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张不知何时何地拍下的迷之图被爆了出来~
事情其实很简单。一位新西兰父亲Gerald Harris忍受不了自己家的熊孩子了!但是新西兰实行《反体罚法》,禁止家长以任何借口打孩子。眼看口头警告无效,这位父亲就在超市贴了张广告,大意如下:
“找人打我儿子!我儿子最近太不听话了,难以忍受!我不能打他,但是你可以!100纽币,找人来在大家面前给他点颜色看看!不要担心,他是白人,还吃素。”
广告一出,众人哗然。因为在我们熟悉的中国文化里,打孩子简直是再正常不过了。一日三顿,男女混合,不打睡不好觉……再和蔼可亲的父母,小时候总打过孩子屁股或手心吧!
但是在新西兰,这都是犯!法!的!
迄今为止,全球共有24个国家立法禁止体罚儿童。1979年,瑞典率先禁止体罚儿童的一切行为。紧随其后的分别是芬兰、挪威、德国、西班牙、丹麦、荷兰、希腊等欧洲国家。
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犯罪在新西兰一直是个严重的问题,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统计记录,新西兰因粗暴对待引起儿童死亡的比率曾经一度位列全球第三。
2007年5月15日,新西兰议会以113票对8票的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反体罚法》。这部法律的初衷是为了抑制一直居高不下的虐童案,防止家长们以“管教孩子”为由为犯下的伤害罪辩护。
《反体罚法》增加了“父母为‘合理使用暴力’所作辩护无效”的条款。旧法中的条款称:“家长或者具有家长身份的人,出于管教孩子的目的而使用体罚,只要适可而止,就是合理的。”而新法则明确规定,“以管教孩子为目的使用暴力同样是不合法的”,并赋予了儿童与成人一样的不受袭击的司法地位。
2007年11月,一名新西兰男子成为第一个以身试法的人,他因打了自己8岁儿子的屁股三下,被判触犯反体罚法,接受了长达9个月的监督,其间他必须学习如何“控制”愤怒的情绪。
熊孩子们是不是觉得这个法律特别大快人心?但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在新西兰,越来越多的人反对这项法律,还曾经为取消《反体罚法》进行过全民公投!
自《反体罚法》实施两年来,新西兰虐童案呈明显下降趋势。但2009年,当地电视台展开的一项民调显示,83%的新西兰人认为,家长拥有管教孩子的权利是天经地义的,批评者甚至称反体罚法给了孩子一个“勒索”自己父母的机会。
2009年7月,新西兰人开始就《反体罚法》进行全民公投,结果88%的民众建议取消《反体罚法》!但这次公投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反体罚法》继续执行,总理约翰·基表示,家长不会因为一些轻微的惩罚孩子的行为而受到起诉。
但是在此次公投中,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新西兰民众都积极地表达了自己的心声,针对家长体罚孩子是否违法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支持《反体罚法》的人声称,该法律为受到伤害的儿童提供了同成人一样的法律保护;反对者则认为,法律剥夺了家长教育孩子的权利,将导致“良好家庭”受到惩罚。
不过,管教孩子真的必须用体罚吗?近日,美国德克萨斯大学一位博士发布了她针对160927名儿童所做的研究,结果发现传统的体罚方式,如“打屁股”,有很多不良影响,小时候被体罚的孩子在长大后更容易产生心理疾病和反社会行为。
小时候被体罚的孩子更容易使用暴力,并且很难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打孩子会损伤孩子的自尊心,不会让孩子尊重父母,只会让孩子惧怕父母。另外,一个为期两年的研究,对二到九岁的孩子进行了认知测试,结果发现被打过的孩子的智力发展水平要低于没有被打过的孩子。
另外,虽然轻微的打屁股和虐待儿童是两回事,但打孩子更有可能导致家长对儿童的虐待行为。预防伤害研究中心的一项报告指出:在不打孩子的母亲中,只有2%被举报有虐待儿童的行为,而在曾经打过孩子的母亲中,发生过虐待儿童行为的则有6%。打孩子会使虐待儿童的发生率提高12%。
还是停下打孩子的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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