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谁的肉,骂谁的娘
朱铁志
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向来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民以食为天”,是尽人皆知的道理。看一个人能否自立,首先要看他是不是打发了自己的肚皮,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家伙,还谈得上什么兼济天下?看一个家长是否称职,也要看他是否填饱了一家人的肚子,所谓“齐家”,首先是让妻儿老小肚子不饿。看一级政府是否合格,更要看是否解决了百姓的温饱问题,所谓“生存权”,完全可以首先理解为“吃饱权”。
不仅如此,吃,还是咱们中国人表达感情的一种独特方式。对人友好,要请吃一顿;求人办事,要请吃一顿,结婚要吃一顿,死人也要吃一顿。请人吃饭的,有面子;被请的,也有面子。如果不能为人办事而吃请,那叫欠情;如果能为人家办事而吃请,那叫领情;如果既不能为人办事,又不肯领吃请的情,这人就有点不是东西,就是个没有良心的“白脸狼”,就令人不齿。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叫“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抨击的就是这种人。
这话听起来理直气壮、义正辞严,仔细想想,其实也不无问题。我注意到:持“吃肉骂娘说”的,多半是某块地面儿上的所谓父母官。在这些人的潜意识中,一定认为是兄弟我给你们肉吃、满足了你们的温饱问题。你们老百姓不对寡人感恩戴德、山呼万岁,起码不该再说三道四、妄议时政。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你们不短也就算了,反而长起来了,这就有些不合古来的规矩。
在不才看来,这番高论其实是模棱两可的。一般说来,中国人是最讲良心、最知恩图报的,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所谓投以木瓜,报以桃李,说的都是这种传统美德。然而“吃肉骂娘说”却建立在浓厚的封建意识基础之上,具有明显的皇权思想色彩,因而是很叫人不以为然的。
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任何官员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不论你官至何级,都不过是人民公仆而已。所谓“公仆”,就是实实在在为人民做事、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把本该属于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无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更是各种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吃肉”,吃的是自己的肉;骂娘,骂的是贪官污吏的娘。“吃肉”不是皇恩浩荡的结果,是人民自己的创造;“骂娘”不是“吃肉”必须丧失的权利。如果哪位官员昏庸到以为人民自己创造的财富乃是他阁下的施舍,以为可以用人民自己创造的财富来堵住人民的嘴巴,岂不太可笑了。
一言以敝之:吃自己的肉,骂贪官的娘,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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