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澳思维】的朋友们,
今天我们继续说说工资打包(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浏览我们前几天的文章:工资打包的省税须知)。
我们今天讨论的前提是您的工资打包(Salary Sacrifice)协议必须是“有效”协议(点击这里看几天前的文章)。简单的说,税法行政条例 TR 2001/10 规定:有效协议必须是员工同意放弃未来享有的工资以换取其它的福利。话句话说,这个协议必须是在员工有权利拿到工资或奖金之前就得存在。“临时抱佛脚”地要求雇主减少工资来换取其它福利是行不通的。
最常见的工资打包形式就是多贡献一点养老金。但是您要知道,任何福利都是可以打包的!
我们今天就来侃侃打包您投资房的相关开销能不能进一步地省税?
经常看我文章的读者们应该会问道,如果打包投资房的相关开销,雇主难道不用支付高昂的员工福利附加税FBT吗?
不用,首先投资房的相关开销属于员工开销福利(FBT的一种,Expense payment fringe benefits),在这里面有一个叫“横竖都可以抵扣法则” (Otherwise Deductible Rule)。什么意思呢?如果在雇主不帮助员工支付投资房相关开销的前提下,员工靠自己也可以申报抵扣,那么这些相关开销的FBT的数值就会变为零。
有哪些投资房的相关开销可以抵扣呢?实在是多了去了,我建议您读读我们【土澳思维】以前的一篇文章:【把税务当做朋友】投资房就该这么减税。。。你懂吗?。
大家可能要问,如果自己也可以抵扣的话,为什么要绕一个大圈,通过工资打包来减少税收呢?
答案很简单,节省10%的消费税GST!大多数雇主都是注册了消费税GST的,对于雇主来说,投资房的相关开销里的消费税是可以退还给公司的,英文叫 input-tax credit。
工资:$90,000
租金:$23,000
投资房现金开销
清洁:$500 (incl GST)
保险:$1,500 (incl GST)
中介费:$2,500 (incl GST)
物业费:$6,600 (incl GST)
日常维修: $880 (incl. GST)
电费:$2,200 (incl. GST)
地方政府费:$1,800
利息:$22,000
水费:$1,000
投资房非现金开销
房屋结构折旧(也叫 Div 43,capital works):$6,000
房屋资产折旧(也叫 Div 40,capital allowance):$6,600
全年投资房亏损:28,580
工资打包额度(不包括非现金开销)
总现金开销 $38.980
减 消费税返还 $1,289 (38,980-1,800-22,000-1,000)/11
加 FBT $0 (横竖都可以抵扣法则)
总打包金额为:$37,691
工资 $90,000
减 打包金额 $37,691
加 租金收入 $23,000
减 非现金开销 $12,600
等于 应纳税金额 $62,709
减 所得税(包括医保) $13,122 (20.9%)
净收入 $49,587
工资 $90,000
减 总投资房亏损 $28,580
等于 应纳税金额 $61,420
减 所得税(包括医保) $12,659 (20.6%)
净收入 $48,761
多拿出 $826 (理论上,工资越高,含消费税的现金开销越高,此计策越强大)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虽然所得税多交了463刀,但是由于1,289消费税的间接返还,实际多得利益为826刀。是不是很好玩?而且您的工资越高,或者含消费税的现金开销越高,这种打包的功效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