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再顺延,2017年4月28日前不再涨价?还有更大喜讯!

2016年12月07日 澳星出国美国加拿大



次延期过后,EB-5的“最终日期”12月9日又只剩下两天。


这一次,“狼”真的来了吗?
答案或许仍然是:

没有!


就在今天,众议院拨款委员会主席Hal Rogers如约公布了短期持续决议案(CR) 。


这项决议案使联邦政府得以避免在12月9日之前关门,并且将在2017年4月28日之前继续资助联邦项目和服务。现有的2016财年拨款法案中的政策和拨款条款将会继续,现行的联邦政策也没有任何重大变化或增加争议条款。

这意味着继第一次“9.30最后期限”后,EB-5计划跟随该决议案再次延期至2017年4月28日,平安度过第二次“12.9最后期限”!


 

澳星专家即时分析


喜讯 美国国会确定预算案延期至明年4月28日,周五之前就将完成参众两院投票,现有的EB-5法案再次成功“搭车”维持下去基本已成定局!

 

隐忧 投资额涨价可能愈来愈近了。




就在12月2日,一份由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导的EB-5最新草案版本流传出来,草案名称为“American Job Creation and Investment Promotion Reform Act of 2016”,确认为EB-5改革提案的最新版本。




草案分为9大部分,在这里我们仅列举与投资者切身利益最紧密相关的几个方面:


1
生效日期


1.即时生效,不回溯,资金来源/投资者保护等90天内生效,TEA认定等可延长120天。


2.EB-5区域中心法案一直延期到2022年9月30日,一共六年。


生效日期不回溯是这项草案的最大亮点!这意味着以往的投资者不会被追缴投资款!相对于之前的草案所建议的在2015年6月1日后递件的投资者都要补缴投资款,新草案更加“妥协”了,也更合理!


2
最低投资额


采取逐步涨价的方式,同时差额缩减到20万。总体分3步走(“优待投资区域”/和非“优待投资区域”):


1.先涨至65万/70万;

2.17年10月1日之后,75/85万;

3.18年10月1日之后,80/100万;


3
投资者保护


1.EB-5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区域中心关停的180天内,可以转投新的区域中心或项目,保持老的优先日,并且可以使用第三方的赔款(诸如保险等)来投资。


2.资金监管:首次提出,要求区域中心加强EB-5资金监管和使用,并提出明确要求;


3.随行子女年龄保护:临时绿卡身份被终止,但如果在一年内再次递交,可以保持21岁以内的年龄;


4
排期相关


1.签证配额,没有变化;


2.继续保持该条款,也就是说递交I-526之后,能够在2年后直接递交I-829,缩短排期等待时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排期之困。


归根究底,新决议案和新草案向我们释放出的唯一准确信号是:在2017年4月28日的截止日期(即新法案可能正式实施)之前递交申请的投资者都可以安心了!



你可以约活动,也可以约小编


请拨打4006-500-660,或直接回复“城市+姓名+电话”进行预约,也可微信留言呼唤客服哦~

小编的个人微信公开啦,kellyzhang913,各类移民问题都对我砸过来吧!




↓↓↓ 2016澳星秋季博览会重磅回归,红包送不停!点“阅读原文”快速预约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