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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是美国公民﹐为我姐姐和她的孩子递交了F-4亲属移民申请。他们持中国护照住在新加坡。他们去广州移民签证面谈时,需要这两国的无犯罪证明或者只是新加坡的即可?此外,如果我姐姐日后申请回美证,她需要在美国等待批准,还是可以离境,在新加坡等候?
律师答:
他们是否需要中国和新加坡的无犯罪纪录证明的问题,取决于是否16岁后连续居住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国家﹐若是如此,必须提供无犯罪证明。申请回美证的人﹐递交申请时必须人在美国,也必须去做面部扫描及打指纹,通常在提出申请后一到两个月之间会通知打指纹。除此之外,可以在海外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