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于《英中时报》)
伦敦金融城(The City of London)其实并不是个像上海陆家嘴那样的“金融城”。在财经类媒体上直接简称为“the City”,在港台汉译中直接音译“City”而变成了“西堤区”…… 它其实就是座叫“伦敦”的城市。
在这座“伦敦城”里,有数不胜数的高楼大厦、历史名胜,还有充满生活情调的当地小市场,以及著名的塔桥……这里还是游客们拍照留念的首选,通勤族们的噩梦,以及约莫11000人安家于此。
没错,11000人……当然我们还知道另外一个“伦敦城”,它同样也有数不胜数的高楼大厦、历史名胜、充满生活情调的当地小市场,游客一样喜欢在这里照相,一样有面部写满怨恨的通勤族,当然塔桥也在那个“伦敦”里……不过这可是足足有700万人口的国际大都会,这里还有王宫、国会以及更多好玩的旅游名胜,更多苦大仇深的打工仔。
所以这个“伦敦”其实是嵌在那个“大伦敦”里同样也叫伦敦的独立城市。他们各自为政,受不同的市长和政府管辖,还有不同的警察和财税系统。伦敦金融城市长的全称是“最尊贵的伦敦市长大人”(The Right Honourable Lord Mayor of London),这其实是个没有实权的名誉头衔,跟这个国家许多仪式性的虚职一样,这位市长大人出行要坐精致的雕花马车,披着袍子还要带着一顶看上去很拉风的三角帽。但“大伦敦”的市长,也就是那位不修边幅的鲍里斯·约翰逊,是经过民主选举的政客,跟大家一样西装革履骑车上班。
伦敦金融城在英国的地位,更像是一个躲在一个小市镇里的独立王国,而绝不是港译里的“区”。尽管这里国际金融机构林立,到处都是现代化的玻璃大楼,但实际上它的历史甚至比联合王国任何一个组成部分都要悠久,而英格兰人乃至后来的大不列颠和联合王国都是与之共生共存的“后来者”。
关系那么复杂,都得怪罗马人。两千多年前,罗马军团登陆不列颠,在泰晤士河畔做罗马人该做的那些事:颁行罗马法、铸罗马币、修公共讲坛、修城市广场、盖祭坛、盖公共浴室以及杀光那些不服的原住民,然后筑道墙把自己围起来,防止更多不服的原住民杀进来。这个当时叫Londinium的地方逐步发展成西欧颇有影响力的贸易枢纽,后来成为了罗马帝国不列颠尼亚行省的首府。
罗马人筑起的那道墙在之后让这座繁荣的贸易城镇力保金身,铁打的伦敦城,流水般的帝王将相,千年来这里始终保持着自由独立的地位。直到1066年的诺曼征服,英格兰的首位国王征服者威廉来到这里,宣称在不列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却拔不掉伦敦城这颗顽固的钉子。他们不像不列颠岛上其他那些落后的蛮子那样,而是粮草充足满城精兵的罗马之子,还有固若金汤的城墙。于是英格兰的国王拿出一个妥协方案,要求他们承认自己是他们的国王,与此同时国王也要保证伦敦城古老的权利和贸易特权。于是,独立王国就此诞生。
当然英格兰国王是不会就此对伦敦人掉以轻心的。威廉整天担心他们从城里往外放箭,于是干脆自己搬进了紧挨着伦敦城的一座古罗马要塞,重新改装成一个比伦敦城防更结实的军事要塞,其四周的箭塔时时刻刻紧盯着要塞下忙碌的伦敦市民,以防他们造反。后来这座要塞进一步扩建,同时防止外敌维京人沿着泰晤士河顺流而上侵扰岸边。之后它逐渐成为了兵营、王宫甚至监狱,也就是今天游人如织的伦敦塔。
用城墙和武器牵制伦敦城还不够,因为他们实在太有钱了。在威廉从法国来到这里称王之前,这里就已经是西欧最大的贸易口岸。于是英格兰人打算在伦敦城边上,把一个叫“西敏”的村落扩建成都市,把该村的修道院西敏寺(Westminster Abbey)升级成王国的宗教中心。这样新王国就有了自己能支配的第二首都——西敏城(City of Westminster),在经济上牵制不愿磕头的伦敦人。后来这块隔壁的“国王地盘”越建越大,以至于把伦敦城整个包围起来。伦敦城变成了城中之城。
直到今天,伦敦城还行使着与英国大部分地区不同的一些法律,例如英国君主必须获得该市市长允许才能进城。另外,该城的选举依然延续着诺曼入侵之前的古老法律,只有伦敦城内的商会和法人团体才可以合法参选,在当今则是入驻在城内的大公司以及那些中世纪延续下来的行会,例如英国电讯、劳合社还有那些形形色色的金匠行会、锁匠行会、蜡烛匠行会等等……他们不仅参与投票,还共同组成管理伦敦城的委员会,相当于一个全部由商人和企业家组成的市政府。
今天行走在伦敦金融城,已经找不到那些罗马人的城墙,这座城中之城已经和外面的大伦敦融为一体,而且世界上大概除了英国国王,所有人都能自由出入参观。不过你还是能从角落里那些龙纹饰判断自己已经进了伦敦城的地界。这座城中之城是今天资本主义世界最重要的引擎之一。支撑这一切的古老法律及其背后的英式自由观,一手打造了当代大伦敦在英国一枝独秀,并成为繁荣的国际都会;而同时也是今天英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制度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