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聚焦| 美国新设公司的注意事项

2016年12月19日 BD家族办公室涉外法律服务


离岸聚焦| 美国新设公司的注意事项

2015年中国对美投资总额超过150亿美元,2016年则有望达到300亿美元,中国投资者或者企业在美国成立公司趋势增强。因此,本期将介绍在美国新设公司的一些注意事项。

*本文中美国公司类型的中文名称若与中国法律下的公司类型名称相同,并不等于具有相同的法律意义。例如美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义不同。


一、公司类型的选择

美国的企业实体类型比中国要丰富,包括合伙企业、有限公司(Inc.)、有限责任公司(LLC)以及C Corporation(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类)、S Corporation(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类)等组织形式,请参见之前本公众号关于美国公司类型的介绍,或者给我们留言咨询。中国投资者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公司类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二、公司注册地点与实际运营地点的选择

在美国,公司注册地点和实际运营地点是可分的,比如公司注册地在加州,公司也可以到其他州去开展业务,但需要到业务所在州申请一个“外州经营许可”。只需一次申请,并且每年缴纳年检费,即可在其他州开展主营业务。

美国没有联邦层面的公司法,公司主要受州法管辖。因此在选择注册地点与运营地点时,公司需要综合考虑自身需求、当地政策、市场、税务以及州法等方面。在法律层面,投资者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该州法律倾向于保护公司、股东利益,还是倾向于维护劳动者利益,以及该州相关法律是否健全。由于美国是普通法国家,判例是主要的法律渊源,因此法律是否健全,除了体现在成文法(如有)中,还体现在判例的积累。投资者如果想要得到准确的法律分析,建议咨询相关方面的律师。

三、法律风险提示之劳工法

到美国设立公司,法律层面主要涉及到税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工法等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风险最大的领域是劳工法。之所以风险最大,是因为中美在劳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如果在劳工方面有所疏忽,可能会面临大额赔偿与罚款。为了避免该风险,公司至少需要做好以下两点:

1. 制定完善的内部治理制度、纪律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劳动者知悉并同意接受公司的相关制度安排;

2. 招聘新劳动者后,应立即安排工伤保险。如果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而发生了工伤事故,公司将面临巨额罚款。

此外,公司还应积极履行其他法定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义务,虽然出现了劳动纠纷未必最后会导致公司被罚款,但必然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

对在美国设立公司感兴趣的朋友,请来电、来函咨询我们,我们有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服务,助您在美国顺利运营公司,同时为您提供个人资产保护及税收规划方案。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证券与资本市场部在赴美IPO、RTO、APO、SPAC上市、升板、转板;私有化退市、红筹回归及境内挂牌上市;跨国投资与并购;离岸结构设计(离岸公司及离岸信托的设立);L-1/EB1-C及EB-5等方面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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