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和离婚在EB-5申请进程中的影响

2015年11月26日 美国移民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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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配偶有资格作为附属申请人时,结婚和离婚在EB-5申请的每一个阶段以不同方式影响其进展。下面是对几个常见情况和一般概述。

递交I-526申请阶段

如果投资人在递交I-526申请时结婚了,配偶的信息可以写入I-526申请文件的说明信中,在I-526申请通过之后,NVC会发出包括配偶在内的面签缴费单。

如果投资人在I-526审批阶段离婚了,那么他/她将告知NVC其离婚的事宜,且他的前妻或前夫将不能随同一起移民。

移民签证申请阶段(申请人在美国境外)

如果投资人在I-526申请通过之后结婚,那么他或她可以在NVC缴费单中添加其配偶作为副申请人开始领事处理程序。
如果投资人获得了移民签证,但在登陆美国之前结婚了,配偶依然可以以投资人配偶的身份开始领事程序。根据时间的不同,配偶可以申请移民签证陪同投资人去美国,或者可以在登陆之后递交I-824和其他文件,以便“follow to join(跟随)”投资人。

如上所述,如果投资人在领事程序前离婚了,其前妻或前夫将不能被包括在NVC申请中。

调整身份申请阶段(申请人在美国境内)

如果投资人在I-526申请通过之后结婚,且以合法身份在美国,在有移民签证可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而且其配偶也可以通过提供结婚证明来调整身份。

如果投资人在转换身份前离婚了,离婚证明应该被包括在申请资料中,配偶将不能获得身份。

递交I-829条件解除阶段

如果投资人在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间结婚了,他/她的配偶可以申请亲属移民签证(F2签证)。

作为一个拥有美国临时永居身份的投资人的前妻或前夫,可以被包括在申请条件解除的I-829申请中,或者可以递交一个单独的申请来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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