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在美帝不用加班!你认为呢?

2016年07月07日 走进美国CheerinUS


没来美国之前,我一直认为美帝人民热爱生活不加班。所以对于在天朝日日加班水深火热的我来说,美国的工作生活就像是童话一样美好。后来在美国待了一段时间,我才知道,童话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






如果项目很赶,订单紧张,该加班的时候还是得加班。工作日正常时间下班后多待几个小时,周末时间不休息回去加个班,甚至为了多挣点加班费而故意加班几个钟头,这样的情况大有人在。


来自纽约审计署的一项研究,总结出了美国平均每周工作时间最长的十大城市,其中纽约高居榜首。正如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纽约人来去匆匆,城市繁忙。数据显示,就日常通勤和坐班时间而言,纽约人花费的时间最多:


第一名:纽约;每周工作时长:49.08小时

第二名:旧金山;每周工作时长:48.58小时

第三名:华盛顿;每周工作时长:48.39小时

第四名:休斯顿;每周工作时长:48.18小时

第五名:沃斯堡;每周工作时长:48.01小时

并列第五名:芝加哥;每周工作时长:48.01小时

第七名:波士顿;每周工作时长:47.36小时

第八名:夏洛特;每周工作时长:47.35小时

第九名:巴尔的摩;每周工作时长:47.25小时

第十名:西雅图;每周工作时长:47.23小时




而这些城市之所以能登上美帝城市加班时长排行榜,少不了这几大行业的“助攻


1.设计师:当你开始学设计时,你的目标是:


设计出一款与范思哲一样美到震慑人心的服装




或是打造巴黎卢浮宫金字塔入口的贝聿铭:




从此名震江湖~


然而现实是,不仅要每天画图画到太阳再次冉冉升起,还要不厌其烦地一次一又一次改图来满足客户。。。




2.媒体工作者:加班简直就是他们的职业操守必备。拿节假日来说,普通人只要兴高采烈地等待假期的来临好好放松一下即可。但媒体工作者此时正在绞尽脑汁策划着,写着,录着,那些让普通人放松的节假日节目,稿子,片子。




3.销售人员:不得不承认,对于大部分销售人员来说,赚的钱与工作时长成正比~




4.金融精英:看他们一个一个在职场打扮的有模有样,结交的都是上流社会,但是你不会知道他们就是传说中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那一群人。。。




5.程序员:如果你在早上上班路上看到一个眼眶发黑男子,千万不要觉得他是犯罪嫌疑人而报警,因为他有可能只是因为老板说了句“帮我改点东西”,然后写代码写到凌晨。




既然说到了程序猿,我们怎么能放过让不少人津津乐道的美国科技行业呢?当然,有些人善于调节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从而合理分配时间。但不可否认的是,绝大部分的IT人士还是由于经常加班,身上落下病根的不在少数,更有因为工作太累而猝死的,让人心痛不已。


例如,亚马逊。这家可以称的上是科技行业中特别不受员工喜爱的公司之一。有媒体甚至以“血汗工厂”来形容亚马逊的工作环境。超过100名亚马逊员工曾受访表示,Amazon太没人情味了,在Amazon工作会使工作和生活失去平衡。




其中吐槽最多的,就是亚马逊的加班!加班!加班!


曾经在一篇文章看过一个例子,一名亚马逊Kindle团队的老员工,为公司贡献了多年,但当她爸爸患上癌症需要她照顾时,它不得不经常请假,而且晚上和周末也不怎么能加班了。于是这位员工向公司申请去一个压力小一点的部门工作,被驳回,老板同时也对她表现出了明显的不悦。后来她不得不请了无薪假回去照顾父亲,但请假后亚马逊再也没让她回来~


“他们想你全身心投入工作,恨不得你一周七天都在工作!”




美国加班政策和补贴


如果让欧洲人加班,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让中国人加班,有加班补助想想也就算了。如果让美国人加班,必须认真的给他讲清楚加班补贴和调休等相关政策,他才有加班的可能。


美国目前的加班费标准规定,大多数工薪劳动者的年收入如果不到47476美元,每周工作时间在超过40个小时后,雇主每小时要支付1.5倍的工资。




不过,即使在政策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根据网络上收集的资料,总结了一些美国雇员认为老板让其加班的不合理要求,以及解决途径。


问题1:在一周工作40个小时后,老板希望我加班。但我不想加班,老板在我不情愿的情况下强制我加班违法吗?

回答:从联邦法律来看,老板是可以要求员工加班的,如果员工拒绝,可以辞退。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中,没有限定每周雇主要求员工的工作时间上限。 它只规定了雇主需要付雇员加班工资。


问题2:我一周虽然没达到40小时工作时间,但是我有时候一天超过工作时间8小时,我有权利拿加班工资吗?

回答:一般来说,如果一天工作超过了8个小时,老板不需要给雇员加班工资。联邦法律只规定了一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而不是每天工作时间。不过,美国各个州的法律有所不同,比如在加州,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也是算加班费的。


问题3:我的老板能让我加班工作而不付工资吗?

回答:如果是因为本来可以在40小时的最低工作时间要求中完成的任务,因为雇员的个人原因没有完成,老板是有权利让雇员稍稍加班完成任务而不付工资的。如果不是因为未完成的认为,从另一方面来说,多于的工作负荷实际上是有助于员工升职的,当然,员工也可以选择不做。




加班的主观原因


不容置否,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加班并不是被迫无奈,而是心甘情愿,因为他们承担了不小的生活压力。一般人有两到三个小孩,有的家庭还不是双职工,而是妻子在家做家庭主妇,试想,一个人养三四个人,还要供房,养车的,甚至养宠物,如果不是能力特别强的人,不加点班,工资哪够,不加点班,哪能升职?




另外,加班与否,也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也相关。在经济还没有完全复苏,恢复繁盛时代的时候,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保住自己的饭碗比什么都重要,这样想来,加班也就自然而然接受了。




还有一些人加班,不是公司要求,不是生活所迫,而是对自身成就的满足感。一个痴迷于设计科技产品的人,最大的喜悦莫过于亲自研究,亲自把关生产,亲自检测,然后看着自己的成果如何被世人所热捧。这样一来,即使是加班,也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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