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英国黑户合法拘留变成非法拘押的故事

2015年12月01日 英国教育移民服务中心



一个远渡重洋的中国人,放弃国内的一切,只身来到心目中的西方自由国度。作为非法移民的他,一度的确过上了交税交租、看书写作、“不用看人脸色,可以自由迁徙”的“快乐”生活,然而,随着移民政策的收紧,本来寄望“黑”够了就转“白”的他,终于被移民局发现,进而一再被抓入拘留中心关押,最长甚至被关押达三年半之久。经过漫长的上诉,终于赢得官司的他,能获得最后的自由吗?



19896月至1990年初夏,近5万名“undocumented migrants(未归档移民)”以及中国留美学生,包括著名作家哈金在内,在“George H.W Bush12711”移民特赦令的许可下,获得了美国居留权。然而并不是每个1989年的流亡者,都能获此大赦。不管如何向往西方社会的自由,亦不见得每个人都能在短时间内过上哈金的小说《自由生活》里描写的那种“在汽车旅馆当守夜人,每夜点灯,看书,写作,以弗罗斯特、惠特曼、奥顿为伴”的“自由生活”。有人穷尽一生都在为“身份”抗争,而在林林总总争取“身份”的道路中,非法移民则是最漫长,最艰险的一条。

1989年的秋天,师范学院毕业的潘(化名),决然抛弃教职和国内所有的一切,跳进远洋的轮船,舟车晕浪,偷渡到了荷兰。那年他只有26岁,怀着一股靴刀誓死的决心,决定不再回国。今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潘已经53岁了,仍未获得合法身份,发稿前刚从伦敦Harmondsworth移民拘留中心释放出来。

Harmondsworth移民拘留中心离伦敦不远,是欧洲最大的一所移民拘留中心。里面关押着来自世界各地不同种族的未归档移民。外表上看,它是一座齐整的建筑,里面设有电脑房,游戏房,英语室,艺术班,健身房和医务室等足够让人足不出户就可以打发掉一整天的生活配套设备,每栋楼能容纳66位未归档移民,设有8间公共浴室以及穆斯林专用的厕所。每隔两周,拘留中心会开放厨房,让被拘留者(Detainees)聚集在一起做菜。

英国社会对于“拘留中心是否应该存在”争议不休。英国的一个叫“Detention Action(拘留中心行动)”的人权组织称Harmondsworth移民拘留中心是一座“严密度高达B级(高警备度)的监狱”。负责管理它的是GEO安检公司,与这家公司长期签约并交付管理费的是英国边境署。每年,英国边境署均摊在每位被拘留者人头上的费用高达36000英镑。而有消息却表明,那里面伙食单调,日用品廉价,牙膏不起泡,袜子穿几次就破,每人每周得到的生活补贴费不会超过5英镑。那么这笔纳税人的钱是怎么被花掉的呢?

Jerome Phelps,“拘留中心行动”的媒体负责人在答本报记者问时说:“不难设想,费用高昂的保安警备设施,以及工作人员的工资,占据了这项开支的绝大部分”——然而这还不是争议的焦点。目前最大的争议是,绝大部分被拘留者不是难民就是正在等待签证审批的未归档移民,而不是罪犯,而他们却被无限期地关押起来,有的被关了三到五年,仍等不到一纸保释书。被拘留者情绪崩溃,绝食抗议事件时有发生,英媒甚至还报道过数起原因不明的蹊跷死亡。

到底关押未归档移民是否合情合法?本刊采访了“几进几出”的潘,听听他怎么说。

1989年秋,我偷渡到了荷兰,在荷兰待了几个月,然后就去了比利时。我在比利时住了5年多,还用在餐馆打工的钱买了一张比利时公民的护照。照片是贴上去的,护照却是真的,是比利时移民局的工作人员偷出来卖的。比利时华人餐饮业不发达,谋生不易,于是在1997年,我便拿着这本护照来到了英国。到英国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假护照申请NI(国民保险)号码,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合法地交税了。当时的想法很简单,不想吃福利,只想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把该交的税都交上!三个月后,我找到了一份送外卖的工作,工资比在厨房干活要低(厨房的工作从下午2点就开始了,一直延续到晚上10点,而我的工作5点才开始)。每个月赚的钱用来交税交租,吃饭,买日用品,基本没有什么积蓄,但是我很满足。只要不用看人脸色,可以自由迁徙,我就觉得很快乐!平时不开工的时候,我就去图书馆看书,伦敦大大小小的图书馆,我都有阅览证;我还喜欢写作,我给《华商报》等几家华人媒体都写过稿。”

在潘的口述中,潘坦言自己从未想过要申请难民庇护,因为根据当时的移民法,非法移民只要在英国居住14年以上,就有资格申请合法居留权。相信不少和潘处境相同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抱着这样一种心态:“只要黑够了年月,就主动到移民局去洗白好了。”


“我更没想过要假结婚,我最好的机会好到:一位怀孕的英籍单身女士,主动请我搬到她那里去住,说只要交很少的房租。而我和她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六个月,却没有发生任何关系——原因很简单,我这个人没有这方面的花花肠子,只有真正喜欢,才会去亲近人家,利用他人的事情,我做不出来!”

