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遇到一对夫妇闹离婚,很熟的朋友,原以为就是那么一说,都在气头上,拖拖过去了。没想到第二天人家说离完了。
“离了?”
“离了。
“这么快?”
“可不呗,正好没人,不用排队立刻办,咔咔一盖章,两分钟完事。”
“哪儿办的?”
“结婚登记处。”
“不用上法院?”
“离婚上什么法院啊,又没财产纠纷,登个记不就完了嘛……”
听罢我彻底惊呆了,整个人完全hold不住了,竟然半天都没咂么过味儿来。或许在纽约生活的太久,对家庭的看法已今非昔比。家庭是社会经济基本单位,等于一个“无限公司”。其功能首先是促进该公司生产力的发展,最大化追求家庭共同利益,以及由此为基础的社会地位和话语权。由于家庭利益可以继承,因此家庭应该相对稳定,以利财富的再生产。反过来说,如果家庭过于脆弱,轻易瓦解,必将导致社会生活动荡,社会管理成本增加,以及更多不可控因素的发生,比如妇女权益保障,是否出现新的贫穷,以及儿童教育问题。
纽约作为一个成熟的资本主义都市,它在离婚管理上十分审慎,力图维系家庭稳定和社会稳定。首先,离婚不会到结婚登记处办理。明明管结婚,怎么又管离婚?在社会学上,结婚离婚是完全不同概念,根本无法放在同一机构处理。离婚要比结婚复杂得多,涉及各种法律规定,怎么能交给结婚登记处的大妈办呢?
其次,纽约州离婚必须经法庭判决方能生效。协议离婚或非协议都一样,都得向法庭提出申请。结婚属公司注册,一张白纸。离婚是公司解散,涉及各方利益,必须按法律规定对利益分配仔细审核,判定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后才能生效。这才符合家庭存在的意义,才能尽量保障长治久安的结果,才是适合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此外,纽约对离婚设有三个月冷静期,即便双方谈好条件同意离婚,状子交到法庭后三个月没人搭理你,三个月后法庭才开始排队审理。这是故意的,就为给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一半离婚案都在三个月内撤诉。实践证明冷静期对保护家庭稳定功不可没。顺便一提,纽约连结婚都有24小时冷静期,一天内悔约可撤回申请,不算离婚。
离婚过于草率,家庭过于脆弱,都将破坏社会生产力的再生产,造成新的不公平,极大增加社会管理成本,并给纳税人带来额外负担。家庭是私有制的起源,保护家庭就是保护市场经济基础,中国当下轻率的离婚制度已到亟需改革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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