性婚,2012年6月新西兰家庭优先组织领导人鲍勃(Bob McCroskie)宣布推出新网站以保护新西兰的婚姻规定,并且概述为何反对新西兰允许同性婚姻的原因,不过网站在营运的第一天便遭到分散式阻断服务攻击。2012年8月时在《婚姻(婚姻定义)补充法案》准备进行一读时,反对人士向新西兰众议会提交签有50,000个名字、反对同性婚姻的连署。而在法案准备进入三读的前几个礼拜,一些保守的基督教团体在蜂巢(Beehive)召开“祈祷集会”,并且于奥克兰和惠灵顿举行反对同性婚姻的抗议活动。在《婚姻(婚姻定义)补充法案》三读通过后,保守党党魁林(Colin Craig)则提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民主失败的结果”,并且警告说“清算的日子”即将到来。
以上转自基维百科
小编认为同性恋合法是反应社会的一种进步,是对自由的一种认可,任何人都有权利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作为未婚男士的小编来讲为广大的男士表示深深的担心,因为各位广大的男性朋友们不光要为房子、车子、票子、男闺蜜等一些常见问题上而担心,同时也要时刻提防女“票”身边的闺蜜,因为说不定哪天突然你的“女票”跟你说“我不喜欢男人了”,这是对一个男生来讲是多么沉重的打击啊。同时对女孩子来讲也不容易,因为他们从今开始也多了一项课题,不光要“防火、防盗、防闺蜜”现在连“基友”也要防了,如果不防,说不定哪天男票就和某某“携手一生”,想想也是蛮心酸的。三观毁不毁,全靠一张嘴。小编有话说。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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