然而要黑够14年不被发现,除非你会隐身术。看过英国纪录片《UK Border Force(英国边境部队)》也许不会忘记英国边境警察凌晨突击嫌疑住宅区的画面;在电视剧《Run(出逃)》里,这种“Dawn Raid(凌晨突袭)”的威力则被表现得更为淋漓:因为害怕被警察追捕,一位福建偷渡少女不得不在朋友开的理发店里藏身过夜——对黑户们而言,这种东躲西藏的生活却不是电视剧,而是生活的常态。

2002年,潘被发现了,假护照以销账罪被没收,并被关进了移民拘留中心,等待遣返。此时,他才想到提交难民申请,不过内政部并不相信他的证词。他的律师者解释道:“作为申请难民庇护失败的未归档移民,内政部把潘关进移民拘留中心,这一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他离开中国太久,相关部门无法核实他的户口身份,无法核实,就不能遣返,因此他就不应无限期地被关押,而应予以释放。”

被释放不久后的潘,基于同样的原因(没有身份),2006年,苏格兰移民拘留中心又将潘关押了40天。2007年,距“14年”只差3年时,潘因未及给车买保险,被交警逮捕了,在监狱里待了8周,2008年初刑满出狱后,他被直接从监狱押送到了Brook House移民拘留中心,在那里他被关押了43个月,前后五次保释申请都被拒绝了。20106月,由于个别中国人与人争用电脑而发生争执,该中心关闭了所有中文网站。潘得知后联名呼吁中心48小时内恢复网站,目的达到了,他也遭到了报复。

“我被强行关禁闭,被殴打虐待。我要求验伤,却至今得不到验伤报告。不久后中心又再次关闭了所有的中文网站。我不知道他们要把我关多久……难道他们真的要完全摧毁我的健康和意志,让我主动接受遣返么?我早就无家可归了啊……记得在我们家很穷,一年才能吃到几次猪肉、几次鸡的情况下,我的母亲,就连我们家母鸡下的蛋,都不会留一口给我们吃。1989年偷渡后,我和家人就彻底断绝了联系……”

14年”来临之际,潘被关在被其称为“最黑暗”的Brook House拘留中心里,错过了“黑转白”的合法机会,直到20119月才被保释。2015521日,他的律师在英国最高法院那里为他讨来了说法,法官裁决道:“内政部拘留潘长达近43个月,这是不合法的,需支付其赔偿金12500英镑,并配合英国法律支援部(Legal Aid)支付其律师费用”。但内政部至今未支付赔偿金,并在2015428日,把潘再次送进了移民拘留中心,这一次,是Harmondsworth。



2015年新移民法出台后,之前的“14年”被改为“20年”。也就是说,在英国非法居住20年后,才有资格申请居留。申请者必须每隔两年半申请一次,连续申请四次(共10年),全部通过后,才有望获得永居。在Harmondsworth的潘,眼看离“20年”不再遥远,却又一次身陷囹圄。

“既然上次关我43个月,高等法院说是不合法的,这次又关,当然也是不合法的。”潘愤愤不平地说道。

问及Harmondsworth移民拘留中心的情况,他答道:“还过得去……虽然出门看病会被戴手铐,但也只是在进出中心的时候,戴给看守做样子看看而已,在巴士上和医院里,都没有继续铐我;虽然吃得很差,天天都一样,每周才有一次猪肉,但我觉得还可以忍受;只是个别官员有点冷漠,中国人普遍保释率低。比如我几次提出保释,法院也明确要求内政部主动提供保释住址并放人,但内政部却说我已经获得了赔偿金,没有理由再为我安排住宅。事实上,我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过!后来我只好让朋友提供地址证明将我保释出去。”

直到20151112日,内政部才终于给潘下了保释令。保释之后的潘,必须每隔一段时间(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不等)到附近的移民办公室报道,直到“20年”居留申请被批准为止。

问及“被关押了这么多次,英国到底有什么值得留恋?”他说,任何西方自由国家都值得我留恋。

为潘的遭遇打抱不平的慈善组织Jesuit Refugee Service和上文提到的Detention Action等人权组织,认为移民拘留中心的存在是不人道的,里面不但充满了种族歧视,非法虐待,还因必须支付维护费,管理费,赔偿金等等,给英国纳税人造成了巨大的资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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