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个人购汇监管加强,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寿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项目。
2017年伊始,无论是手机网银、网点自助购汇机还是网点柜台购汇时,都需要先填写一份《个人购汇申请书》(下称《申请书》)。
在个人客户购买外汇时,需要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上明确,“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违者将列入‘关注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
银行柜面版的个人购汇申请书有两页,第一页如下:
根据这份《个人购汇申请书》,明确给出了境内个人在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的六项禁止行为,分别是: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其中第5点清晰列明,(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以及证券投资。
而在《个人购汇申请书》,要求购汇者清晰表明购买外汇的用途。而在此之前,个人去银行购汇,并不需要说明自己究竟打算何时使用所换的外汇。
需要填写购汇用途、预计用汇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购汇用途时,“预计用汇时间”填报项为必填项,填写预计使用购汇资金的日期。
根据这份表格,个人购买外汇一般有八个合法用途:包括旅游、留学、因公出国、探亲、治病、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如果购汇用途不属于以上八种,则可以填“其他”。
据第一财经网报道,与柜台版本相比,手机版的其他类别的选项更多
违规后果非常严重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列入“关注名单”管理。而如果被列入“关注名单”,个人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还可能面临逃汇金额30%左右罚款,以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等给予处罚。
那要海外买房还能怎么办?
1、离岸业务。国内有银行提供“以人民币形式离岸,到当地再购汇”的业务,这样可以规避5万美元的限制,当然你要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委托机构。比如国内一些已经进入美国市场的中介公司,给他们人民币,委托他们用美元买,再给点手续费。
3、内存外贷。就是说,客户在某银行/机构的国内分支,存入保证金或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质押作为担保,再通过该银行境外分支或者关联企业提供外币融资,这样既不受外汇限制,还可以赚利差,但就是太麻烦,私人银行的普遍门槛都在600万元以上,工行和中行的门槛在800万元人民币,招行则要1000万元,都不低啊~
4、海外投资基金。2006年推出的QDII是针对机构到境外投资的,但是个人不行。但是去年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境外投资试点管理办法将很快发布,首批试点QDII2的城市共有六个,分别为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深圳和温州。说洋气点,有了QDII2你就可以全球配置资产,不受购汇额度限制,也不担心会进入“关注名单”。
5、小型开发项目基金。由海外购房网站推出的投资者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该网站作为一般合伙人进行选择、规划、开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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