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编撰的最新一期的《移民资讯汇编》杂志(Lexbase)指出,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在家庭团聚超级签证(PG-1 Super Visa)申请延长居留时间方面的规定不明确,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现正请求其做出明确指引。届时,居留期满前去美国或古巴旅游一趟,然后入境自动获得新居留权的“便捷”做法可能将不再可行。
李克伦指出,持超级签证入境有两年的居留期。按照现行的规定,过期后旅客必须回到祖国(Home country),才能重新入境。不过,很多人会采取一种“便捷”的做法,在居留期满前去美国或古巴旅游一趟,然后再入境。由于移民部没有明文将这种做法定义为不合法,所以CBSA大多数情况下会放行,给予延签。
李克伦通过信息公开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当局内部通讯记录,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已经发现了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现正要求移民部能够明确做出规定。
卡尔加里国际机场(YYC)总监费里尔(Jamie Ferrill)向移民部发信询问,他们发现一些超级签证持有者在短期出境后又入境,在机场要求延长签证,但由于移民部未提供进一步说明,所以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做。
他问道:“是要求这些入境者向移民部递交申请,还是应该让他们回到自己的原居地再申请?如果你能为我们提供指示,我们非常感谢。”
CBSA官员戴格尔(Jason Daigle)则指:“移民部目前正在寻求部长进一步说明超级签证延期规定。在作出决定前,移民部要求CBSA按照目前相同步骤办理,直到新的营指引发出为止。”
在现实中,大多数超级签证持有者在短期出境后又入境没有遇到问题,但是也极个别的人被阻拦,要求他们返回母国之后再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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