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律师解答:结婚取绿卡 签证过期不怕

2015年11月28日 美国移民咨询


评论功能已开启,欢迎大家调戏哟,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评论或者留言,Q&A是小A专为大家新开的板块,以后大家的问题都会在Q&A板块出现,为保护大家的隐私,将不对外展示大家的用户名等信息。聊起来吧~


Q:

持旅游签证前来的一名盖亚那男子,打算与一名美国公民结婚,但担心签证在绿卡面谈前过期,假如出现这种情况,会有麻烦吗?

他在旅游期间,遇上一位心仪女子,想与对方共谐连理。该女子说,他在婚后申请调整身分為永久居民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不会因他逾期居留而予以惩罚,但他心裡存疑。




A:

即使他在申请绿卡或面谈前,旅游签证已过期,移民局也不会惩罚他。

外国人前来与美国公民合法结婚,在逗留期间,大多数可以调整身分和进行绿卡面谈。倘若这些人逾期居留或未经许可而工作,也不会被移民局处分。

在合法的非移民类别之中,只有少数人不能调整身分,当中包括持船员/机员签证(crewmen visa)入境、等待前往另一个国家途中(in transit to another country)、没有签证入境(admitted to the U.S. without a visa)及以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关系入境,但最终没有结婚的人。



Q:

过去五年,与美国公民的配偶天各一方,只定期旅行见面,这样是否可以拿到绿卡?


A:

倘若能够证明双方在分开前曾住在一起,仅管分离,移民局亦会认為两人的婚姻是真实的,而不会為难他们。

当考虑一宗结婚个案时,移民局有权把分开居住的事实,作為假结婚的潜在证据。不过,法律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移民局只能考虑夫妇双方在结婚时的意图。




About us
--肯特联合律师事务所--


简介:

肯特联合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美国纽约金融中心华尔街。成立于1991年。拥有美国职业资格的律师团队,执业经验超过十年以上。

业务:

疑难亲属移民、翻案上诉、投资移民、杰出人才,L1、H1B、NIW、PERM等劳工移民;雇主纠纷诉讼、国际商务投资及在美成立公司等全套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微信第一自媒体。最有料,高逼格!

邮件:[email protected]

QQ:2769373080

新浪微博:美国移民咨询

(小A)个人微信:angielee55(请注明来自订阅号)

同时欢迎登入我们的网站:WWW.KKLAWUS.COM


(以上信息均可长按复制)

美国与中国是存在时差滴~若没能及时回复还请见谅

评论功能已开启欢迎调戏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