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广东“创强争先”取得哪些丰硕成果?

2016年12月26日 东莞教育




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提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战略目标,并开始在全省推进;2012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创建教育强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走出一条广东特色的教育发展之路”,并指出其后三年为“创强争先建高地”的全面攻坚阶段;2016年7月,广东121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2016年12月,“广东教育强县(市、区)”覆盖率达99%,珠三角地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达86%……三年多来,广东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探索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发展之路,整体提升了全省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有力推动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和人才培养。回首过去的三个春秋,广东在“创强争先”道路上作出了哪些尝试?收获了哪些成果?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强争先建高地”的主体框架




 “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提出背景




“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总体目标




“创强争先建高地”的工作成效


  截至2016年12月,全省教育强镇达到1572 个,覆盖率达99%;教育强县(市、区)达到 132个,覆盖率达99%;教育强市达到20个,覆盖率达95%。





“创强争先建高地”的具体做法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构建教育创强的工作合力

  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教育创强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通过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统筹、重视宣传引导,使全省上下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积极配合、全社会大力支持的良好局面。

营造教育创强的政策环境

健全制度体系

  2013年2月以来,先后制定《省政府关于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明确推进教育创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创强工作的政策和制度体系。根据全省的总体安排,21个市以及133个县(市、区)按照先规划、后实施,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科学编制本地教育创强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规划督导验收

  2013年5月以来,印发教育强镇、强县、强市等一系列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和方案。同时,印发欠发达地区14个市、102个县(市、区)、1148个镇(街)的教育创强工作督导验收规划,明确了全省教育创强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随后,编制了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验收规划。粤东西北12个地级以上市以及各县(市、区)也先后制定本地教育创强的具体工作进程。

制定投入预算

  对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和教育创强督导验收标准,对教育强市、强县(市、区)、强镇(街)的建设投入进行了全面测算,欠发达地区教育创强共需投入518亿元。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也先后制定教育创强工作的资金预算和投入规划。

破解教育创强的资金难题

  根据测算,近四年来,省级100多亿元的教育创强奖补资金撬动投入500多亿元。其中,粤东西北地区社会各界支持教育创强工作捐款约90亿元。

省级大幅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按照省级财政2012-2015年教育投入“一揽子计划”,统筹安排100亿支持欠发达地区推进教育创强工作。从2012年起,省连续三年提高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初中每年分别提高200元和400元,到2015年分别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年1950元。从2012年起,省财政连续五年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强师工程”;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投入66.5亿元补助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发放教师津贴,引导教师扎根山区和边远农村地区安教乐教。2014年,省财政安排下达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安工程”、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基础教育建设类补助资金共70多亿元。2015年,省财政又拿出10亿元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创强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短板专项资金,并下拨到经济较为落后的县(市、区)。

市、县(市、区)调动各方力量确保资金到位

  粤东西北地区各地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切实做到财政优先保障教育创强,落实好义务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少数落后的市、县(市、区)在财政经费特别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开源节流、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增加教育创强资金的预算,对近年来教育创强投入不足问题抓紧整改、追加到位。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来,肇庆、梅州、韶关3个市教育创强财政投入达到43.7亿元。同时,积极创新平台和机制进行融资筹款, 特别是充分调动和激发本地乡贤、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积极性,纷纷慷慨解囊支持家乡的教育建设。梅州市共收到本地乡贤、海外侨胞捐资15.04亿元,占全市教育创强总资金的40%。

建立健全教育创强的激励机制

纳入科学发展观和民生实事考核

  省明确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作为考核地级以上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标。欠发达地区大部分市、县(市、区)将教育创强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分别作为考核县(市、区)、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标。省政府将教育创强工作列入2013年十件民生实事,欠发达地区各市、县(市、区)也参照省里的做法,将教育创强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加强考核,限期完成。

完善奖补机制

  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出台《广东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奖补范围、使用原则和教育强镇的奖补标准、拨付方式,足额下拨省级教育创强工作奖补资金。各市、县(市、区)也设立专项资金,建立教育创强工作奖补制度,积极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创新督导机制

  省教育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全厅各处室积极参与教育创强督导工作,在深入基层实地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运用大数据全面分析研判基础上,建立“一市一案”、“一县一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教育创强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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